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摘】我的街頭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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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尚馬利‧胡戈爾當了二十多年的流浪漢,因緣際會結識了前內政部長尚路易‧德布雷,因為後者的鼓勵而決定寫下自己的生命歷程。)

書名:我的街頭人生(Je tape la manche: Une vie dans la rue)
作者:尚馬利‧胡戈爾, 尚路易‧德布雷 (Jean-Marie Roughol, Jean-Louis Debré)
譯者:張喬玟
出版社:一起來出版
出版日期:2016/09/28

我在街頭棲身。跟其他人一樣,翻出幾個紙箱來防潮、禦寒,再找個安靜的角落。我睡得很差,一直保持警覺。我被揍過好幾次,常常有醉漢或是想洩憤的行人會故意踹我幾腳。

很快地,晚上我寧可去秀蒙山丘公園,或是第十九區布里雷門大道的紅帽小丘公園避難。比起睡在街上,那裡的壓力比較沒那麼大,也比較舒服,泥土、草皮、落葉都不像人行道那麼硬。

我在外面睡了好幾個晚上,就像那些不必露宿街頭的人所形容的「以星空為被」。

我找到進入公園的方法,可以不被守衛逮到,也不必經過崗哨。那邊的圍籬總是有一個我鑽得進去的洞。

為了不被守衛攔下問話、罰款,我會躲在灌木叢裡。他們從來沒發現過我。不過他們當中的確也有些人會假裝沒看見像我這種在公園過夜的人。只要不鬧事,他們會讓我們睡覺。

雨天的時候,我會試著在大樓的門廳或是樓梯間落腳,但是很快就會被警衛轟出去,我也怕他們會報警,所以快快逃開。

對我來說,下雨通常比寒冷還難受。雨水穿透衣物,滲得到處都是,雨停後也會留下濕氣,衣物乾不了,讓我聞起來像發霉一樣。

我記得有一晚在巴黎晃了好久(走了好幾公里!),來到第十六區的雉園街。我聽說這一帶有些地方可以放心落腳。找了好久之後,我走進一棟建築物,門廳最深處有一座挺不賴的花園,我就在那裡待了下來。頭一夜很順利,接下來那一夜也是,然後到了第三晚,我看見條子和警衛在清晨現身。他們一把撲到我身上,將我制服,因為我規規矩矩,所以他們沒有送我進警局,但是粗暴地把我轟出去,以強硬的態度叫我永遠別再回去。我明白,他們看起來不像在開玩笑。

我也曾經躲進地鐵,睡在車廂裡或是龐丹門站的車庫鐵軌邊上。

我搭乘最後一班電車,一到終點站,就躲在長椅底下,這樣機械師就看不到我。他離開以後,車停在一條車庫鐵軌上,我就躺上長椅。

有時候我累到很快就睡著了,也曾發生過醒來才發現背包被人幹走,連鞋子都在睡夢中不見了。我什麼都沒了。要是哪天碰到對我做這種事的人,我會把他揍得稀巴爛。

夜晚的地鐵裡有很多無法無天的人渣,就連那些跟他們同病相憐、一無所有的人,也不被他們放在眼裡。東西被偷走,腳上沒有鞋子可穿,沒有盥洗用品,是很慘的事,包你噴淚。

我從來沒辦法下定決心在地鐵走道上多睡幾夜,可是有些人待得很舒服。

我經過一些傢伙身邊,他們顯然把這裡當成了自己家。那些傢伙占據已經除役的車站,每個都很古怪,而且臭得要死,肯定不常洗澡。我隱約覺得他們從來不到地表上去。他們也不說話。

有一晚,我走向其中一個人,想請他抽根菸,聊聊天,他沒有搭理我。他不看我,當然也沒有拿菸。我甚至納悶他有沒有發現我。在他眼裡我根本不存在。

他走開了,在垃圾桶裡翻找,把找到的東西吃掉。我明白沒有必要再堅持了。他是個長頭髮的大塊頭,長鬍子像狗啃的,身上穿著一件汙漬斑斑的灰色大外套。

他的眼神很怪異,憂慮,無神,沒有流露任何情感。

他就地坐下,躺在報紙和紙箱上,似乎半睡半醒的,有時微微睜開眼睛。我盯著他看一會兒,然後走開,和這位像是住在另一個世界裡的神祕人物拉開了距離。

在這些除役的車站裡,這群人有自己的習慣,不要去擾亂他們。他們肯定很怕會被趕走。

那個時候我只是在找過夜的角落,不是來交朋友的。再說,我很快就理解到自己不屬於這個地下世界。待在這群有如殭屍的居民之中,我渾身不自在。

地鐵裡面有夠噁心,滿坑滿谷的垃圾,聞起來臭得像壞掉的蛋。我一直沒辦法習慣這些氣味,它們附著在我的皮膚上,滲透到我的隨身物品裡。我好幾次噁心得想吐,實在臭死人了。

我也沒辦法習慣那些大量繁殖的大老鼠。從來沒見過那麼大、那麼肥的,還以為是貓呢!牠們無所不在,亂鑽亂動,從腳邊擦過去,我好幾次以為牠們要吃掉我的腳。我拿了根棍子防身,用來趕跑牠們。牠們發出的聲音很奇怪,讓人毛毛的。

