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耕作農業論》日本的農地盡是稀奇古怪的故事――新的農地改革以及農民「職業化」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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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那些細小零散的農地

我是一個漫畫家,不是農業專家。正因為我不是農業專家,所以能跳脫業界固有的傳統與常識,看到他們所看不到的東西。

我在農業採訪時一直有個疑問,明明其他行業都是這樣的事情,為什麼農業做不到?

我曾經待過松下電器等電機製造廠,它們都是投入大量資本興建的工廠,擁有嚴格品管並大量製造成品,靠著這樣的方式來外銷全世界。不只是松下電器,索尼、豐田汽車、本田技研工業、日產汽車這些創造日本經濟奇蹟的製造業,都是採用同樣的模式。

為什麼農業做不到?

也就是透過法人的成立,經營大規模生產型的農業。

日本的農地面積有四五六萬公頃,佔日本國土總面積的百分之一二.二,平
均每個農戶(經營個體)的生產面積為二.二七公頃。

對照之下,美國每個農戶的平均生產面積為一六九.六公頃,是日本的七十五倍。澳洲為二九七○.四公頃,是日本的一千三百倍。

與歐洲相較,德國為每戶平均五五.八公頃,法國為五二.六公頃,義大利為七八.六公頃,分別為日本的二十五倍、二十三倍、三十五倍。為何日本的農地被切得如此零碎?

原因得歸於農地的改革。

二戰之後,一九四七到一九五○年間,駐日美軍司令部下令進行農地改革。若地主不住在該區域者全部都要徵收,住在當地的地主則依規定保有部分土地超過規定的部分則全部徵收,並出售給原先承租農地耕作的佃農,扶植成自耕農。傳統的地主和佃農的形式因此被徹底拆解。

如前所述,因為這種農地改革政策,我家的農地因此損失了一大半。

把農地給了向來被迫過著貧困生活的佃農,讓他們從舊有的世襲制度中解放出來,是相當重要的一步。不過,農地被劃分成細小的單位,對日後要推動大規模的農業非常困難。

農地改革的思維

說到制度或組織,不論制定的當下有多長遠的眼光,但往往在實際執行之後成了後人發展的絆腳石。像這種拿石頭絆腳的案例,在日本的農業屢見不鮮。

導致日本農地零碎化的農地改革,雖然是駐日美軍司令部的命令實施的結果,但據說這原本是當時的農政官僚殷切的要求。也就是說,當時的改革的目標是解放沒有土地、只能受傭於大地主的佃農,並改善持有零星土地並為雇傭勞動力的零細農業結構。

日本的農業基本法制定於一九六一年,前言已提及這樣的思維。後來農業基本法隨著一九九九年「食料.農業.農村基本法」的頒布而廢除,在此之前,這套法案一直被稱為農業界的憲法。

雖然農業基本法的前言比較冗長,我還是全部列出來:

「我國的農業經過多年的淬鍊,擔負了國民糧食與農產品供應、資源的有效利用、國土安全、擴大國內市場等國民經濟發展與國民生活安定的重責大任。此外,農業從業人員身為農業的主幹,勤奮刻苦、任重道遠,是國家社會和地方發展的重要推手,及國民勤奮精神和創造力的標竿。

我們須將這樣的農業與從業人員的使命牢記在心,堅信這是建設民主化文化國家的基礎。

然而,隨著經濟的發展,農業與其他產業在生產能力,以及從業人員之間的生活水準差距日益擴大,加上農產品的消費市場已發生變化,於是農業的勞動力開始轉往其他產業。

為了因應這個情況,加強農業在自然、經濟、社會方面的功能,尊重農業從業人員的自由意志與創意,追求農業的現代化與合理化,致力於讓農業從業人員與國民各階層得以保有均衡、健康的文化生活,此為回應農業與農業從業人員的使命,亦是國民追求公共福祉的責任。

