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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應元、陳鴻達
2 月 16,2015
從歐盟「修憲報告」看台灣當前憲改
憲法是國家動用公權力,用以保障人民權益的最高依據。因此憲法必須能夠與時俱進,自我修正調整,以因應時代政治、經濟與社會變遷之挑戰,解決每個時代所遭遇的問題。這也是為什麼美國開國先賢傑佛遜會說,憲法是為活人而訂,每一世代皆應有其憲法。因為活的人被死的憲法限制,這對實施憲政將是一大諷刺。 歐盟的修憲原則 雖然沒有最完善的修憲制度,但「歐盟藉由法律到民主委員會(Europe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