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與排斥不會讓社會更好:談文萌樓與性產業污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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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萌樓於今(106)年10月20日荒謬地遭強制歸還原屋主,這一切與我們有何關係?除了道德地支持(或反對)並理解文萌樓過去歷史之外,我們應從怎樣的角度來看待文萌樓的存廢、性勞動及性產業,以至於自救會官姐的被迫投海、麗君及白蘭的生命遭遇?筆者認為文萌樓的存廢議題不僅超越藍綠,更涉及公民道德與文明社會成熟與否的高度,社會不應就此選擇沉默、避而不談。

文萌樓的過去與現在

文萌樓早期鄰近大稻埕河港經濟,並因應地方發展之工人、船員及國民軍生理需求,曾成為眾人所推崇的甲級娼館【註1】;隨著當時公娼制度的建立及合法,雖是落日條款,性工作者亦獲得較為妥善的保障,性產業在政府的管理下也受到一定的拘束【註2】。然而,公娼制度於民國86年始告廢止後,不但未能有效遏止性產業的發展,反而造成反效果,原以性產業為生計的公娼們頓失工作收入。

為了讓原從事性勞動的公娼們能繼續以此為生,作為日日春自救會的重要代表人物官姐、麗君、白蘭等人,皆於抗爭的過程中勇於選擇拒絕遮面,並以「我本善良,何需從良」的理念進行街頭運動,為公娼的合法化及去汙名化進行平反,儘管自救會成員相繼辭世,但文萌樓的抗爭精神依舊猶存,因此文萌樓的重要性除了作為指定的文化古蹟之外,更為重要的文化意涵在於致力於性工作產業的合法化及去汙名化。

如果只是作為文化古蹟,除了懶人包式地理解文萌樓的歷史之外,文萌樓的存廢議題與我們的社會依舊看似無關痛癢,我們更必須進一步地追問的是:文萌樓究竟與公民的社會關係為何?又為何性勞動的去汙名化是重要呢?是因為同情他們的遭遇?還是說有更積極的社會再造(reform)意涵?

沉默與排斥並不會讓社會(她們)變得更好

任何的汙名(stigma)與排斥(social exclusion),皆無法解決當下眼前膠著的社會現狀,反而直接造成更嚴重的後果,LSE社會心理學家Campbell等人在其南非的AIDS實證研究中可見其端倪【註3】。Campbell等人指出,儘管在南非投入長期的AIDS醫療預防及治療工作,但當地村落的患者仍未因醫療資源的協助而有所減少,其部分原因在於當地村落對AIDS患者抱持排斥與恐懼,導致大多人多不願意主動接受檢查及治療,然而,這只能說明大多數潛在AIDS患者面臨著延遲就醫的風險,但是不能解釋為何長期投入AIDS的預防工作及教育成效依然受限;因此,Campbell進一步指出南非偏鄉另一個更為嚴重的問題,南非社會對AIDS疾病的害怕及恐懼,其背後所真正隱含與伴隨著的是社會對「性」的道德恐懼及排斥(而這種汙名的情況在婦女及青年群體的身上更為嚴重),村落「刻意忽略」年輕人及女性的性需求,取而代之的是否定、拒絕及沉默,極力避免他們接觸任何有關性的議題,從而致使村落大多的女性與青年對「性」這一件事情一無所知(不知道如何尊重自己的身體與保護自己),因此更遑論有關AIDS的預防及教育工作能夠順利進行。

從Campbell的南非經驗中不難發現,村落因為害怕AIDS疾病,伴隨著對青年及女性的「性」產生強烈的污名及排斥的心態,但是弔詭的是,這樣的沉默與排斥的態度卻無法遏制AIDS疾病的蔓延,反而更致使錯誤的性觀念產生,從而造成AIDS的醫療預防成效不彰,以及強化了既有的性別刻板印象及權力不平等。

同樣地,台灣對性勞動的汙名(stigma)與排斥(social exclusion),亦難以有效遏止性交易、性產業的發展,反而造成更多的負面影響:性產業工作地下化、性工作者的職業風險增加、以及性暴力及性侵害的相關犯罪案件增加,因此,文萌樓的存在並不僅止是一座文化古蹟而已,而是一個論述的文化空間,更不時促使身為公民們的我們進一步深思並重新反省性工作者的社會文化與生活處境。

一個成熟的文明社會:應是提供性工作者最基本的社會保障

性工作、性勞動以至於性產業發展如何規範一直是個棘手且爭議的問題,儘管在法制層面上,在社會秩序維護法的修法制度下,性專區可經由正式法律申請及政府授權下合法經營。但是在現實的層面上,因為現行因中央及地方的互相推諉,而與其說是性勞動的除罪化及去汙名化仍有一大段距離,不如說是中央與地方的「刻意忽略」,致使性專區的設立在任何地方都是舉步維艱,政府官員們亦(公民)了解性專區的成立,只會增加政治負擔而非政治資本,或是進而招致其他道德團體的批評,因而裹足不前。

