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明敏

原籍高雄,出生於台中大甲,二次大戰期間留學日本東京帝大時遭空襲美機炸斷左臂,戰後返台入台大政治系,一九五三年取得加拿大麥基爾大學航空法碩士,一九五四年取得法國巴黎大學博士學位,返台後任教於台大,一九六一年任台大政治系主任。

一九六四年與學生魏廷朝、謝聰敏發表「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遭國民黨政府逮捕,判刑八年,一九六五年蔣介石在國際輿論壓力下下令特赦,獲釋後遭嚴密監視,一九七○年化裝逃亡瑞典,旋抵美國;曾任台灣人公共事務協會(FAPA)會長、亞太民主協會理事長。

一九九二年返台,一九九四年成立彭明敏文教基金會,一九九六年代表民進黨競選台灣總統,一九九六年成立建國會,擔任會長。二○○○年受邀出任總統府資政,並接任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長。二○○六年獲頒日本關西學院大學名譽博士學位。

二○一四年共同發起成立《民報》,受聘榮譽顧問。二○一五年辭卸彭明敏文教基金會董事長,由鄭義和先生繼任。二○一六年與陳永興醫師同獲北美洲教授協會頒發廖述宗教授紀念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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