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墓能與清明脫鉤嗎?

友善列印版本

最近有人投書,建議政府宣布:從明年開始的清明節回歸到農曆二十四節氣的正確日期,而不是現在的國曆4月5日,並認為那是轉型正義的一環,將掃墓的日期(清明節)與蔣介石的忌日脫鉤。

把四月五日蔣介石去世之日定為「民族掃墓節」,固然是威權時代國民黨的傑作,但與二十四節氣之一的清明是4月5日則是兩回事。

認為二十四節氣是依農曆(陰曆、舊曆)的日期來訂,是大家習以為常的盲點。其實它根據的乃是地球繞太陽旋轉的弧度(而不是月亮繞地球的角度)等分為24份,也就是一個圓周360度,每15度為一個節氣,也就是一個月會有兩個節氣。不過因為地球繞太陽的軌道是橢圓型的,有一點傾斜,所以依陽曆的節氣,日期會有一天或兩天的變動,不過,與陰曆比較,節氣在陽曆來說,是相對固定的。以「清明」為例,一般是在陽曆的四月五日,遇到閏年(2月份是29天的年份)則會提早一天,變成在四月四日。

1975年以前,台灣的國定假日並沒有清明節,把清明訂為「民族掃墓節」並放假一天是在蔣介石去世的翌年才開始的。因為當時的政府宣稱他是四月五日過世的,為了紀念「民族救星」的他,不只清明節放假,後來教育部還把四月訂為教孝月,並選拔孝悌楷模⋯⋯。
(編者註:作者記憶稍有失誤,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在1972年將清明節定為「民族掃墓節」;1975年蔣逝世後,行政院訂定「永久紀念總統蔣公辦法七點」,進一步將「民族掃墓節」定為「總統蔣公逝世紀念日」。)

記得當時官方公布蔣介石去世時間是1975年4月4日晚間11點50分,目前中正紀年堂「總統紀念辦公室」牆上的時鐘即停在該時間。依華人干支紀時之法,子時為半夜十一點到一點,如果蔣介石真的如官方所稱死於4月4日的子夜11:50,那麼依民俗,他是可以算4月5日死的。

筆者為何會記得那麼清楚?因為那年春假(3/29~4/5),我正好去任教於八里聖心女中的大學同學家小住,四月五日上午搭擺渡到淡水轉乘火車回台北,看到所有機關都降半旗,正覺納悶時,忽然聽到渡船上兩位穿軍服的教官在交談,面色凝重地說「蔣總統昨晚去世了…」,我回家之後立即打開電視,三台不斷播報此一「噩耗」,所有的節目都從彩色變為黑白,足足維持一個月之久,有如古代皇帝駕崩一般。

於是第二年的清明節就變成國定假日,而且定名為「民族掃墓節」。從此,清明就由24節氣變成了與「春節、端午、中秋」一樣,是民俗節日之一了,而且一座白色大廟也巍峨聳立於台北的市中心,從1980年四月5日開始,供人去膜拜了。

但是掃墓一定得在清明那天嗎?未必!至少台灣的客家人就不是。

客家人是最重視慎終追遠且年年掃墓的族群。先父在世時曾殷殷叮囑我們:「拜阿公婆」(客語的祭祖)不方便到沒關係,但「掛紙」(客語的掃墓)則絕不可以缺席。試看,每年新聞報導,凡掃墓人數「成千上萬」的大家族,必定是客家族群。因為客家重視宗族、講究環保,所以各姓家族都有自己的「風水塔」(即納骨塔),把同一個來台祖傳下的各房先人的金斗甕或骨灰罈集中安放,聯合祭掃,因此才會有人數眾多的掃墓盛況。客家人掃墓,絕不能晚於清明(以清明為最後期限),一般都會提早,通常在春節之後過了正月半(元宵),就可以開始祭掃了,並沒有共同的日子,全依各家族的約定,但很少拖到清明才掃墓的,以筆者娘家來說,定在每年陰曆二月的第一個禮拜天為家族掃墓日。

我是生長於屏東閩南庄的客家人,小時候鄰居並沒有清明掃墓的習俗。但我印象極深刻的是,我們家過清明節(陰曆日子不固定,婆婆媽媽得翻看日曆才知道),吃清明粄(艾草糕),閩南人過陰曆三月初三的「三月節」,吃潤餅,我們有時會去嫁給閩南姑丈的大姑媽家包潤餅吃。

台灣閩客通婚非常普遍(據統計,超過客家婚姻的四成),我小時候倒是曾多次聽聞家裡的閩南姻親說,他們的長輩以前並沒有每年掃墓的習俗,只有在娶新婦或添新丁之後才會去掃墓。不過,這傳統在1976年之後,因為「蔣公去世」而產生的「民族掃墓節」放假,以及老三台電視不斷放送中華文化「清明掃墓」的洗腦信息而慢慢改變,如今清明掃墓幾乎已成全民運動了。

那位投書主張清明要與四月五日脱鉤的鄉親,可能不了解節氣(春分、清明、夏至、冬至…)的由來及其與民俗節日(端午、中秋、中元、重陽…)的不同,誤以為清明是「國曆的節氣」,因而有擺脫政治糾葛的想法;其實,若真要恢復傳統舊習俗,那就提倡過個比較環保的「吃潤餅的三月節」吧!

關鍵字: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