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無人憐的考古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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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靠近年末時,因為蘇花替代道路在興建過程中所引發工程與遺址保存間的爭議造成社會輿論的討論,考古家與工程單位為著誰才是造成蘇花替代道路工程延宕的罪人互相指責,社會輿論則環繞著遺址指定、移動附屬設施、尊重搶救發掘三點討論。日前民間團體前往交通部前舉行記者會,交通部回應更改路線需要付出大量金錢及時間成本,但仍承諾將思考移動附屬設施的可能性。文化部則以遺址須先獲得地方政府指定,才有辦法進入國定遺址審定的程序為由,認為應由宜蘭縣政府完成指定程序後,中央才有後續動作。於是宜蘭縣政府文化局便回應已進入指定程序中,並於一月底通過將其指定為縣定遺址。這一切似乎都符合法的程序,但是也因為一切都符合法的程序,更加看到台灣考古遺址在這之間的無援及政府部門間的平行世界。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四條明白規定,遺址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文建會(當今文化部),在地方則為地方政府。換言之,無論是國定或是縣定遺址,文化部皆為中央主管機關,也是保護考古遺址的最高主管機關。漢本遺址在蘇花替代道路工程開始前並未有任何人知道它的價值,即便到目前為主,由於搶救發掘扔在進行中,遺址的重要性其實仍無法有明確的評估,社會大眾(包含考古學家)對於遺物本身的精彩性了解仍有限,在強調快速的搶救發掘狀況下,許多令人驚豔的遺物甚至可能是透過後續處理才發現,而非直接在考古脈絡中被理解。

然而之所以引起討論,就在於依據目前有限的資料,我們仍可以看到一些史前聚落完整的要素,道路、家屋、墓葬、火塘、煉鐵爐、排水設施、田間駁坎等等,面對這樣一個史前考古遺址,任何未經過專業考古訓練的社會大眾皆可以直接感受到在這山腳下的土地,確確實實存在過一個聚落,一個可能和當代我們有著完全不同生活邏輯的一群人,扎扎實實的生活在這裡,這些現象也真實的連結著台灣社會所有住民與遠古的祖先。在一段電視訪問中,我們看到發掘人員訴說著,當她細細清理每個現象時,是如何的感受到小時候聽到祖母所描述的世界就這樣呈現在他眼前時的感動,這樣的感動又是如何驅使他在發掘過程中,更加地謙遜。

漢本遺址的發現過程及現在的狀態,讓我們必須重新思考現行文資法對於遺址保護的態度及政府處理遺址的方法。文化部聲稱必須由地方政府文化局先通過指定後,中央才能進一步討論。然而遺址的指定有一定的過程,文資委員必須通過數次開會,透過不同的方法來確認遺址範圍,地方政府在文資委員通過專業認定具指定價值後,必須辦理公告,再報往中央進行備查。然而漢本遺址是在工程進行時被發現,雖然工程單位在發現遺址時,依據《文資法》停工並進行搶救發掘,然而在當時並未有人可以明確知道遺址的內涵,這是考古遺址的特性,而台灣地質的特性也讓許多傳統的考古調查方式無法準確探知遺址的存在,這也是整個漢本遺址造成爭議的主因,而不是考古遺址忽然冒出來造成當代人的困擾。

若是依照文化部的說法,遺址需要經過法定程序獲得國家指定,那所有在工程進行中發現的考古遺址都不可能即時獲得指定為國定遺址,因為要被指定有七項要件,其中第一項到第五項皆無法在遺址進行搶救之時進行,而是需要經過長時間的研究才可能達成,這是否表示台灣所有因工程而發現的遺址都無法獲得指定?因為當研究者完成搶救,也表示遺址基本上已經某種程度上不存在了,接下來若是進行指定,極可能已經無遺址可指定了!或是指定下的已經不包含遺址真正的精華區,而可能只是當代建構的博物館了。而近年來台灣大部分考古學家疲於奔命搶救各個遺址,更完全沒有足夠的時間討論遺址保存及變更工程的可能性。

身為國家考古遺址最高管理單位文化部,卻未思考如何進行補救這樣的問題,反而是在遇到諸如漢本遺址此一爭議時,將問題隱而不談,僅以一句要求地方主管機關依法進行指定,地方主管機關也以「依法進行」回復各界質疑,所以一切依法執行後,我們似乎可以預測,多年後,經過完備的研究及討論,漢本遺址可能具有《文資法》所規定各項要素,獲得國定遺址的指定,而所謂的國定遺址卻是一條高架道路及周邊附屬設施,可能還包含一棟漢本博物館。就如十三行及大坌坑遺址,目前我們所看到的就是汙水處理廠、博物館、高壓鐵塔及墓地。如果這是文化部心目中的國定遺址,那「國定遺址」這四個字真是一個笑話。

交通部及工程單位歷次給民間團體的回覆皆顯示出其對考古知識的匱乏及對於台灣歷史的輕忽。但這也顯示交通單位對於其工作的負責,因為這是工程單位的責任,讓工程順利準時完成。然而我們的文化管理機關卻只記得謹守法律條文,忘記自己最重要的責任是保護、管理考古遺址,這不但包含了當遺址遭遇如此重大威脅時,需出面與工程單位及考古學家討論如何避免破壞甚至保存遺址,並且更積極的與社會大眾解釋遺址的特性及重要性,利用遺址來進行社會教育,提供社會大眾親近及理解祖先歷史的機會,鼓勵社會大眾一起思索遺址與工程間的矛盾該如何協調。文化部不但未負起該負的責任,反倒讓工程單位與考古學家,甚至是民間團體及花東居民成為互相對立的兩方,讓遺址及存在於其間的先人們,默默看著自己的家園甚至是身軀一天一天被鏟子取起。或許台灣這塊土地對祖先們而言,已不再是過去那安身立命之處了吧。

去年年底,我在芭樂人類學部落格發表了一篇〈考古遺址與工程:台灣遺址悲歌〉,討論漢本遺址所帶出的台灣考古遺址故事,在許多讀者回應中,有一篇來自花東居民的呼籲,他說「請發揮台灣人無比的創意,跳出兩個行政單位各自的本位主義框架,去創造出雙贏局面。」我真是再贊成也不過,然而弔詭的是,其實真正的主管行政單位,交通部及文化部,從未真正對話過,而兩個無法真正做決定的執行單位,工程單位與考古單位,卻彼此互相指責怪罪。面對這樣奇特的狀況,我一方面為逝去的先人們擔心,更為活在當下的我們憂心。當我們不斷失去考古遺址,也表示我們的歷史一直在流失,當年輕的世代有一天問我們,祖先的歷史哪裡去了,我不知道該如何告訴他們,歷史已經被我們放棄了。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