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同的人就是壞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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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遇見一位摩門教徒,摩門教是美國最保守的基督教教派之一,雖然很多基督教徒認為摩門教並非正統基督教教派。和他聊起最近最夯的話題──同性婚姻。對於這個問題,他認為以保障人權而言,他個人支持應當保障同性戀者的權利,但應當用其他的法律保障,而非修改民法;以宗教觀點,他則持反對意見,畢竟摩門教非常保守,注重傳統家庭價值,所以不只反同性戀、甚至反墮胎。

雖然站在人權立場,他認為同性婚姻者需要受到保障,但他說,如果有兩個男的在他面前手牽手,他仍然無法接受。我能體會他的這段言語,畢竟在他的宗教理念與認知的社會價值觀中,無法包容同性戀的存在。但因為反同,他就是壞人嗎?他會在空閒的時候去餵養社區裡面的流浪貓狗,會找人去幫這些流浪貓狗作結紮,他是個憨厚的人,這樣的人會是個壞人嗎?

為什麼會這樣講?同性權利運動在這幾年逐漸成為這個社會的「政治正確」,贊同的聲浪逐漸淹沒那些反對的聲音,反同的人被認為是思慮幼稚且不合理,甚至是反人權,可是有沒有想過,為什麼反同的人會有如此激烈的反撲?如果把位置調換,當一個人本來的生活價值觀、所認知的世界、所習慣的生活被打破,所認知的一切不再是生命可依循的支柱時,面臨的打擊會有多大?尤其是反同者被貼上反動、反進步、反人權等等政治不正確的標籤時,這等於昭告反同者就是壞人,問題是反同的人是壞人嗎?不,他只是在堅持他的信仰價值以及他對這個社會的價值觀。

這個社會習慣用二分法去判斷一個人的好與壞,但並不是每個反對的人就願意發聲,之所以不願意發聲在於他知道自己是政治不正確,在議題並不真正影響到個人的利益與生活時,為了避免麻煩,因此選擇沉默以對,避免被貼上標籤。同性結婚真的符合現在的社會價值嗎?有多少傳統家庭是反對的,我們不知道,因為他們選擇沉默,這違反他們自小所被灌輸的傳統價值觀,而他們不是不願發出聲音,而是這不影響他們的生活,更重要的是他們的子女並不是同性戀者。他們的反對在於難以接受傳統價值觀被顛覆,在多元家庭、同性婚姻將要成為學校教材時,這些沉默的人可能將無法繼續容忍,此時的反全力撲將會讓社會難以承受,同性權利運動也可能功虧一簣。

民主社會最難得的是,並不會單只有一種聲音,民主最大的好處在於包容與妥協,所以不會產生獨裁,一個民主社會裡,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但長期以來,台灣社會卻只存在少數必需服從多數,但多數不見得會尊重少數,也因此台灣民主化這麼多年以來,無數的議題讓這個社會不停地被撕裂,導致多數人以暴力要求少數服從後,居於少數的人在最後忍無可忍時將以最激烈的手段去反對多數人的意見。而社會被撕裂後,卻沒有人可以把被撕裂的傷口彌平,最後所有人開始對社會冷漠。所以,當同性婚姻修法通過後,反對者並不會因為修法就轉為認同,歧視仍然存在,這個歧視不會在他們這一代結束,會延續到他們的下一代、下下一代,而被撕裂的傷口就會不斷擴大,最後社會所得到的只有仇恨,而不是彼此的尊重與諒解,這會是我們希望的嗎?

所以,同性婚姻修法後,這個社會議題就結束了嗎?台灣很多事情在立法或修法後,大家就拍拍手、鼓鼓掌,認為事情解決了,立法委員有政績,政府也可以對人民有交代,但往往事情並沒有解決,反而衍生出更多的社會議題,更多的社會衝突與更多人的不滿。同性婚姻議題的重點在於立法或修法後,社會的撕裂如何去彌平,整個社會的家庭價值觀如何重新去塑造,這比立法或修法更為重要。

無論是同性結婚、廢死、環保、動保、核電等等議題,贊成或反對的人都不應該被貼上標籤,因為每個人的價值觀是不一樣的,成長過程中所被灌輸的世界認知也是不一樣的,沒有人是絕對的對,也沒有人是絕對的錯,因為每個人都是用不同的角度去看世界,也因此世界才會那樣的多采多姿。

那位摩門教徒是壞人嗎?他不是,他只是堅持他的理念、信仰與他的價值觀,他是個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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