在此,為了指引農業明確的發展方向,制定農業相關的政策目標,特定此法。」
只是,農業基本法與其說是理想,還不如說是制定時受到強大的政治影響所導致。

前農林官員,山下一仁曾經這麼寫道:

「原先,思考著延續戰後的農地改革,致力改善零細農業結構的農林省,對於農業改革機制,包含限制地主保有佃地等政策,要以永久的長期政策保留下來,是抱持著反對的態度。但是,當年美國與執政的自由黨卻想讓農村的保守化政策繼續下去。一九四九年,麥克阿瑟總司令向吉田茂首相遞了一封書信,內容堅決地反對農地改革方案中止。反對農業改革的執政黨自由黨在一開始是反對《農地法》的制定,但是當時的大藏大臣池田勇人以農地改革可以創造許多小地主、農村的保守化政策對自由黨相當有利等為由,遊說了自由黨,最後在執政黨內匯聚了共識。」(山下一仁,《農協的大罪:「農政三角」將招來日本的糧食危機》,寶島社新書)

山下認為,當年的執政黨為了獲得農村地區民眾的支持,刻意將大坵塊農地拆分為細小農地,創造出許多的自耕農。

成為執政黨支持者的農民,在稅務上自然受到寬厚的保護。

在持有農地的情況,幾乎不需要繳交固定資產稅。接著,日本的土地價格不斷上漲的情形持續了一段時間。

只要握有土地,也許哪天就能獲得一筆飛來橫財吧。

當附近蓋起大型的購物中心或是需要開闢道路時,賣掉農地就能夠獲得巨大的利益。

對於部分農家來說,農地如同財富一樣要好好抱緊。因此,他們絕對不會將農地脫手,即使後來當了領薪水的上班族,有人還是會以兼業農民的身分,持續在狹小農地上耕作。由於對土地抱持著財富的幻想,而導致農地無法健全地交易,也無法真正的有效利用。

將「職場」的概念帶入農業

即使幸運找到好的農地,但還有一堆農業以外的事務。

先不論主要收入為其他工作、上班領薪水的兼業農民,日本的農民都可算是自營商。

像我這種漫畫家也是自營商,我可以體會其中的冷暖。自營商平常要做的事情非常多。

除了我的本業漫畫,我還要記帳、處理稅務,有時要舉辦活動、宣傳,金流的控管也是一門相當重要的功夫。

雖然這些事情都可以得到其他人的協助,但這些事情你還是要全程照顧,無法置身事外。

我想,這就是農業從業人口減少的原因之一。

因此,讓民間企業跨入農業有其必要性。當民間企業涉足農業生產,可以把公司的制度帶進農業裡,建立起「職業」的概念,進而保障從業人員的相關權益,更容易讓人視農業為一種職業。當然,這些企業一定得安排「新人訓練」的課程。其中,從這裡學到專業技能後想獨立發展的大有人在,比起那些一頭熱栽進農業卻什麼都不懂的人,他們在產業裡的存活機率一定會提高不少。

如此一來,從事農業的人不再是自負盈虧的個體戶,而是受薪工作,當一個不用穿西裝、打領帶的農業「上班族」,而且農業從業人員的平均年齡也會下降。

金丸恭文還提到一點,企業加入農業後,將大大地改變農業從業人員的地位。

「舉例來說,聯誼時女方問起男方的職業,在父母或某家農場幫忙農務的人一定拿不出名片,若遞不出名片,要進一步發展恐怕就沒什麼機會,想要結婚更難如登天。但如果是在農業法人,即農業公司或農業企業等組織裡工作的話,公司的名片就能派上用場了。」

或許這是解決農民找不到另一半的好方法。

只要農業企業的規模夠大,就可進入這家公司工作,每個月都能穩定地獲得收入。不喜歡這種型態的人若憑藉著自身的執著來從事農業,有信心做好自己品牌的人也能獨當一面。

這兩種不同的農業從業方式並存,不是比較自然嗎?

書名:《島耕作農業論》
作者:弘兼憲史
出版社:左岸文化
出版日期:201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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