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回受刑人子女的親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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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茹的爸爸已經被關七年多,最近收到爸爸的信,她拆信讀完後就打開書桌左邊最下層的抽屜收起,一點提筆回信的慾望都沒有。

小茹兒時每周寫信給爸爸,祈禱爸爸趕快回家,能陪她去公園溜滑梯、打球、說故事。從幼兒成長為青少年,小茹建立起自己的生活圈,有了與她分享心事的死黨;有了暗戀的男孩。對爸爸,她感覺心底還是愛著,卻漸漸遺忘該怎麼互動。畢竟,這幾年遭遇生命裡的重要時刻,身邊都沒有這個人存在。相隔兩地,爸爸根本不清楚小茹真實狀況,信中常反覆寫著要小茹聽話、要乖、要好好念書⋯⋯,小茹不拆信都知道爸爸寫了什麼。

小茹很少有機會探視,唯一幾次是姑姑趁當月第一個禮拜天,帶一家人千里迢迢過去。小茹跟弟弟、妹妹必須猜拳決定誰能接見,其他兩個人在外面邊哭邊等,漸漸地大家都不想去。小茹也申請過遠距接見,對著電視講話總是沒有實際存在感,似乎螢幕上的人不是自己的爸爸,最後連遠距接見也放棄了。

類似故事不斷在紅心字會服務裡上演:孩子因父親或母親服刑而隔絕。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七條指出,兒童有知其父母與受父母照顧的權利、第九條指出應確保不違背兒童父母的意願而使兒童與父母分離。台灣目前面臨幾種狀況:

監獄收容人與眷屬同住辦法等同虛設:

提出申請後經監所核准與眷屬同住者,以每月1次,每次不逾7日為原則;有特殊事由,經監務委員會決議,得准延長1日至3日。據紅心字會實際服務經驗,除外役監外,其他監獄的眷屬難申請通過。

監所親友接見的時間不足:

周一至五及每月第一周日可接見,國定假日與例假日無法接見。紅心字會服務的家屬多數須承擔經濟責任,且兒少平日需上課。每月第一周日的探視人潮眾多,可探視的15分鐘壓縮至5分鐘,遑論情感交流之效。

監所辦理的家庭活動以平日為主,家屬時間難配合:

許多家屬與本會反應監所辦理的懇親日、家庭日活動為平日,家屬難以前往,能前往的為無工作或學齡前未就學孩童。難道僅有這些族群才有探視需求?

家庭的概念未完全帶入矯治體系內,收容人和家屬雙方在事件中受到傷害、產生隔閡,卻又無法好好修復家庭關係,導致收容人誤以為家人不關心自己、自我放棄,出監後一再犯錯循環,影響孩子的受照顧狀況。

對照台灣與北歐國家丹麥面對家庭關係維繫的策略,會發現相同項目內不同的執行細節。丹麥強調收容人的正常化原則,認為收容人擁有家庭關係維繫的人權,也允許家人申請留宿,孩子不應受到父母事件影響而斷絕相處機會,藉此提升家庭關係修復、收容人對家庭角色重塑的可能性。

1.電話

開放式監獄的收容人被允許在牢房內持有電話,讓他們可以自由地和家人溝通。閉鎖式監獄中,可在公共空間的電話亭中打給10個已由監方辨認身份的電話號碼。

2.探視

監獄能延展收容人受探視的時間(基本為1小時),例如在訪客需長途旅行才能到達時。部分開放式監獄讓收容人子女能探視收容父母的牢房,讓孩子理解父母的實際生活狀況,降低對監獄的烙印。有小孩的低收家庭可以報銷交通費用,讓經濟不成為探訪的限制。

3.住宿

在一個開放式監獄中,滿七歲的孩童可與他們父母共渡周末。閉鎖式監獄近年也開放收容人有機會與家人過夜,在此之前,社工會針對孩童在探訪中的需求,與收容人先行討論,對修復親情達最大效益。

4.暫時離監

丹麥支持收容人保持家庭關係,開放式監獄的收容人服刑滿1/3後,評估依據以孩子為主,若經過評估收容人返家探視對孩子有幫助,被允許每兩週有一次週末返家。

犯罪事件讓收容人家庭內成員備受煎熬,矯治單位若缺乏友善設計,讓關係修復的路途反成阻力,孩子喪失享有親權保障的本質,不利於降低犯罪的循環。選擇以監禁為重,或是以人類基本需求(愛與隸屬)為考量,是相當需要思考的議題。

 

備註:丹麥監獄資料提供為丹麥法務部監獄緩刑局高級顧問Lea Holst Reeberg

 

關鍵字: 丹麥矯治監獄監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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