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巴佬異藝錄】二十二、還泰源烈士本來面目:追思會我為什麼缺席

友善列印版本

過去我「228消失的社會菁英⋯除王添燈外絶大多數是寃死的,卻被尊為英烈,在人類歷史上絶無僅有;相反的那些進攻高雄炮台壯烈而亡的,如今不見追崇也是奇蹟。」說法,肯定的不多,批評的不少,很挫折,因此當聽到施明德比我一針見血地說「台灣人不能只懂得對寃魂哭泣,不知道崇敬真正的烈士」時很佩服,他要以「和解」做訴求,在立法院舉行「敬烈士追思儀式」,邀請跨黨派紀念「泰源事件五烈士」時,當然就非常支持。(詳見:【鄉巴佬異藝錄】十六、向泰源事件烈士致敬——兼論對寃魂哭泣到向烈士致敬

經營氣氛是施明德拿手好戲,追思會當天靈堂佈置得簡單又莊嚴肅穆,叄加的人有李登輝總統、蘇貞昌、陳菊、王金平、關中、王建煊等跨越黨派的和解精神像真的成功地呈現了。

但是,我很難過,沒有參加。

因為施明德堅持在追思會中以「武裝革命佔領電台,向全世界宣布中華民國可以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存,或台灣獨立」的立場為五烈士定位。也就是是說兩個中國是烈士優先目標,這定位我沒辦法接受。

施在美麗島軍法大審面對死刑時,公開宣示:「台灣應該獨立,事實上台灣已經獨立三十年了,她現在的名字叫做『中華民國』。」

他這一句不怕死的話戳穿蔣家政權謊言,真是驚天動地。但這句話是施明德的,是現在民進黨的,卻不是當年烈士們的。

不接受給烈士兩個中國的定位,並不是因為我如施說的「思考國家問題時」沒有「周延彈性」,只有「狹隘地與蔣介石的漢賊不兩立一樣」,只懂得反中華民國;相反的,我雖然到現在面對「中華民國」時還不能坦然,願接受<台灣前途決議文>中「台灣主權獨立,目前國號是中華民國」的立場。我甚至相信五烈士如幸而能活到今天說不定也能相忍為台,接受中華民國國號;然而我知道,無論如何他們當年是決心推翻中華民國而從容赴義的。任何人無權說他們是主張「中華民國可以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存」而死。追思他們,卻這樣不在乎他們寧死以追求的理想,一點也不「敬烈士」。

怕施因年代久遠以致於記錯了這麼重要的事,因此我請施先生查證,但施和主辦方面說,當年烈士起義宣言他起草的,而他當時認為,一、南北韓、東西德都是聯合國會員國,所以同樣模式入聯。二、在聯合國憲章上簽署的迄今是「中華民國」未被更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以中華民國有空間回聯合國。所以施堅持不能改。聽了,我只好難過地缺席追思會。

施真的是記錯了,因為:

一、東西德在1973年、南北韓在1991年因為分別簽了和約,才一齊進聯合國。1970年烈士革命時,根本沒有人能預知有所謂的兩德模式可以模仿。二、中共入聯合國,憲章上簽的中華民國不予修改也是烈士成仁後一年的事。而且不改是因聯合國認為中華民國己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這反而杜絕了台灣以中華民國叄加聯合國的空間。

對這兩點,施不表示意見,但投書報紙這樣的解釋:

「兩個中國是那時台灣和國際社會的重要議題。從1950年代,美國就肯定兩個中國概念,加、法、義等也主張中國的雙重代表權」。

韓戰後,雙重代表,兩中的確都在國際上被推動過,但施說得還是太模糊了。

精確些是這樣:

