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想想】救救馬英九 特赦林飛帆(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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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七年六月廿一日,因著陳前總統的一紙特赦令,入監服刑一年四個月的「白米炸彈客」楊儒門重獲自由,此前他被以觸犯「槍砲彈藥管制條例」與恐嚇罪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事隔近七年,太陽花學運撤離議場後,檢警偵查馬不停蹄,又對外透過媒體聲稱林飛帆、陳為廷被告發毀損、妨礙公務等十九罪,相關人士若難逃起訴命運,勢必將掀起一波劇烈的司法攻防與民間聲援行動,此情此景,是否與楊儒門案似曾相識?
 
圖片來源:網路
 
網路上的鄉民們想起來了,紛紛把帆廷與當年的楊儒門對照;馬英九當然也想起來了,這個一直迴避扁保外就醫問題、忽視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政府應回覆死刑犯特赦請求」的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解釋,六年任內從未提過任何赦免的總統兼黨主席,想必不會忘了當年,還是在野黨的國民黨立院黨團,是怎麼為楊儒門開記者會要求扁政府特赦的。但「依法究辦」的強硬聲明言猶在耳,且楊儒門與帆廷不同的是,前者是反對自由貿易的農民運動者,後者卻是不避諱主張台獨的學運象徵人物,而且還是因為「兩岸服貿協議」爭議底下的「良心犯」,這樣的特赦令如果簽了,不只打了過去的自己一巴掌,還註定將使反台獨、不平反六四的北京政府非常難堪, 這哪裡會是不排除跟北京談政治的馬所擔待得起的?
 
一旦依法起訴,事證明確而將帆廷等人判刑,馬若不考慮特赦,還要防堵現在和未來,藍營天王藉此向他「叫板」。楊儒門案從事發到一審宣判大約一年多時間,若以這樣的速度,帆、廷面對的一審宣判剛好就是二O一五晚春初夏,強碰各黨總統候選人提名,屆時作為「類看守狀態」、馬聲望勢必不會比現在更好的情況下,民間聲援力道將順著選舉把「特赦」搞大,民進黨與本土陣營將緊抓藍營不放,追打特赦議題,帆廷等人將成凝聚在野共識與危機感的代表人物,有意爭取總統大位的藍營天王自然首當其衝,被迫表態,壓力也會轉嫁到馬身上。待黨提名確定後,馬使黨候選人就範的籌碼減少泰半,黨候選人回應特赦問題將有「免於馬意的自由」,馬對此更是進退維谷。
 
 
從這樣的脈絡觀察,法務部長羅瑩雪上周五接受法制委員會質詢時,為何會冒出「學生犯後態度佳,檢方會請求法院從寬」這樣的說法,便不令人意外。此等沒有人認為是「善意」的「善意」,多次表示願概括承受法律責任的帆廷等人不可能接受,但在馬江仍自視甚高的情況下,這恐怕已是法務部能做的極限。如果「賭性堅強」,馬當然可以選擇高姿態地繼續讓帆廷等人任由檢警調恣意追殺,並日夜燒香祈禱之後曾站在學運這邊的五十萬人可以忘掉帆廷等人這陣子的風采;然而,如果押錯了寶,憲法四十條所賦予總統「專享」的特赦難題隨之而來,處理不慎的政治反撲必定不計成本,到時馬進退失據,又無籌碼,只好寄望眼皮底下的黨候選人少說幾句,北京方面與親馬媒體如何力挽狂瀾。若仍不敵選票,那就靜候政黨輪替後的台灣人民如何發落吧。
 
美國前總統林肯於一八六四年四月十一日簽署特赦令時曾說道,「讓這孩子活著,比讓他躺在地下對我們有益」。如果六年來的教訓,證明大家對馬談人權都是白費唇舌、對牛彈琴,不知他會否至少看懂何謂「安全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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