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想想】大埔事件PartⅡ:進擊的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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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2010年6月9日凌晨,苗栗官府以開發為科學園區名義,在警力護航下,怪手半夜突擊大埔強毀農民良田的故事嗎?2010年7月,時任行政院長的吳敦義承諾,在區段徵收範圍內保留一塊土地劃設為農業區;同時,苗栗縣長劉政鴻也出向神農大帝與全國農民致歉,承諾年底配地、發還農地。但這依然無法讓大埔農民安心,2010年8月3日,大埔阿嬤自殺身亡以示抗議。

2010年8月17日,吳敦義會見大埔農戶代表,時任內政部長江宜樺也全程參與下,研商結論並由行政院發函內政部、苗栗縣政府,要求「其所有之建物及基地同意原位置保留,基地部分辦理專案讓售」,有24戶農家因此得以暫時苟延殘喘。吳敦義當時說,馬英九總統非常關心也同意這樣的規劃。

顯然,現在的中央—苗栗鐵四角:馬英九、吳敦義、江宜樺、劉政鴻,當時就是對大埔農民許下「保留」的承諾。

看似官府的態度軟化,其實不然。

有個故事,可以凸顯劉政鴻處理大埔事件後續的強硬態度。苗栗警分局長吳梅花在2011年10月處理大埔農民抗議時,僅舉警告牌兩次,遲遲不願第三次舉牌;劉政鴻當時也要求吳梅花逮捕農民,但吳梅花並不願強制驅離、逮捕6位70多歲老人家,因此遭到劉政鴻撤換,被調任保一總隊秘書。
2011年6月,三立大話新聞名嘴抨擊劉政鴻在大埔事件中道歉還地都是假的,結果遭到劉政鴻控告求償10億;另外何博文與徐永明因為批評劉政鴻是狗官、惡霸及財團走狗遭到苗栗縣府提告。此外,還有6名台灣黨成員因聲援大埔阿嬤,到劉政鴻家撒冥紙抗議,也遭到劉政鴻提告。當然,這幾件官司都是無罪、不成立或撤告,但顯見官威之大,令市井小民感到驚懼。
事件發展似乎對大埔農民有利,最高行政法院在2012年的第953號判決也指出大埔事件有諸多違法處。不過,故事還沒結束,即使被毀的良田後來並沒有被「開發」;但政府無視自己非法在先,還要撕毀承諾,並要在2013年7月5日強制拆除剩下的漏網之魚。為了要求馬政府實現承諾,大埔農民與學界人士這幾日集結在行政院門口,要求當時許諾保留的吳敦義、江宜樺等人實現諾言;可惜,換來的卻是7月4日凌晨的另一件突擊,警察突然驅離大埔農民與學界人士。

2013年7月4日凌晨,警方驅離在行政院靜坐的捍衛大埔群眾。

傳統的教育,不斷地灌輸我們「以農立國」的核心價值,但我們的政府、制度、政策與社會,卻是不斷在貶抑農業的尊嚴與價值。誠如政大教授徐世榮所言,在政客與財團的眼中,土地是最容易炒作的金礦;政府可以透過都市計畫、區域計畫審查,將發展權力交到地方派系,執行土地徵收進行開發,藉以換取地方派系和財團的忠誠。現在,台灣到處重複上映著同樣的戲碼。
只不過任何土地徵收也可能遇到特權而有所轉彎。例如,突襲強毀農地的苗栗縣政府,遇到自己人也會像白海豚一樣轉彎。2011年3月,立委康世儒指出高鐵苗栗站特定區內,包括具有文化價值的古窯以及民宅都被拆除,唯獨縣長劉政鴻和親友的房子,卻原地原屋保留。

政府遇到特權會轉彎,對大埔「承諾」的鐵四角當然也會毀諾。馬英九說謊不是新聞,劉政鴻用司法追殺批評者的粗暴不是鮮事,吳敦義是白海豚眾所皆知,而這幾年來我們也見識到號稱自由派學者江宜樺的狡詐。
至於沒有特權、沒有背景的小農、老農,遇到這些以犧牲小老百姓權益換取財團利益或政治利益的「進擊的官府大人們」,或許永遠只有被吞食的份。今日(7月4日),6位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發出聲明聲援大埔住戶,也傳出苗栗縣府同意暫時不拆除;然而,看看上面這些故事,持續對百姓進擊的官人,會放過這些可輕易吞食的人民嗎?

五星級縣長是這樣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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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大埔阿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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