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往台灣的慢船】激情的惡性循環舖不出正義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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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很熟悉,案情殘忍的殺童案,社會震驚之餘繼之而來的是一連串正義呼聲,在公共論壇上爆炸開來。我們為逝者心痛,對兇手不齒,並高度懷疑正義無法得到伸張。與此同時,我們先迎接的是一個揮之不去的惡性循環,也很熟悉。

這個惡性循環的第一步必定是,氣憤的人們在咒罵兇嫌之餘,隨即透過各種訊息平台向廢死聯盟嗆聲,要廢死聯盟「踹共」;如果聯盟真的發佈了什麼聲明,底下又是一卡車的口誅筆伐。許多人會認為,嫌犯最終勢必又因精神疾病理由逃過死刑、獲得法官輕判。接下來,應該會有人烙郎去警局前等著扁嫌犯。

媒體當然不會閒著,主播也好、歌手也好、剛成為人母的藝人也好,所有對廢死聯盟和廢死議題發表意見的名人網路留言,一律會成為新聞。政論節目也馬上加入混戰,基本上還是不脫廢死和反廢死的角度。

立委自是不可能自外於這個秀場,也無法擺脫他們的膝蓋反射本能。以本次為例,國民黨團提案所有殺害12歲以下幼童者,應一律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另外也有人跟進提出「家屬連坐」之類的瘋狂建議。

這會是個爭論不休的循環,會在社會和媒體上熱議個幾週,而它勢將暫時停息,直到下一次重大刑案發生。

面對悲慘的重大刑案,人都會有情緒和同理心,都希望正義得到落實;尤其是殺童案,任何為人父母者都很容易「進入狀況」,社會的憤怒,也因為孩子的天真無邪而加倍,這很可以理解。重大刑案馬上被連結到千絲萬縷的廢死議題,也完全可以預期。但如果公眾討論的目的在於尋找解決方案,我們似乎一直朝著相反的方向走著。

在這個註定敏感性十足的議題上,我承認自己也有著無窮的掙扎,儘管和持不同意見的朋友們有過不少討論,至今還沒有答案。我理解廢死的理念,相信維持死刑並無法降低犯罪率的數據,雖然對「沒有人有權決定其他人的生死」抱持一點懷疑,但自認不會是一個願意去執行死刑的人。

相對的,從人必須為自己行為負責的角度來看,「一命抵一命」稱得上公平,不是嗎?取人性命者,似乎也應該要有這樣子的覺悟,不是嗎?如果我的親人受害,我說不定也會激動的成為一個高喊「讓他死!」的人。

不過,愈是沈重的傷痛,需要社會大眾以更冷靜的心靈去面對;愈是前進的文明,也應該能夠用更理性的態度、更寛廣的思考,去回應並解決所面臨的挑戰,而不僅侷限於一時的情緒宣洩,媒體更不應該扮演激化社會的催化劑。由此觀之,在恐攻陰影下思忖著如何面對穆斯林和伊斯蘭文化的歐美國家,與今日面對著重大刑案的台灣社會,其實有著相同的艱困挑戰。

在這個案件上,其實我們必須先了解,台灣目前還有死刑,所以那種近似「死刑已廢」的恐慌是完全不必要也不實際的。兇手仍有可能被判死刑與執行。其次,以民粹立法的方式訂定量刑絕對是個笑話。如果殺害12歲以下者因其「泯滅天良」而一律處死刑,殺害70歲以上者又如何?殺害13歲者又如何?

第三、一般民眾不滿背後所潛藏的,其實是對司法制度的不信任。台灣人對司法的信任崩潰並不是新聞,所以重點是我們如何用「穿著衣服改衣服」的方式進行司法改革?如果太陽花運動象徵台灣人對行政與立法體系崩解的反抗,進而促成了政權輪替,那麼司法體系也沒有條件再阻擋、躲避改革,新元首更有責任必須重建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第四、精神疾病作為一種現代的文明病,精神病患者在社會上的比例可能多到超乎我們的想像。正如同殺死一兩名恐怖份子不足以毀滅伊斯蘭國,處死鄭捷等兇手,縱然滿足了正義公平,卻不足以杜絕此類案件。事實只有兩個:一是我們必須體認,恐怖攻擊和精神病患的存在,都可能已成為現代世界無法避免的常態;二是政府必須至少從醫療和犯罪防治兩個層面去發展出應對精神疾病者的綜合方案。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有些問題不是我們一心想要尋找、而且用心尋找,就會很快的找到答案。台灣獨立和兩岸問題是如此,廢死亦復如此。我們總是熱切希望某些問題在自己這個世代,甚至在今年內就得到解決,這熱情值得驕傲與自豪,但我們必須接受答案說不定在20年內都不會浮現的可能性。

這不值得沮喪,也絕不是失敗,文明進化、觀念演進和共識的形成,在歷史上從來都不是一蹴可幾的。我們可以作的是,努力、謹慎、理性、冷靜的邁出無論是多麼小的步伐,保持對話和開放心態,不讓自己陷入膝蓋反射性的惡性循環,然後抱持希望的等待著。只有這麼作,我們到頭來才不會成為自己眼中那些瘋狂的人而不自知。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