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貿協議「電商大西進」,中國網路管制也將向東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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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頭讀起:服貿協議「電商大西進」 ,中國網路管制也將向東流?(上))

 

Google示範ICP年檢如何變緊箍咒

中國的ICP年檢制度如何束縛電商,成為電商每年必須面對的緊箍魔咒,Google是相當典型的例子。Google從進入中國開始,ICP執照就成為中國政府找麻煩的根源,而儘管後來「削足適履」以持股低於5成的合資公司形式合法獲得ICP執照,在每年面臨年檢時仍要面臨各種可能撤照不過的威脅。

Google 2006年4月進入中國,起始提供的是「自我審查」版本的搜尋服務,與Google「不作惡」精神相當違背,也被媒體指責為進入中國市場自我閹割。然而Google之所以同意配合中國內容審查,很大一部分就在於ICP執照妾身不明,Google對此心下惴惴。

Google落腳中國才幾個月,年底主管網路的信息產業部就宣稱要對外資ICP牌照進行一番「清洗」,同時7月發布《關於加強外商投資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管理的通知》,表示「發現一些外國投資者通過域名授權、註冊商標授權等形式,與境內增值電信公司規避《規定》要求,在我國境內非法經營增值電信業務」。《通知》發布的時間點,很難令人不聯想是衝著Google而來。2007年開始,信息產業部正式動刀,針對Google掀起一波牌照事件,指稱google借牌有問題;最後Google與北京飛翔人公司成立可合法取得ICP的合資公司「谷翔」,以申請ICP許可證。但因Google持股必須低於5成,合資公司的註冊資本只有達低標的200萬元人民幣,在中國無法在融資等領域上施展手腳。

儘管成立合資公司解決ICP執照問題,Google並未從此踏上坦途。2009年,大陸政府指稱Google是「色情傳播媒介」,央視等媒體大篇幅批評,中國官方一度停止Google境外網頁搜索服務,此時Google的ICP執照年檢第一度岌岌可危 。翌年1月12日,Google與大陸官方的鬥爭正式開始;Google因反對駭客與間諜攻擊,發表一篇新聞稿表示將取消在中國的內容審查,表示儘管Google已配合關鍵字審查,2009年底開始仍受到來自中國「精心策劃且目標明確」的駭客攻擊,主要目標在於侵入維權人士的電子郵件帳號。

Google與大陸官方在2010年1月密集你來我往放話後,當年3月23日Google關閉大部分服務,並將Google.cn域名下的搜索一律自動轉址至Google香港處理。如此一來,儘管已形同全面退出中國,但6月底ICP年檢時,連這種作法都不被中國官方接受,揚言要令其年檢不過。最後Google仍以妥協方式,亦即放棄自動轉址,而是在搜尋頁面下另加一行Google香港網址,令使用者自行點選,這才勉強保留了Google.cn頁面。

但Google獲得此次年檢的過程也是波折不斷。新華社在年檢最後交件日6月30日隔天,發表一篇「拿谷歌年檢說事德拉蒙德自討沒趣」的報導,高分貝指陳Google在中國網頁上加列香港網址是打擦邊球的行為。這一篇報導相當經典,意味深長,口吻犀利,官媒風格正統有味,容我大篇幅引述。

報導批評「美國谷歌公司的大衛‧德拉蒙德6月28日又發博客文章了,說谷歌中國網站提供了新的訪問頁面,聲稱『這個新做法確保了Google.cn不對搜索結果進行審查的承諾,並且,我們相信,符合中國法律』」,「這家公司要繼續取得ICP許可證,關鍵是要承諾在華經營遵守中國法律。幾乎就在6月28日德拉蒙德先生發表博客文章的同時,谷翔公司已向政府有關部門遞交了ICP牌照年檢整改材料和『年檢承諾書』,明確承諾『我們將繼續遵守中國法律』,承諾本公司明確知曉所提供和接入的信息內容,保證不存在《電信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的違法信息,並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谷翔公司在年檢材料中表示,『如果存在問題,將依法接受主管部門處罰』。這表明,谷翔公司接受了有關部門提出的年檢整改要求,應該說這是個進步,值得歡迎。」

報導並詳列中國《電信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內容,茲附全文如下: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電信網絡製作、複製、發布、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一)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二)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三)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七)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台灣電商殷鑑不遠

