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崇拜與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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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先生來訪所面臨如影隨行的抗議活動,台北市長參選人連勝文先生表示「只要維持合法的底線,都是台灣社會民主社會的一部分」。跟許多比較「乖」的人一樣,這是對民主缺乏足夠認識的後果,認為合法是民主的「底線」。他們以為只要形式上一人一票,照著法律與議事規則來就是民主。

確實,形式上選票的平等是民主的必要條件,但是同樣重要地,如同柏克萊大學的政治哲學家N. Kolodny所指出,一些非形式的平等機會,比方說資訊的透明與意見得到適當表達和充分重視等條件,同樣重要。這是因為民主不只是選票的加總,而讓每一個人都有相同的機會參與決策。

民主的一個重大障礙就是對特定意見與立場排除(exclusion)。公共討論往往聚焦在特定甚至瑣碎的議題上,像是特定具有黑眼圈的動物到底學會翻身走路了沒、特定的鮮花怎樣因為視覺機制被誤認為香蕉等無關緊要事情。如此導致許多人承受壓迫與不公不義的訊息遭到排擠甚至掩蓋,以致永遠留在社會的邊緣,無法進入討論的核心,更得不到適當的解決方案。

這也就是為什麼當代許多關注公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的學者,像是D. Markovits、W. Smith、K. Brownlee等人,都認為特定的違法溝通手段不但不是對民主的藐視,更是對民主的強化。公民不服從藉由公然違法,製造不和諧甚至惱人的景象,迫使社會大眾必須把注意力轉移過來,讓原本被排除的議題重新回歸討論的核心。確實公民不服從帶有一些強迫性:強迫議題回到桌上。但是當議題回到桌上之後,不服從者不會強迫對方接受自己的立場,而是期望政府與社會大眾重新考量原本被忽略的觀點之後,可以自己達到不服從者所希望達至的結論。而正是藉由這種違規、違法的溝通方式,讓原本被忽略的觀點得到正視,強化了政治參與的非形式平等機會,也就是強化了民主。

或許我們已經忘記了當今台灣社會的民主,是當權者與順民口中的「暴民」藉由違法的手段甚至犧牲性命所爭來的成果。而我們更需要知道,對許多受盡壓迫、排除的人來說,「有話好好說」、「待客之道」、禮貌、秩序、守法都是奢侈品,他們負擔不起。民主的底線是民主,不是合法。而當法律成為溝通的障礙、排除不同意見的枷鎖時,如果我們真的對民主有任何重視,就應當停止對法律盲目的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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