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撲馬
8 月 18,2014
【撲馬想想】 人渣V.S.台八子
高等法院認為,馮光遠罵盛治仁「人渣」構成公然侮辱的「人格否定」,拘役20天。 我國目前有侮辱和誹謗兩種不同的犯罪。如果今天某公務員根本沒收錢,我卻說他收錢,這會造成具體事件中名譽的損害,因此藉由虛構事實來破壞他人具體的名譽,就是誹謗罪目前存在的目的。 但是侮辱就不一樣了。侮辱跟事實無關。例如馮光遠罵盛治仁是人渣,法院不用去調查「盛治仁到底是不是人渣」這個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