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錯了還怪人〉背後的恐懼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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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生活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的人都是受害者,需要時間一起走過。

卻在最近發生的肯亞事件裡,讓「受害者」這個令人傷感的名詞,所代表的意含出現了弔詭用法。因為爭議裡的多方都說要替受害者著想,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呢?誰是什麼事的受害者?卻在這時都冒出來,替別人說話或替自己說話?這種社會力裡隱含什麼心理力量呢?

依然採取從事件發生後,社會所呈現的部分後續反應,來臆測和想像事件本身隱含的深度心理學。所謂深度心理學在此是指,有潛意識因素並發揮作用的心理因素。

肯亞事件展發展至今的高潮,也許是部長的官式新聞稿〈自己錯了還怪人〉,所呈現的是國家大事?還是小孩吵架後的反應模式?這是令人納悶的反應,這種國家大事何以竟會出現幾近搞笑,卻又令人想掉淚的官方文稿呢?

難道這些相關者都是剛出道者,顯然不是,不過這反而更加反映著,這事件所隱含的反應是如此退行(regression),像在拌嘴或更像在挑起情緒,而不是要大家好好思考這重大事件。當然不能說在相關文官體系裡,沒有人在默默做事,思考國家前途,但是外顯呈現這些現象就有它的意義了。

先再素描一下台灣重大新聞的近況,從三月的內湖隨機殺童事件到最近肯亞事件,兩者間有什麼關連呢?這兩件事都有受害者,內湖事件涉及國人在自己土地上心理的恐懼和不安;而肯亞事件則是國人到國外時,所可能引發的恐懼和不安。這兩事件加總起來,是否反映著台灣史裡長期恐懼和不安做為「主體」,在國人做為「客體」的深沈心理尋找著自己的出路?

這兩事件的後續反應裡,都出現類似現象,一如筆者在〈內湖女童被殺事件後,何以後續出現兩難困境?〉裡論述「分裂機制」的影響。前文已談過這些會引發如此兩極化的事件,自然有它們深沈的心理學意含,在臨床現象上是可以類比於早年經歷創傷經驗者,在長大成人後的心理反應。

類似的重大事件再發生後,很快就會出現兩極化的情緒,以及夾雜想法意念的兩極化。一如內湖事件後挑起的廢死和反廢死的爭議,而肯亞事件挑起另一次兩極化的情緒反應,加上人權和主權意念的兩極化爭議。

就外顯現象來說,不少意念是進步的意識形態,例如,對於人權和主權的相對強調,從內湖事件到肯亞事件,讓人權和主權課題更加被凸顯出來。不過這些討論是否持續深化的關鍵,在於後續被挑起的兩極化情緒,是否能夠被整個社會好好消化。

可以假設這都是重要議題,值得好好從各種角度,不論多數或少數的聲音都需要被好好聆聽。在平時不易成為明顯的課題,卻在這種激烈情況下,容易成為概念之爭。這種時候是情緒之爭,或理念之爭呢?也許兩者都存在,或者還有其它之爭,筆者在此僅以這兩者做為說明。

有不少人已多少意識到,不必要跳進〈自己錯了還怪人〉所掀起的糾纏。這種態度當然會讓後續反應有所不同,不會陷進只有二分法的泥淖,意味著台灣社會在面臨重大事件激發分裂機制的展現後,可以很快地暫時癒合,不過這不妨礙筆者的探索。

先從〈自己錯了還怪人〉所帶來的直覺反應,對筆者來說,很類似臨床上那些早年受創嚴重的個案(不要解讀成這部長是這種個案,這篇文章不是要談任何人的個人心理學,而是假設這些情緒和概念有跟隨者的整體。)在受挫時會出現的說法,「我要去自殺,讓他們後悔一輩子!」

