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夢大道》:一步步邁向真正平等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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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有你我之分的地方,就有歧視的存在,而人類文明的進展幾乎就是一點一滴拔除歧視的過程——即使還看不到終點。剛上映的電影《逐夢大道》(Selma)談的也是這主題,是關乎黑人民權的一段重要史實。從五〇年代中期到整個六〇年代,是美國黑人的民權運動風起雲湧的期間,這當中,又以1963~65年為最高峰:

先是1963年八月底,金恩博士(Dr. Martin Luther King Jr.)在華盛頓二十幾萬民眾面前發表著名的《我有一個夢》演說,強調雖然林肯解放黑奴已經一百年了,在美國的非裔族群依然遭受各種制度上、經濟上、社會文化上的歧視。三個星期後,發生在伯明罕的浸會教堂爆炸案炸死了四個黑人小女孩,這起三K黨的惡行震驚全美;同年底,甘迺迪總統遇刺,繼任的詹森總統(Lyndon Johnson)決定實現前者承諾的黑人平權理念。1964年七月,詹森簽署了《1964民權法案》,禁止種族隔離,也保障了黑人在僱傭和社會住宅方面的權利;同年十二月,金恩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成為該獎項當時最年輕的得主……

接著我們來到1965年,也就是電影《逐夢大道》的時空。當時,金恩已經是具有國際聲望的重量級人士,詹森則在成功選上第三十六任美國總統後,正煩惱著自己的歷史定位。而同時,即使黑人的權利已經得到形式上的保障,在南方許多州——譬如著名的保守份子喬治.華勒斯(George Wallace)擔任州長的阿拉巴馬——白人政府及其公職人員依舊透過各種具體的手段阻撓黑人的公民權。

於是,從這「南方」核心,從種族主義的餘毒最深烈的地方出發,爭取非裔民族的投票權(最基本也最積極的參政權)的這場運動,就成為這故事的主幹。

電影開場不久,就看到由歐普拉飾演的安妮.李.庫柏(Annie Lee Cooper)到法院去登記投票權,卻遭到白人註冊員的刁難。他考她美國憲法的序言(她真的背出來了),考她阿拉巴馬州有幾個郡法官(她答:67個),接著要她背出那些法官的名字(這……)。這位歷史真實人物,稍後在1965年一月的一次示威抗議中,出手還擊惡名昭彰的警長吉姆.克拉克(Jim Clark),從此被大家認識。而從歐普拉(美國當今最有權勢的女性之一)選擇演這角色,也可以想像這樣一部片帶給多少人述史的使命感。事實上整部《逐夢大道》真的就充滿了只演出一兩場戲,扮演史實存在的小人物的大明星。

當然,重心還是在金恩博士身上。馬丁.路德.金恩的名字,台灣觀眾應該不陌生,但除了他是個民運領袖之外,實際上的事蹟、風格、言行、甚至外表,清楚的人大概不多。這也是為何《逐夢大道》其實是相當理想的歷史補課教材。出生於1929年的亞特蘭大,擁有系統神學博士學位,金恩在25歲那年當上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的牧師,隔年就領導發起「黑人罷乘公車」的運動,抗議當時公共交通工具上種族隔離的規定。他從此聲名大噪,成為風靡全美的運動領袖。

電影一開始,就是金恩在奧斯陸領取諾貝爾和平獎。他隨後到白宮會見詹森,也趁機為黑人在南方受到的種種參政權刁難請願:他提到,在南方當黑人被白人殺害的事件發生,往往沒有人被定罪,因為那些全白人組成的警察,背後是全白人的公職系統,他們根本不會辦「自己人」。而偶有機會真的起訴了白人罪犯,也往往獲判無罪,因為陪審團的組成依然全是白人——你得先有投票權,才能有資格當陪審員。

而整部《逐夢大道》所訴說的,就是1965年發生在阿拉巴馬州塞爾瑪市(Selma)的一連串爭取投票權的遊行。當地的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SNCC, Student Nonviolent Coordinating Committee)從1963年開始,就積極耕耘這訴求,到了1965年,先是因為金恩的加入,讓州長華勒斯相對提高了執法規格,接著一名青年吉米.李.傑克森(Jimmie Lee Jackson)在一次示威中被州警追到餐廳裡槍殺,直接引發了三月份的三趟「塞爾瑪到蒙哥馬利遊行」(Selma to Montgomery marches)。

在這其中,尤其是3月7號的第一趟,數百位非暴力的遊行群眾在平面、電視媒體的鏡頭前,被警察揍毆、鞭擊、騎馬追打,甚至動用催淚瓦斯等等,史稱「血腥星期天」(Bloody Sunday)。那之後金恩號召全國國民前來聲援,第二次和第三次遊行不只是黑人,也有白人參加。但也導致在第二趟(3月9日)當晚,來自波士頓的白人民權運動者詹姆斯.里柏(James Reeb)被三K黨殺害。至此血案直接影響了詹森總統在3月15日向國會提出他的《1965年投票權法案》,成為血淚換來的運動成果。

然而回到電影,《逐夢大道》的價值在於,它透過詳實而不戲劇化的方式交代整個過程,包括金恩作為一個運動領袖,必須思考的種種行動選擇,溝通和妥協,談判手腕,施壓策略等等。他和同伴明白地討論如何製造「戲劇化」場面,爭取「相機鏡頭」,才能成功引起關注,營造與論壓力。他也一度被詹森反嗆,說「這些流血事件都在你的運動算計內,你也脫不了責任!」不過,在一次沒有獲得批准、準備也不足的遊行中,他帶領示威者回頭解散,那之後面對運動內部萬箭所指的質疑,他說了:「我寧願被咒罵被怨恨,也不願意你們有人死去。」

在此,總統詹森被電影描繪成不太甘願配合金恩演這場戲的對手(也有人批評這詮釋失真),但更可怕的是國家機器從頭到尾,對金恩每一處足跡、每一通電話、每一次私下和運動同志的會晤,或只是家人相處,都有監聽/監視的紀錄在案。甚至是情治單位透過或明或暗的手段,介入、威脅和破壞他的婚姻狀態,家庭安全感,這種種最陰暗的歷史角落,《逐夢大道》都沒有放過。

電影最後結束在1965年3月25日,數萬人在經過五天的跋涉後,從塞爾瑪走到87公里外的蒙哥馬利市,由於詹森總統已在事前遞出了法案給國會,也派遣數千警力保護遊行者的安全,金恩最後發表的演講,幾乎就是勝利演說了。然而,那場演講結束後才五小時,又有另一個參與運動的白人女性薇歐拉.李歐佐(Viola Liuzzo)被槍殺。三年後的1968年,金恩也被暗殺,享年才39歲。至今,五十年過去了,即使黑人都當上了美國總統,但美國社會裡(或全世界任何地方)隱藏在文化、經濟、社會層面的各式各樣種族歧視,仍暗影橫流。那「我有一個夢」的美景,仍然只存在夢中。

不過,在《逐夢大道》的最後,伴隨著遊行現場,電影也剪入了許多歷史新聞畫面。那其中除了抬頭挺胸的遊行者身影,也有路邊許多白人不屑的眼光,甚至有的吐口水,有的還比中指。那樣的心態在今天即使未根除,至少人們已經知道講出來是羞恥的,是要戴個口罩的。想想,那些人留給歷史的,真的就只剩自我羞辱。這麼一想,這五十年的人類足跡,還是在往前的吧?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