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往台灣的慢船】The Dark Side of the...:走光照之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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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疑似總統的走光照因媒體人的張貼在網路傳播,政壇再掀狂風。事情對錯已經很清楚,那些嘗試政治操作的企圖,則顯得有點多餘。這一張照片究竟拍到了什麼,是實物還是蔡正元說的光影,其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拍出的另外幾個面向。

對待元首的方式

從兩蔣到李登輝,再從陳水扁到馬英九,台灣民眾、媒體對待元首的方式,從提到元首名字必須空一格、挺胸,到可以照三餐罵再加宵夜,從永懷領袖、民主燈塔到「阿扁魔咒」和「死亡之握」。其間的落差與「進步」,和20年來的民主進程一樣是個不折不扣的奇蹟。

這或許是民主國家領導人的宿命,他和他的家人、親信幕僚,無時無刻都必須接受毫不留情的檢驗──當然,台灣媒體在檢驗藍綠第一家庭確實是有著不同標準,我們就先不要戰這一點──任何人都可以在可信程度之內,對元首的誠信、清廉和政策提出批評。

不過牽涉到私領域,尤其是性傾向、身體、健康部份,那就是另一回事。舉凡此次的蛋蛋,或是過去幾年來數度對政治人物性傾向的質疑,都已經超過公共事務範疇。作為茶餘飯後鬼扯的話題倒也罷了,被放到公共論壇上談論,那就是媒體的失能。誠如蔡英文所說,沒有人應該如此被對待。

政黨行將輪替,在總統照風波之後,是不是該想想,在藍營醜化陳水扁、綠營醜化馬英九16年之後,我們還要繼續下去嗎?

不過附帶一提,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在讚許蔡英文回應「有元首高度」之餘,拿馬被丟鞋和民眾的占領政府行動相提並論,作包容力的延伸解釋,是錯誤的類比。丟鞋與占領,來自於對施政的不滿與無助,未來如果蔡英文執政不力,還是有可能會被丟鞋和占領,諸如走光照的事件,則涉及最基本的人性面,與羅所舉案例無關。

走光照成為大新聞,所為何來

走光照成為大新聞,自然因為主角是總統而不是路人甲。但走光照登上新聞版面,映照出的是台灣新聞持續庸俗化、零碎化、淺碟化的問題。以受眾愛看、有點閱率/收視率為名,我們大辣辣的讓花絮成為新聞,讓真正的新聞成為花絮。

最近華盛頓郵報媒體評論作家Chris Cillizza的一篇文章中指出,在網路的衝擊之下,新聞並未死亡,它只是以我們想像不到的速度改變,而傳統媒體對此依然適應不良。他的結論是,新聞以「What(是什麼)、So what(為什麼)、Now what(然後呢)」三線為主幹的結構仍未改變,只是在網路衝擊下,What已不再是媒體主要任務,受眾更加需要的是後兩者,了解為什麼這則新聞重要,而接下來該如何因應或該注意什麼,也就是說讀者需求更加傾向於分析整理;因此媒體提供後兩者的比例應該增加,而What縱使仍會是核心成分,比例應該遞減,因為受眾獲取資訊來源已快速分散。

另一方面,網路政治新聞網站Politico共同創辦人Jim VanderHei則提醒,即使受眾需要更多新聞分析,非根基於理性的分析在社交媒體上只會製造更多的混亂

台灣媒體應該思考的是,我們是否不但還停留在What階段,而且我們提供的What甚至不該是新聞?

臉書推特,多少罪惡因你而起

話說回來,如果不是走光照被貼在臉書上,大概也不會鬧到這個地步。媒體工作者與社交媒體的關係,在台灣並不常被討論也不受重視。這個時間點,或許是個好的起點。

全球性媒體如美聯社(AP)、路透、CNN和英國BBC,都訂有「社群媒體守則」(social media guidelines),規範旗下新聞工作者如何處理他們自己的私人社群媒體帳號和公務帳號。基本上,他們鼓勵員工設立帳號,增加與受眾的雙向互動,但是對互動內容嚴格限制。美聯社禁止記者在社群媒體上表達政治立場,CNN也有相同規定,對電視節目主持人則較寬鬆,鼓勵他們對公共事務表達個人看法。BBC亦禁止表明政治立場,並要求員工慎選「follow」、「like」對象和轉推內容,因為這些東西同樣會透露個人政治立場。

去年11月,CNN全球事務特派員Elise Labott就因為在推特上寫道歐巴馬(Barack Obama)在七大工業國(G7)高峰會中「只會抱怨批評他的人,拿不出對策」,又對眾議院通過限制敘利亞難民入境美國法案大肆抨擊,遭停職兩週處分,引起軒然大波。

我不清楚是否有台灣媒體訂定類似守則,據我個人了解是沒有。事實上,我在任職媒體時也未曾注意過這件事,三不五時很激動的在臉書上陳述個人意見,罵東罵西。

但歐美媒體定出此等守則確實有其道理,媒體工作者應該盡可能的在工作領域上保持中立原則。至於如何積極在社群媒體上進行雙向互動,保持活躍,卻同時兼顧媒體工作者專業與倫理原則,那可真是一門大學問。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