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不成立生科技術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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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鼎生技一案沸沸揚揚,社會一片撻伐之聲,有從司法面批判,有從道德面批判。另一方面,也有經營權之爭、買空賣空陰謀論、中研院院長角逐之爭等等說法出現。如此複雜的情勢要由局外人來評斷是非,實在太過複雜。然而單純從科學的角度來看,萬人稱頌的生化科技科學家會因為自己的研究成果而在一夕之間變成萬人唾棄,這個不太可能發生在其他研究領域的結果,事實上在全世界生化科技的研發路上,一直是不可忽略的重要因素。

我是一個牙醫師,擁有生化科技的博士學位,也算半個生化科技人。我的研究教室在日本,指導教授最重大的研究成果就是製造出牙周病的疫苗,並且獲得了專利。但是我不敢掠美,這一個龐大的研究計畫都是指導教授的研究成果,我負責的只是這一個龐大計畫中間的一個環節。簡略說明這個研究計畫,就是找出牙周病菌造成牙周病的關鍵基因,然後把這個關鍵基因改造成無害的基因,最後把能夠達成基因改造的藥物製造出來。這一個過程歷時十年以上,研究過程發表的博士級論文有數十篇,開發費用難以計算,至少有國家上億日圓的補助。代價雖大,如此製造出來的疫苗如果有朝一日能夠用在人體,那對人類的社會是莫大的福音。這個疫苗的專利經由日本大學的技術移轉負責單位,已經賣給了日本的大企業,不過目前還沒有使用在人體上面。

說這一個故事,是要讓大家理解生化科技的開發有多麼困難。我們教室這一個研究已經算是順利得到的想要的成果。花費了同樣的時間費用而得不到結果的比比皆是。就算得到研究結果,熱門的研究項目,只要發表的時間比別人晚一點,專利就要拱手讓人。我們教室製造出牙周病的疫苗,其實是一個革命性的研究,然而最後一哩路的人體使用,卻又不盡如人意。回想起來,如果當初賣給一個更積極的企業,說不定現在已經商品化。然而站在研究開發者的立場來思考,好不容易得到的專利,只要有一個不錯的企業要收買,很少有機會能夠冒著撿大石頭的危險,慢慢選擇買家。

生化科技開發的冒險性還不止於此,研究技術要移轉到企業,一定將面對一個問題叫做COI(Conflict of Interest),也就是利益衝突。理由很簡單,生化科技莫大的開發費用絕對不會是科學家所能夠負擔的。既然負擔研究費用的不是國家就是大企業,那麼有了研究成果,國家或者企業要回收投資費用也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而科學家用別人的投資去研究,所得到的利益不能留給自己,要和投資者公平分配,這就是科學家的利益衝突。這一次的翁啓惠院長事件就是他個人和中央研究院院長這個地位的利益衝突。從結果來看,社會對中研院院長的士大夫道德要求,很顯然和生物科技開發所需要的商業競爭矛盾,正是造成這一次利益衝突最根本的原因。

要將生物科技開發提升為國家產業,同時又能夠避開利益衝突,擺脫學者士大夫觀念的方法,其實可以比照工業技術研究院的實例。從工業技術研究院隸屬於經濟部這一點來看,就可以知道工研院是從經濟考量成立的。在這一個平台上國家可以堂而皇之的投資開發費用,企業也可以堂而皇之的投資或者是利用國家的資源,科學家更可以有充分的資源做自己的研究並且獲得合理的報酬而不會有利益衝突的問題。有貢獻的企業家可以成為開發研究院的院士,並不會像中央研究院院士一樣被要求具有雄厚的學術背景,如果運用得當,這一次的事件當中所發現的問題都可以獲得適當的解決。工業領域可以讓工研院和中研院工程院士併行,生物科技領域當然也可以把實用和學術研究分開,同樣讓生科技術研究院和中研院生技研究院士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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