然而,符合社會期待與否是一件事,社會對性勞動產生的集體恐懼是另一件事情,能否給予性工作最基本的勞動尊嚴及保障又是另一件事情。事實上對性專區的恐懼,並無法有效遏止任何性交易的情況發生,而且反而造成更為負面的影響,我們之所以依然排斥,其追根究柢的原因不就是因為我們深諳性工作者的存在是必要的,但是我們又虛偽地不敢承認,更不想承擔任何的道德風險?甚至擔心自己在支持性工作者勞動權益時就好像是面臨道德的自我矮化,從而拒絕談論或害怕表態支持任何有關性產業的社區再造與發展的可能性?,或許有人會因為性專區的設置而質疑:「難道設立性專區,不會造成社會價值的崩壞嗎?」但事實上,自公娼制度的廢除以降以及性交易制度的地下化發展,其所呈現的是高級酒店、小吃部、按摩店、個人工作室等地下階級制度的分野,而不同階級的性工作者亦有不同的待遇,其中年輕、姿色佳的小姐在高級酒店的「照顧」下,擁有相對較高的自主權及勞動報酬;但是相對稍有年紀或是身材較差的小姐,不僅獲得的報酬有限,而且相較面臨更高的職業傷害及健康風險。因而倘若做為一個成熟的政府及社會成員的我們,而非作為一個鴕鳥式、阿甘式的文化公民,在道德的層次上應如何避免價值的崩壞,反而應是根據性工作者在社會上的真實處境(social reality)而提供他/她們最基本的社會保障(底層性工作者通常是缺乏保障的)。

因此性專區的設立以至於性工作的除罪化,就其最消極意義而言,應是對性工作者勞動尊嚴的肯定及應有的基本保障。而就理念上,政府(不論是中央或地方)不僅不應選擇避而不談,身為成熟的男性公民們更不應保持沉默!在一個低俗且充滿妒忌的父權社會中,男人總會害怕女人可以自由性地用金錢交易自己的身體,因為他們擔心當這一旦發生,男人便無法以此限制並控制女性的身體自主,而那荒謬且可卑的偽處女情結及尊嚴更會消失的蕩然無存,但是相對地,做為一個成熟且男女平權的社會,男人本不應害怕女人用金錢交易自己的身體並作為自己性自主的一個部分(不是全部),進而擔心自己的尊嚴不保,因為對一個成熟的平權社會而言,任何真正的愛皆來自於尊重、傾聽與包容,而非父權式的控制與壓迫。

文萌樓的現在與未來

10月20日是個令人羞恥的日子,深具台灣歷史文化的文萌樓,就在國慶日結束後的第10天遭警方強制執行,撤離任何與日日春有關的歷史文物,並將原空間歸還屋主。羞恥之處在於,原被指定為歷史古蹟並致力為性產業去汙名化的文化空間,在北市政府文化局的冷眼旁觀之下,在少數的抗爭支持者與大眾的沉默之下,荒謬的成為投資客拿來買地炒地的生財工具,而原本可以制止一切的文化局,則選擇任由這一切鬧劇持續上演,文萌樓的價值與性工作者的勞動尊嚴被政府的「文化」徹底的否定,真正受苦的仍然是那些(曾)以性為生計但仍飽受歧視的靈魂,以及那些勇敢且高貴的反叛者:官姐、麗君及白蘭。

語畢至此,或許性勞動的除罪化及去污名化進程仍有一大段路要走,但是做為一個成熟的公民道德不應就此選擇沉默或是避而不談,而應是更勇於展開論述及討論,用尊重及真切的文化理解進而取代偽道德式的支持同情(或反對),並理解自己的恐懼、沉默及排斥究竟從而何來,去勇於發現那些勇於在「紅燈街巷飼家賺食、孤單暗行」的性工作者們【註4】,以及徹底的思考一個成熟的文明社會又應該如何面對這些他者,因為我們當選擇沉默與排斥時,這個社會並不會因此而變得更美好。

 

 【註1】甲級娼館:甲級設備較好、有空調,價位較高,15分鐘1200元;乙級有空調,價位中等,15分鐘1000元;丙級無空調,15分鐘800元(感謝文萌樓志工導覽員的詳細說明)。

【註2】如大牌申請(台北市公娼戶許可證):不可繼承、不可轉讓、不得租賃,如申請人離世公娼館則關閉,公娼的條件為20歲以上、未婚、沒有性病,定期接受健康檢查,稱為小牌(公娼許可證明);老闆的抽成也有一定的限制(感謝文萌樓志工導覽員的詳細說明)。

【註3】詳情可參考倫敦政治經濟學院(LSE)社會心理學者Campbell及yugi Nair、Sbongile Maimane等人於2006年發表的文章〈AIDS stigma, sexual moralities and the policing of women and youth in South Africa〉。

【註4】該處引用黑手那卡西及日春關懷互助協會於2010年〈台灣牛大戰WTO〉專輯中的《幸福》歌詞,詳情可參考下列網址(引用日期:2017年10月23日):https://streetvoice.com/twbhn/songs/11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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