列舉中國《電信條例》第五十七條並非為了本文充數,而是要強調新華社報導中所指通過ICP年檢必簽的『年檢承諾書』包含的是這些項目,要通過年檢,其服務就必須符合「不破壞國家統一」、「不破壞民族團結」、「不破壞社會穩定」等承諾。相信在台灣社會看來,《電信條例》第五十七條內九項規定,字字讀來都令人驚心動魄。同時「如果存在問題,將依法接受主管部門處罰」,而每年都必須面臨「接受有關部門提出的年檢整改要求」。

這些情況都是對「大西進」躍躍欲試的台灣電商所需面對的。儘管服貿開放台灣電商申請合法ICP執照,也開放合資股權上限到55%,但並非拿到執照、或佔多數股權就高枕無憂,而是每年ICP年檢「思想檢查」的開始。Google被新華社高分貝指責的窘境,完全有可能是台灣電商將要面臨的。

那麼,如果台灣電商要規避這些涉及「思想性」的內容,純作網路購物可不可以?答案當然是可以的,但在綜合入口網站競爭激烈的狀態下,混同娛樂、新聞、社群平台的購物網是主流的經營形式,台電商少了一大塊,不也代表著競爭優勢較之更早起步的中國本土對手來得更惡劣?那麼「電商大西進」有何特別好處?再者,如果台灣電商嚴格執行「一國兩制」,區分台灣與大陸服務,是否就不會連帶造成台灣網路自由受影響?答案是很難說。其一,台灣網路市場與中國相比差距太大,一旦中國服務漸趨成熟,整併台灣服務相當容易,又可省去多經營一塊市場的成本。其二,就算兩邊服務分開,但「公司形象」包括其在台灣的表現,未必不會納入年檢考量,中國的「潛規則」以及其嫻熟的行政技術阻撓手段都毋庸贅述,就企業賺錢而言「謹慎自我規範不越界」顯然是賽局中最好的策略。當然,這份憂心最好能是杞人憂天,但從google及諸多網路服務商在中國吃鱉的狀況,媒體一片唱好的服貿「台灣電商大西進」,未必從此平步青雲,反可能成為危及台灣網路自由的推手。

此外更堪玩味的一點,是在台外資電商也將借道台灣,利用台灣的服貿待遇進入中國,恐怕連帶受影響,一起「歹了了」。服貿協議規定,外國企業來台設立商業據點,實質經營滿三或五年以上,就能以台灣服務提供者身分,利用協議優惠進軍中國市場。據了解,日本的樂天商城就有意借道於此進入中國市場,而且資格也已經大致符合。但微妙的是,一旦外商由此入中,也會面臨與台灣電商一樣的問題,整併台灣服務才是縮減成本的方式,而且外資作此決策恐怕更少猶豫之處,同時符合中國網路管制標準才是最上策。因此可能連本來在台是「自由」的外資網路服務,因為有借道台灣利基,反而使台灣網路充斥越來越多「自我約束」的網路服務。

 

附錄

Google中國大事記

時間 事件
2006年1月 Google發表中國市場專屬網頁Google.cn與中文名稱「谷歌」,並表示該網頁遵守中國網路審查規定,有過濾搜索結果功能。
2006年7月 發布《關於加強外商投資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管理的通知》,指名Google以借牌方式規避中國對外資不得以5成以上資本取得ICP執照限制。
2007年7月19日 谷歌宣佈與北京飛翔人公司共同組建合資公司「北京谷翔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正式獲得信息產業部頒發的ICP執照。
2009年6月 中國政府在新電腦產品上安裝「綠壩」計畫遭抗議,Google遭殺雞儆猴,央視以「Google涉黃」轉移對綠壩批評。Google連外搜尋與關鍵字聯想功能一度遭停用,年檢也一度岌岌可危。
2010年1月12日 Google公司宣告受來自中國的駭客攻擊,並將與中國政府談判,要求取消谷歌中國搜尋引擎的內容審查,否則將退出中國市場。
2010年3月23日 Google於部落格中發表「關於谷歌中國的最新聲明」表示不繼續在Google.cn搜尋結果上進行自我審查,同時將Google中國的網頁搜尋、圖片搜尋和資訊(新聞)自動定向至Google香港。
2010年7月1日 新華社發表文章「拿谷歌年檢說事德拉蒙德自討沒趣」,指責Google中國轉址香港。
2010年7月10日 中國工信部表示Google中國通過ICP年檢。Google在中國服務只餘音樂、翻譯和購物搜索,其餘搜索均轉址至Google香港。
2012年 Google中國相繼關閉音樂搜索(9月)與購物服務(12月),全面退出中國
2012年11月9日 中共第十八大開幕,8日起中國境內無法連往所有Google網址,此後在十八大會期內Google服務連線時斷時續,受到相當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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