這裡所指的他們,常是指撫育的父母之一或兩者(包括台灣這土地曾撫育所有人),何以這些個案在某些時刻,真的相信心中的重要客體對象,會為了他的自殺而後悔或痛苦一輩子呢?這很難回答,但可以確定在某些時候這些個案心裡是這麼相信。試想一下這封〈自己錯了還怪人〉裡,隱含著類似的心理假設,而且不是當事者一人而已,但既有不少人就表示無法忽視的意思。

另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心理機制,就是對於攻擊者的認同。在這種心理機制下,容易依著攻擊者明顯或潛在威脅下,所挑起潛藏的恐懼和不安而行動,這些行動偏偏就是會傾向認同,覺得自己是不值得活下去。雖然心中可能對攻擊者充滿恨意,但行動上卻認同攻擊者。這種概念已被大家熟知,筆者要這基礎上往前推論和臆測。

試想這封如同自殺般的新聞稿還是出現了,而且是以替受害者說話的角度出現,結果卻是書寫者成為受害者,讓其他人變成為攻擊者。不過要能談論這些現象裡的人事物,才有機會從經驗裡學習,漸有新的創造力讓不同想法浮現。

當「受害者」被搬出來成為紛爭的平台時,可能有人會覺得這位部長只是以受害者為借口,但也不能忽略這不會是單一人的說法。這些說法對於受害者的感受,和做什麼才是最好的?仍然無法百分百確定下,就有爭論的空間,讓議題的討論更困難。

何以困難呢?因為只要和這位部長有共鳴的人,後來從批評部長的人的言論和情緒裡,找出某個過度的攻擊反應,例如,在缺乏堅實的證據下攻擊她,屆時可能就會反轉氣氛,好像她真的是受害者,偏偏在這些重大事件後,在整體反應裡很難辨識發言者,因此常見只要找到某種類似過頭的攻擊出現時,當事者就從泥淖裡解脫出來了,何以這種現象會出現呢?

這種現象是分裂機制的作用,好和壞的變化,可能在某些細節出現時就主客異位,或者就算沒有異位,也讓真正問題的繼續討論變得很困難。最後讓受害者依然是受害者,這裡所談的受害者,不只是內湖事件的女童和家人,包括肯亞事件裡被抓走的人,也包括電訊方式被騙走錢財的人。

如果我們仍沈浸在整個社會的創傷經驗裡,重複地出現兩極化的反應,仍淹沒了眼前正發生事件的受害者,那麼人權和主權的課題,就會仍在驚嚇的潛在心理下,難以再持續成為話題,並有具體的相關實踐,例如創立新法律。

因為就算文明化是必要的,民主是文明化的一環,但是文明仍不足以解決所有人性的問題,因此不滿是必然存在,而且是需要被傾聽。傾聽並非同不同意的意思,而是傾聽後如何消化成往前走的動力。因為在多方意見下,有沒有聽進去,常涉及的並非照單全收的課題,而是有多少相互妥協的過程。

妥協的是什麼?除了內容,還有過程裡情緒和情感的相互交流。現實上在某些時刻會出現某種妥協的答案,所謂妥協的答案就是大家都不夠滿意的答案,都還有各自不滿的能量,準備在某些時候再度出現。

至少在目前看來,就算事件至今〈自己錯了還怪人〉的悲傷搞笑成份,以及後續的挑釁情緒,讓重要的人權和主權議論稍被遮掩,但這是否反映著人權和主權課題,在台灣仍有其它難題的潛在威脅,這些威脅仍被多數人覺得恐懼和不安,影響著這系列事件裡無論站在何種位置的人們。

至少從這新聞稿出現後的社會反應來看,人權和主權的議題仍可以呈現。是否討論人權和主權課題時,仍需要這樣的滋潤或情緒的挑釁?這倒不是壞事,畢竟如本文一再呈現的,台灣仍處在這種兩極化狀態,意味著心理上的撕裂仍存在,是無法假裝不存在的。但是重複又重複的社會溝通,筆者認為沒必要畏懼這種反應,雖然兩極化的雙方都充滿情緒的牽扯。

只因為它也是我們的一部分,一時間仍無法踢走它,但是整體的反應是活絡且有創意。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