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莓五年:從訴求修法到學會面對濫權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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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草莓學運一晃眼五年過去了,時間過得很快。五年前,11月6日,我坐在電腦前面緊盯著當時學生架設的轉播頻道wenli的Yahoo Live,當時身旁一些成大的同學已經北上,參與靜坐。11月7日下午,行政院門口的四五百名學生被一個個拖上警備車驅離,我盯著電腦螢幕然後一邊掉淚。直播頻道旁的小聊天室,不斷出現各地學生相約在自己居住的城市相聚靜坐。於是那天晚上我來到成大學生活動中心前,坐在木製舞台上看著4、50名互不相識的同學在那裡面面相覷,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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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已經離開我們的人本台南辦公室的丸子姊,幫我們起了個頭,讓大家開始討論。就這樣,分組分工完成後的隔日,我們正式展開靜坐,一坐就是一個月,11月8日開始,收在12月7日的台北大遊行,我們稱自己為台南野草莓。

跟每一場運動一樣,過程中有爭吵、有分裂,但時間拉長,這些紛爭總是小事,理念相近的夥伴總是還會聚首。而那一個風吹雨淋的初冬,說真的是影響我的關鍵,那場一個月的靜坐,讓我離不開運動,有些幻滅但也更清醒,明白現實不是你燃燒純粹的熱情,那個素樸的正義感就能改變的。

那場運動,對我自己而言,我一直認為是個自由之夏,如美國學者McAdam描繪的北方白人大學生在投入到南方州宣傳黑人投票運動過後的影響。而對台灣政治運動的影響上,我認為野草莓確實象徵著那股在國民黨復辟後,抵抗民主人權倒退的湧流。

每一年的此刻,我都在想,距離野草莓過了這麼久,這個政府、這個體制有多大程度被我們改變了?如今看起來,也許沒有答案。又甚至,那個答案是令人悲觀的。

在野草莓五年後的今日,回頭看當時候的集會遊行法修法的訴求,確實相當諷刺。近日來,我身旁一個個夥伴都接到了因參與抗爭活動而遭到警局或地檢署的傳喚通知。而我自己,最近收到的一張,即是,野草莓五週年當天,也就是11月6 日當日收到的,主因是今年10月10日黑色島國青年陣線在景福門圓環前抗爭的『妨害公務』傳喚通知。

統計現在自己身上揹著的幾件案子,有:一、7月31日黑色島國青年陣線成員欲阻擋服貿闖關進入審查程序時翻牆入立法院的『違反集會遊行法和妨害公務案』。二、8月16日在苗栗參與捍衛苗栗青年聯盟舉辦的抗議強拆大埔的拆政府晚會的『妨害公務、侮辱公署、傷害罪』案(剛於苗栗地檢署接受過兩次偵訊)。三、10月8日夜襲入凱道總統府前靜坐的『違反集會遊行法』案。以及四、10月10日清晨警方在管制開始前欲強行拖吊我們用以抗議馬政府的宣傳車,而引發衝突的『妨害公務』案。

野草莓學運時,我們呼喊要修改集遊法,列了幾項修法要點,包含「由許可制改為報備制」、「取消刑罰」、「取消禁制區」和「限縮警察裁量權」等。但時至今日,集遊法不但沒有修成,在這幾年當中還是成功地成為統治者用以箝制反對者的司法工具,最近一起無疑就是全國關廠工人連線的毛振飛和林子文。2012年9月及10月份,兩起為全國關廠工人訴求勞委會撤告及修改勞基法的抗爭,被政府以違反集會遊行法和妨害公務追訴,使得他們再今年11月1日雙雙入獄,林子文判刑拘役20日、毛振飛50日。

然而,綜觀2013年一整年,幾乎每起大型抗爭的行動,都有參與者遭到傳喚、被告,案由無非是妨害公務與違反集會遊行法。從三月的華光社區抗爭十多人遭移送地檢署,七月大埔事件的一系列抗爭中也有超過十人次被傳喚或移送,近幾個月來,從反服貿到抗議九月政爭政府毀憲,也有數人遭傳追訴。

野草莓學運五年過後,不僅集遊法持續被用以追訴反對者,妨害公務、侮辱公署等威權時期的陳舊惡法,也一一被端上刑台,成為政府用以打壓,阻擾反對者持續抗爭的工具。

大埔強拆之後,引發的一連串拆政府游擊行動中,我們大概也可慢慢嗅到統治者及警政高層的心思,對他們而言,或許「讓抗爭者進法院或進醫院,都好過讓他們進行政院、立法院、總統府」。

而這五年來,對當初野草莓的參與者而言,或許集遊法的修法早已遙不可及。若要問台灣社會在這五年的改變?或許可以說,這個政府學會了如何透過司法訴訟,對抗爭者設下一層層阻礙。而許多反抗者,也早已從期待法律制度地修改重建,轉而無奈地學習到如何面對司法,在法庭上替自己答辯。

如此結論,或許會令許多人覺得悲觀,但我想特別強調,讓我們感覺悲觀是的這個政府、政權與體制。瓦解它,或不放棄瓦解它的任何可能,持續行動,會讓我們保持樂觀。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