由於中國太大,台灣太小,同時叫中國總是怪,因此戰後早期各國提的雙重代表基本上是一中一台而不是兩個中國。美國由杜勒斯開始所謂「雙重代表」策略,依魯斯克回憶錄其內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入聯,設置台灣共和國」,1959最廣為人知的國會委托案<康隆報告>,建議的也是台灣獨立,到了1960年代甘乃迪總統更是眾所周知一中一台政策的推動者;1961英國左翼的工黨發表<中國與西方>說「工黨考慮的並非兩個中國,而是一個中國與依人民願望選出的台灣政府」;同年加拿大代表在聯合國說「擁護台灣人民的民族自決」;最值得注意的是法國。先是由總理佛爾聲明「正如不可能存在兩個法國一樣,世界上也不可能有兩個中國。」然後1964年1月27中法簽建交公報,29日法政府聲明,「建交未附任何條件,法國沒有和中華民國斷交的理由」,但到了2月8日總理終於宣布和中華民國斷交,他說「從法律觀點看,兩個中國概念站不住腳很明顯的台北的代表不能代表中國,我們可以集中思考一個台灣共和國是否存在⋯,然而問題並非如此,國府並不稱為台灣政府,而叫中國政府」;至於日本,施先生也提到了,建議蔣一中一台;甚至蘇聯,1960年代和中國交惡時都向美國建議「讓台灣成為獨立國家」。

1970之後幾個不利台灣的關鍵事件密集發生,全擠在一起:一、尼克森急著要和中國修好;二、加拿大,義大利和中國建交後,聯合國「驅逐中華民國」投票贊成的第一次超過反對的,但因一、台灣島內台獨力量微弱,二、蔣介石堅不放棄中華民國國號,美國感到事態嚴重,聲明重新檢討中國進聯合國問題,才正式推動兩個中國政策,美國人的雙重代表策略內容,才由杜勒斯的一中一台轉向明確的兩個中國直到中華民國被迫退出聯合國為止。

表面上這很符合施明德的解釋:台灣國際地位遇到了空前危機,所以泰源眾台獨政治犯有志一同採取「容毛不排蔣」立場,呼應國際上的兩個中國策略,其實不然。

因為,中加建交,聯合國票數逆轉都在1970年年底才發生的,泰源事件發生在更早的1970年2月8日,舉事的計劃更是在1960年代。1960年代中國文革如火如茶,國際關係壞透了,中國還揚言聯合國是帝國主義操弄的把戲,縱使中華民國被趕出去,中國也不屑參加。

1970年代中國會突然從文革中醒過來,轉向而積極回頭參與常態的國際活動以致於美國必須在1971也跟著轉向正式推動兩個中國,這在1970年之前都是沒有人能預料到的,泰源烈士應該也不例外。

當然,本文前面都是「結構性的背景分析」,最重要的還是把焦點縮小搬回當事者身上。

泰源事件的參與者被請教到這件事的並不少,如吳鐘靈、蔡金鏗、蔡寬裕、鄭正成、陳明發、陳三興、林明永、高金郎、等,他們清一色都否定施的說法。

他門對於「反叛」中華民國為名被中華民國迫害,和中華民國仇大怨深;又在牢房裡和心向北京的共產黨徒進行紅白之鬥,更對一心期待共產左傾思想根本就水火不容:而且當時大家擔心台灣將陷於被中共併吞,不可能有兩個中國和平共存的想法。

還有一個觀察他們的角度,當時彭明敏既是獨派政治犯的精神領袖又是他們崇拜的國際法大師,彭1964<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主張的是「在法律上承認一個中國,一個台灣,以謀中國問題的最後解決。」這主張很難想像泰源牢中一群大學畢業都沒有的政治犯會想要以自己的兩個中國論加以架空或取代。

施明德最後一個有力立論依據是,他說泰源起義宣言是他寫的。這恐怕也是偏誤了的記憶,因為起草的人是江炳興,施只是好幾位提出試擬稿的人之一,況且,看過施草案的人說施的草案雖特別長,但並沒看到其中有什麼兩個中國並存的說法。

對這件事花了相當工夫研究考證,目的既是因為還給烈士本色面目,還給歷史真相,更是因為我期待施明德這一個追求和解的跨黨派追思紀念會年年能堂堂正正地辦下去。

追思烈士是轉型正義非常重要的一環。轉型正義的核心原則是「真相及和解」。沒有真相就沒有正義的和解;建立在誤解上的和解是反正義的,希望 還烈士本來面目後,明年有一個增長正義的和解。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