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球人生】運動只能「從一而終」?如果將青少年運動季節化

友善列印版本

前年夏天,阿宏曾經參加大聯盟在台灣舉辦的棒球訓練營,大聯盟很有誠意,派來的師資很強大,那年夏天,教練團包括前大聯盟明星球員瑞尼奇(Gary Roenicke) 。瑞尼奇先生很親切,會和台灣這邊前來取經的教練們閒話家常,雖然聊天的內容幾乎都和棒球脫不了關係,但是他懂的不只棒球,因為在進入大聯盟之前,他是棒球、籃球、美式足球三棲的運動好手,「三種運動我都很厲害!」瑞尼奇這樣說:「如果不是大聯盟選秀會先把我挑走,其實我最想朝美式足球發展。」

瑞尼奇認為,青少年應該多接觸各種不同的運動,造就全面的運動能力,雖然沒有明說,他對台灣的年輕球員從小每天都練棒球,顯然不是非常認同。「而且棒球的訓練很乏味!」瑞尼奇說到這邊,表情很認真地說著:「一方面要讓孩子多接觸各種運動,一方面我們教球的時候,也要想辦法讓練習有趣一點。」

美國的青少年運動是是季節性的,每一項運動都有球季,例如棒球是年初玩到五六月,球季結束後,雖然硬要打棒球還是有球隊可以參加,但大部分的聯盟會結束該年度的賽事,等到來年才繼續。

愛運動的美國孩子常常不會只玩一種運動,很多都是棒球、美式足球、籃球或其他更多種運動輪流玩,一項運動的球季結束之後會參加別的運動項目,每年周而復始。有些孩子深具運動天分,幾種運動輪流玩,上高中之後成為雙棲甚至三棲運動選手者大有人在。到了大學階段,雖然訓練比較專業化,成為校隊選手的門檻也高,還是有些好手有能力參加兩種或更多運動校隊。

甚至到了職業運動的殿堂,美國有過很多選手從事不只一項職業運動,例如最有名的Bo Jackson,不但是MLB與NFL雙棲,還是唯一一位在兩項運動都當選過明星球員的傑出球星。

美國的運動風氣顯然和台灣截然不同,台灣的孩子們常常在小時後選定或從事一項運動之後,就開始沒日沒夜地苦練著,棒球隊的選手每天練著棒球,籃球隊的選手就是練籃球,排球隊的選手打排球,許多選手的運動生涯,從小時候開始,就幾乎注定要「從一而終」。

台灣的孩子一旦選擇運動這條路,似乎只有每天苦練,所練的項目練得比別人好,才有機會出人頭地,由於一路面臨著淘汰與競爭,常常顧不到課業,也顧不到許多其他面向,萬一被淘汰了,常常落得一無所有,壓力之大可想而知。很多選手除了所練的運動項目之外幾乎沒有其他專長,更不用說跨足其他項目。

老美讓小朋友多接觸各項運動,一方面讓孩子不會因為一直玩同一種運動漸漸失去興趣,也藉著這樣的方式讓孩子的運動技能更全面,他們希望孩子從小培養的,不是專精(局限)於某一個運動項目,而是真正的運動能力。

很多美國的運動教練最喜歡的選手類型是「好運動員」(Good Athlete),也就是運動能力真的很強大,有力量、跑得快,反應也靈敏的運動員,這樣的運動員,你要他做什麼都可以,以棒球來說,就是九個位置都能守,打擊也很好的選手,老美認為這類能力廣泛的選手,才是最好的選手。

此外,阿宏相信青少年從事多種運動是避免運動傷害的好方法,一方面可以藉著從事各項運動,讓身體的各種運動能力都受到開發,也可以藉著不同的運動讓身體各部位都受到均衡的鍛鍊,還能避免運動傷害。

如果當投手的孩子不用一整年都投球,打美式足球的孩子不用一整年都撞到內傷,就能達成以下的結果:打棒球的時後不用撞來撞去,讓美式足球所帶來的運動傷害有時間慢慢復元,而美式足球的球季期間,投球投到累的手臂可以休息好幾個月,運動傷害的機率當然可以大大降低。

根據美國加州核桃溪(Walnut Creek)的運動醫學診療中心(Sports Medicine Clinic)的統計,他們的年輕患者中,有60%的運動傷害來自於經年累月從事同一種運動,而且只從事一種運動,常常會帶來巨大的壓力或心力交瘁的心情。

台灣因為各項制度已經行之有年,運動訓練的文化也不是一夕之間能夠說改就改,運動員在整個生涯只能從事單一運動的現況恐怕還要維持很久,但美國青少年從事多種運動的方式,值得我們好好參考。

關鍵字: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