本文作者是哈佛法學院 JD 、哈佛亞洲法律學會前會長、現為創業者與作家。
今年夏天,馬政府接二連三的失職與令人嘆為觀止的流氓態度,引爆出一連串的體制外街頭運動,讓台灣人民不得不搖頭自問,這個社會還可以多亂。台灣農村陣線以及聲援苗栗大埔強制拆除事件的抗爭者們,以八月十八日為底線,要求政府回應陣線的四個訴求,否則號召「拆除強盜政府」。一兩個月下來,「明天拆政府」已經成為象徵人民普遍對於政府,對於局勢無奈的代號。
這篇文章暫不思考大埔事件和陣線的訴求,畢竟還有其他作者許多更好的討論。這篇文章想要邀請大家想想看,政府如果真的給拆了,之後該做什麼呢?假設拆政府的支持者大多數不支持無政府狀態,那麼那麼舊政府拆了之後,應該建立什麼樣的新政府呢?
我個人不清楚現在大眾對於「拆政府」的涵意,所以在這裡先揣摩一下。「拆政府」指的是把總統府,立法院幾個建築物用挖土機一磚一瓦的拆除嗎?我想當然不是,因為矛頭指的是政府裡面運作的官員,而建築物拆了他們只要換個辦公室就行了(還辛苦了現在總統府等的清潔人員)。那麼,是不是把總統院長換掉呢?那也不用拆政府,用現成的選舉制度讓檯面的人跟政黨落選就好,所以「拆政府」應該意味著比目前選舉機制更迫切,更徹底的東西。
我認為,真的要拆政府,就是拆除現今暴走失控的「政府機制」。換句話說,拆除失控的「政府機制」,就是瓦解當下當權者,多數者,還有少數者三方位的關係,反省國家制度的缺陷和未完成的地方,以及徹底處理過去歷史上依舊纏繞不休的轉型正義問題。解構之後,我想提出以下重新建構的想法供前線的參與者參考。
第一,應該重新鋪陳人民與人民之間的共同約定。這個共同約定不僅是台灣社會之間如何產生公僕和如何把個人的權力介讓給公僕,更是社會上多數對少數,強勢對弱勢的權力自限約束。社會產生的政府,更應該有辦法兼顧長遠共同目標和短期事務處理。是時候好好醞釀改革國會,改革政黨體系,還有改革人民直選出的總統只能在剪綵場合開空頭支票,而有治理權的行政院長沒有任何票選基礎的雙首長制。再者,在目前國民黨只剩放任經濟為教條,民進黨無法決定跟隨國民黨經濟掛帥或是重拾民意的狀況下,人民應該重建一系列反應民意的政黨。
第二,應該改革國土制度。除了現前的土地徵收法及相關法令,我認為最後還是得從直轄市的制度著手。目前的直轄市幅員太大,導致最接近人民的民選機構距離基層太遠(因為升格之後境內鄉鎮市選舉廢除),但是非直轄市境內的鄉鎮又太小,沒有太多實際政治力量,也容易被利益集團控制;目前非直轄市的各縣互相拉扯人口,更是以大手筆的蚊子館建設創造出「也是直轄市」的幻覺。台灣應該以多核心,多元化的目標,在中央底下分設比直轄市和縣小一些,比鄉鎮市大一些,更能反應民意的直轄地方自治團體。
第三,應該檢討台灣財經願景。國民黨的拼經濟方案是否還留在威權時代,以基礎建設加代工,公權力圈地再補貼給大工業企業,而現在不同的只是又加了以台灣中小企業為籌碼,加碼賭注在中國市場上。問題是,台灣以土地和人口,還有環境(自然環境與居家環境都是),都沒有本錢用中國的方法跟中國直接競爭代工模式。台灣必須從以產品賺錢,轉型到以智慧財產賺錢。更何況,面臨全球資本主義系統的全盤反省,台灣也不可避免全球資本系統的任何衝擊,甚至應該主動提出新的應對模式,而不是被動著繼續守著過時的作法。
當然,沒有在前線參與,我說提案僅供實際累積政治威力的人參考,希望這些提案可以引起多少的共鳴和反思。明天拆政府,希望後天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