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生的美國交流-融合教育在美國是如何被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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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近年來積極推行融合教育。融合教育即是讓特殊教育需求的學生於普通學校當中接受教育,讓特殊教育學生成為主流學校的構成部分,也使學生獲得均等教育機會跟支持性服務。但近年推行過程卻遇到許多困難,包含普通教育體系不夠彈性,無法滿足特殊教育學生之需求,又或者是特教老師不了解普通班運作,普通教師不了解個別差異和診斷教學的狀況。這些狀況都可能造成特殊教育學生於學校當中遭受到人際壓力及霸凌、排擠之情形。

日前有機會跟隨臺師大特教中心的高教深耕計畫,前往美國德州大學澳斯汀分校,進行為期兩個禮拜的短期交流活動,過程中拜訪了校內的學生會身障與融合部、校內身心障礙學生的行政單位、身障倡議學生聯盟等進行意見交流,過程中發現美國特教生與臺灣特教生有著極大的差異,除了自我意識較為強烈及獨立之外,也發現美國社會給特教者需求的方式與臺灣有很大的不同。

需求由個人去發現

美國的特教非常在意個人的意願及主動這件事情。臺灣的特教系統有非常完整的轉銜體系,不論是從國中到高中、高中到大學,只要有地方政府的鑑輔會證明或具備身心障礙手冊,入學之後該校特教老師就會主動聯絡你,詢問你的需求,並由特教老師、學生、家長一起重新評估該教育階段要做些什麼改變,也就是你轉銜進入新的階段時,新學校還是有你過去的資料及「特教生」的身分及權利。但美國的特教體系並不會那麼做,他們注重你想不想要當特教生的權利,也就是你到了新的階段以後,若你沒有「主動」去告知資源教師你的需求時,他們是不會去聯絡你的,也就是你不主動尋求你將無法獲得特教服務。也就是他們希望你清楚瞭解你的問題、你的狀況,以及你的需要時,在主動去找尋這些資源。

提供資訊,而非服務

在臺灣我們對於特殊教育學生的需求幾乎都是藉由資源教室的特教老師來進行協助或服務,包含:學習障礙學生想透過電腦打字來考試、腦性麻痺學生想延長考試時間等,都是由學生或家長直接告知給特教老師,再由特教老師向各單位進行申請,最終再由特教老師轉達給該生獲得此服務。而美國的資源教室像是一般的行政單位,並不會直接給特教生任何直接的協助,若特教生想要申請考試延長服務或電腦作答服務,則需要自行去跟授課教授說明自身情況,以及自行前往教務處向相關人員申請才可獲得特殊服務。此申請方式,可以減少特教老師與特教學生說法不一致的情況,還能更直接讓授課老師及學校行政人員瞭解該生的需求,另一方面也讓該生能學會表達自己的學習情況。

社會對身心障礙者的想像

最大的不同是也是臺灣近及年來爭論較大的議題,就是關於加分制度。在美國特教生並沒有像臺灣特教生一樣有加分的制度,他們能提供的服務只有考試形式上的不同(例如:延長考試時間、電腦作答、語音報讀),並不會給予實質的加分,也不會有其他管道讓特教生入學。因為多數美國人認為,身心障礙者他們只要透過輔具的改善就可以跟一般生一模一樣的生活,因此不需要另外再給予加分,這樣才是符合真正的公平。這樣論述的背後,確實讓我看到美國無障礙空間的規劃相當完善,任何巷弄都有無障礙坡道,任何大樓幾乎都有電梯的設計,任何公車皆有無障礙坡道的設計,不會像臺灣經常有找不到無障礙坡道的狀況,對此確實讓我明確看到他們對於障礙者的價值觀。

反思制度所造成的影響

兩個禮拜當中,確實讓我看到美國在無障礙空間的設計是完善的,對待身心障礙者也相當尊重他們的需求及權利。但卻也讓我反思,身為亞洲地區特殊教育發展指標的臺灣,這套體系真的適合於我們的社當中嗎?若我們依循個人主義的方式去尋求協助,那我們是不是會遺忘那些不敢說出自己需求的學生,反而讓部分的特教生更為弱勢。若我們追求不加分的公平競爭機會,我們是否能給予學生像美國那樣的多元入學方式,讓不同障礙類別的特教生能適性入學?若我們的特教服務只做為一個資訊的提供者,是否能去建立特教生的支持及獨立,還是只是間接打擊特教生而已?美國特教體系固然有讓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但如何將國外的體制套用至臺灣社會,讓臺灣社會能夠讓特教生與普通生更有連結,最重要的則是需要先瞭解背後民族的思考模式,才能達到正面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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