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不是國民黨開的?──歷史面向的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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撲馬律師日前於於本論壇發表〈法院到底是不是國民黨開的?〉,該文從法實政研究立論,內容精闢。惟歷史面向考察,稍嫌欠缺。法院到底是不是國民黨開的?本文藉此契機補述。

話說1995年臺中市發生衛爾康餐廳火災,高達64人不幸罹難。受害者家屬控告市長林柏榕未善盡督導之職責,惟時任國民黨秘書長的許水德卻反倒安慰林柏榕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值得注意的是,同年11月新黨祕書長趙少康針對當時台灣省議會副議長楊文欣賄選案被判無罪一案,表示,許水德這句話所言不差,說的都是「真心話」。這句「真心話」猶如犯罪者出於自由意志的「自白」,從此流傳於民間。總的來說,許水德縱橫政壇數十年,對台灣的最大貢獻,恐怕就是創造這段經典名言。

其次從歷史面向觀察,此言不虛矣。中華民國憲法頒行後,表面上雖已由「訓政」進入「憲政」,然而政府各項實際施政作為並無太大不同,仍是用複製訓政時期以黨治國方式來「施行憲法」。由於司法官考試、訓練及升遷制度的偏差,使得過去威權體制時代的法官及司法體系的重要職位,幾乎莫不屬國民黨籍,受國民黨栽培,同時也受其約制。

誠如學者李鴻禧指出,中華民國政府長年營運一黨獨裁,以黨領政、有司法院長甚至由國民黨高級幹部中常委擔任,於是在黨魁中心領導式威權統治下,權力制衡完全破壞無遺,法治政治難以健全發展。這種對法院的控制與強調以黨領政的共產國家有異曲同工之妙。

另外,學者許志雄亦指出,我國司法所獲評價一向不高,其原因不一而足,惟法官多屬國民黨員,且不避諱參與政黨活動,實在難辭其咎。尤其,若干上級司法人員擔任重要黨職,積極從事黨務工作,甚至投身公職人員選舉,將司法、政黨與政治的關係絞成一團,更對司法造成難以估計的傷害。

東西德合併前夕,東德境內共有約1,500名法官,其中約97%是執政黨員,所謂司法制度不過是「政府挑選同志執法,法官報答黨國栽培」而已。統一後,聯邦政府致力恢復「以憲法為基礎的司法制度」,東德法官能否繼續擔任職務,必須由「法官審查篩選委員會」決定,結果只有約1/3的東德法官留下,其餘的有些轉行,有些甚至因曾不當審判而入獄服刑。反觀台灣邁入民主化後,即便2000年歷經政黨輪替,法院受到國民黨控制的情況略為改善,但是由於台灣一直沒有在法院體系積極革新換血、進行轉型正義工作的契機,導致黨國威權時代受黨國栽培、甘為政治效力的劣質法官,依舊充斥在今日的法院裡。

總的來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這個現象雖然略顯淡化,但迄今仍陰魂不散地附身於台灣當前的法院體系、特別是層峰階級裡。再者,別忘了國民黨還擁有從威權時期聚斂而來、富可敵國的不當黨產。環顧世界民主國家,此種「一黨獨富」的弔詭現象乃台灣獨有,亦為台灣的「民主之癌」。是以若一併考察撲馬律師「法院可能偏好與企業關係較好的黨」見解,其實不管政權怎麼輪替擺盪,在台灣與「企業關係較好」的黨這個頭銜永遠由國民黨獨攬,因為該黨的另一面乃是盤根錯節的控股企業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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