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上班,朋友透過通訊軟體,傳來一張法院文件,再加一張哭臉,問我這是怎麼一回事?
仔細看了內容,原來是朋友聘僱的看護工羅莎逾期未繳貸款,文件中要求羅莎五天內要聯絡貸款公司,否則後續將有法律行動。從未跟法院打過交道的朋友看到這張法院文件,立刻質疑羅莎的誠信度,為什麼沒有繳貸款,竟然會讓法院來討債?而且,文件竟然會寄到家裡來,之後不知道家人會不會因此受到牽連?
「而且,我每個月花了那麼多錢聘用羅莎,每月薪水17,000元和加班費2,500元也將近20,000元,還要付就業安定基金2,000元,健保費快1,000元,她怎麼會沒有錢還?」朋友擔心不已,打算解僱羅莎,請仲介再找人。
「慢一點!先聽我說明這封文件和羅莎可能面對的情況之後,再做決定也不遲。」
事實上,遇到這種狀況的雇主,不只妳一人,羅莎也不是唯一逾期未繳貸款的移工。問題的癥結是在於移工來台的高額仲介費及不告而改的貸款匯率。
雖然雙邊政府已經定有服務費的建議金額,但是,代辦業者會用各種方式和名目提高仲介費,即使費用難以負擔,但是,因為急著出國賺錢,移工沒有任何選擇或協商的權力,只能接受仲介的安排和費用要求,簽下本票,約好到台灣工作後,每月攤還。但最常見的狀況就是,簽本票時用母國幣值,一來台灣,償還金額變成台灣幣值。幣值一轉換,債務瞬間變成1.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