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出賣民主 6億賠償金全民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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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馬英九「為了親中,出賣民主」,在國內已不是新聞,這從2008年中國官員陳雲林訪台,馬政府對於陳雲林所到之處進行「戒嚴」般的管制,人民的憲法「集會遊行自由」被直接侵奪;連拿著國旗的人民都被「非法逮捕」,甚至警察搶奪國旗後當場毀損,公然踐踏「言論自由」與「財產權」的基本人權保障,足見馬總統為了親中,不惜踐踏民主法治與人權價值。

然而馬總統「為了親中,出賣民主」的新聞,居然也上了國際媒體,根據美國之音2012年12月24日報導,旅美異議藝術家陳維明今年7月在紐約起訴台灣總統馬英九不當使用行政權力,干涉建造民主女神像商業契約履約案,近日由紐約南區聯邦法院判決馬英九敗訴。

為什麼美國法院判決馬英九敗訴?原來,流亡美國的中國六四異議藝術家陳維明,在今年1月17日代表美國的民主女神基金會與台灣金門縣政府簽訂契約,雙方約定合作投資,在金門距中國最近的海岸線上,建立一尊高64米的民主女神像,以紀念1989年中國六四天安門事件,並彰顯台灣作為中國的「民主燈塔」,用以促進中國的民主化。

沒想到雙方簽約後,馬政府竟擔心中國不悅,自願出賣象徵民主精神的民主女神像,踐踏做人基本「誠信」與民主人權信念,下令金門縣政府毀約。因此,陳維明在與馬政府反覆磋商交涉無效後,以民主女神基金會名義在美國紐約南區聯邦法院起訴馬英九政府,同時請求2,200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6億5千多萬元)的懲罰性賠償

事實上,陳維明的民主女神像在香港也曾遭受阻撓,陳維明是1980年代末的新西蘭移民,中國六四天安門事件令他受到極大震撼,因此在六四20周年時,陳維明仿制1989年天安門廣場上被推倒的民主女神像,製作了高達6.4米的新民主女神像,在2010年運抵香港展出,而被香港政府扣押,後來引起香港民眾抗議,認為民主是普世價值,香港政府為尊重民意,不只歸還民主女神像,並永久保存於香港中文大學

我國馬總統雖然口口聲聲「人權立國」,高喊台灣民主萬歲,卻為了討好中國,不惜悔諾違約,犧牲象徵民主精神的民主女神像。對照起中國所轄的香港政府,尚知曉民主是普世價值,懂得尊重民意,將民主女神象永久保存於香港中文大學;馬英九的反民主作為,不只凸顯他高喊的民主、人權純屬口號,更表現出他的民主信念與抗壓性,遠不如香港政府。

更嚴重的是,馬英九的反民主作為,將由全民買單。除了國際媒體報導台灣總統片面毀約,傷害台灣民主與誠信形象,由台灣人民買單外,馬政府與陳維明簽訂的金門興建民主女神像合作契約,是以政府作為簽約的主體。換句話說,馬政府的片面違約,將由國庫支付這筆違約金,而依據美國紐約南區聯邦法院判決,馬英九這個「出賣民主」的代價,是新台幣約6億5千多萬元,這筆濫帳將由全民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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