有些年輕人會在星期六晚上成群結隊來狩獵。他們在地鐵的地道裡、廢棄車站和地下水道中走來走去,尋找樂子。千萬要小心這群人,他們或許是為了壯膽,常常喝得大醉耍流氓。有時候他們只想要扁扁流浪漢:這些人都是很容易的獵物。最好的方法就是避開他們,我總是這麼做。

二十多歲左右,我也待過楠泰爾的收容所。

我在庇里牛斯大道上被逮個正著。當時是晚上,我和強尼、查利兩個朋友在一起,我們喝了一點酒,但是沒有鬧事。

「藍衣人」到了,把我們強行帶上巴士,根本不可能拒絕,何況他們也沒問過我們的意見。跟他們沒有什麼好討論的,他們不會聽你說話,也完全不講情面,直接把你押走,就這樣。

巴士裡有一排金屬柵欄,隔開司機跟我們。我找個地方坐下來,就在一群古裡古怪、潦倒落魄的傢伙之間。有個傢伙已經四肢無力了,根本站不穩,卻不肯坐。另一個傢伙狂發神經,怪吼怪叫的,我聽不懂他在吼什麼。稍微遠一點的地方有兩個傢伙打起架來,「藍衣人」不得已只好介入,把他們拉開。

我一抵達楠泰爾,就被催著脫光衣服去洗澡。那些最番癲的都被強行脫掉衣服,帶到水砲下面去冷靜冷靜或是解解酒。衣服如果太噁,他們會塞一套乾淨的給我們。

之後我們就往大食堂的方向走,吃的是扁豆和菜豆。接著到寬敞的宿舍,上下床鋪排列著。我一整個晚上都沒辦法闔眼──有些傢伙打著響亮的飽嗝,放屁,其他人不是在發神經就是打鼾,發出類似機關槍掃射的噪音。

早上五點,喝完一杯有如洗襪水的咖啡和麵包後,我又回到人行道上。

對我來說,像是過了惡夢般的一晚。我去了一趟地獄,還失去尊嚴。他們對待我們就像處理害蟲。我答應自己,絕不回到這個地方來,再也不要被「藍衣人」逮住。

我在街上隨時保持警戒,準備好要自衛,如果有必要就動手。有些暴徒只想挑釁,想找人幹架。我學會如何在街頭生活,並且時時戒備,對付其他人。

除了那些想揍幾個流浪漢來玩玩的傢伙,還有特別凶暴或瘋狂的遊民,一點芝麻小事就能引發一場身體對決。我一直隨身攜帶折疊小刀或是一根大棍子。

如果對方一群人朝我走過來,我就知道他們是來找碴的。我會設法揍最囂張的那個,然後其他人就會像娘兒們一樣開溜。他們並不總是吃飽沒事只想找碴,通常還想搶我的錢、我的衣服、甚至鞋子。

有一次,兩個波蘭人圍著我開始繞圈子,準備來個肉搏戰。比較壯的那個撲過來,想害我跌倒。他一腳掃過來,我早就看準了,立刻抓住他的腿,讓他重重摔到地上。我用盡全力,把他全身揍了一遍,另外那個一定是打算趁我打架的時候偷袋子,這時溜了。他那個壯同伴站起來,不敢再逗留,也逃了。

晚上碰到這些瘋狗,必須以狠鬥狠,不然他們會踩到你頭上,永遠把你看得扁扁的。如果是這樣,你就完了,只能逃到別的地方,而且要快。

他們自己有時候也會打起來,把事情越鬧越大。於是呢,驚動了條子,他們可不會客氣,直接把每個人趕走。

對我來說,上廁所一開始經常是個問題。晚上在公園裡,還可以想辦法解決,我會躲在灌木叢裡,拿葉子擦屁股;電車車廂裡不太容易;在街上的話,我會躲在兩輛車中間,不然就是找個陰暗的角落。不過白天完全是另外一回事,頭幾次很難解決,後來還是習慣了。我總是隨身帶著一罐空瓶和一個塑膠袋。

洗澡的話,我會找免費的澡堂。我要再說一遍:我們經常無法想像身在熱水之下有多舒服!沖個熱水澡可以振奮我們的精神,找回一點尊嚴。整天拖著一身髒汙,真夠令人絕望的。不能偶爾換換衣服,久了也同樣讓人憂鬱,所以我會去自助洗衣店洗衣服。

夜晚比白天還要令人害怕,我聽過一些很難聽的話,像是「滾開,不然我把你送到警察局⋯⋯」或是「法國不需要流浪漢」。

我好孤單。我再也不曉得今天星期幾,現在幾點。我什麼都不是,再也沒有時間概念。

我的日子又苦了起來。我一直都過不慣這種生活。

晚上的街頭是叢林法則,白天則是各人顧性命,每個人有自己的人行道,甚至有自己的一條街。夜晚更糟。

我想要脫身,離開這個不屬於我的宇宙。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