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死刑爭議的三種態度

友善列印版本

面對接二連三的隨機殺人事件,或許我們馬上就想到死刑:就是因為我們國家走向廢死,最近殺一兩個人也不會被判死刑,就算判了死刑也不會執行,沒有任何嚇阻效力,那些「跟我們不一樣的人」根本就不會害怕,才會沒事走在路上亂砍人。

如果這是我們腦中閃過的第一個念頭,那麼或許第二想到的,就是那些該死的廢死團體(而不是提倡廢死的馬總統)。就是這些人勾結了一些歐洲所謂的人權團體,高舉人權保護兇手,才會讓我們的社會陷入這種困境。上次那群沒良心卻想紅的廢死咖又是什麼時候出來鬼叫呢?

好像是上個月初,馬政府火速執行死刑,槍斃了六個罪該萬死的兇手吧?等等,好像怪怪的。我們社會這麼亂就是因為沒執行死刑,但不是上個月才讓六個壞蛋伏法嗎?那還是因為太久沒判人死刑了?可是幾個月前隨機砍人教頭鄭捷才被判了四個死刑。那還是一審死刑上訴後一定會免死?可是去年九月才有個縱火犯死刑定讞。

死刑似乎比想像的複雜了一些,似乎有許多可以討論的地方。但是我們應該怎樣參與這場現在正在進行的死刑論辯呢?至少有三種可能的態度:

第一種態度:「就是要死刑」和「就是不要死刑」。這種人其實沒什麼可以多說的。他們不在乎死刑到底能不能嚇阻犯罪,也不在乎死刑的代價,更不在乎死刑是否保障或侵犯人權。這樣反對死刑的,就算隨便處死幾個殺人魔就可以防止未來所有的犯罪,就算可以完全免於誤判冤死,就算死刑不違背普世人權,他們也不管;這樣贊成死刑的,就算死刑不具任何嚇阻效力,就算花費遠超過終身監禁,就算經常誤殺縱放,就算嚴重違反人權,他們仍然堅持要死刑。這種人對理由完全無感。

第二種態度:「理由支持什麼」。這種人會去思考我們到底想要藉由死刑達成什麼,同時思考死刑的代價是什麼。可能是想要嚇阻犯罪,那就把證據攤開看看,看死刑對犯罪率的影響是什麼,看看嚇阻犯罪是否真的構成支持死刑的理由。此外也得思考教化的可能性、這個人是不是真的該死、是否無可避免誤殺縱放、要怎麼看待人權等等;而這些考量各自構成支持或反對死刑的理由。這種人很好溝通,只要把證據攤開問題就至少解決了一半;如果理由之間有所衝突,就加以權衡。理由支持什麼,這種人就支持什麼。

第三種態度:「找理由」。或許我們多數人對理由沒那麼有感。心理學家Jonathan Haidt的研究指出,我們是先下判斷再去找理由支持我們的判斷。我們很可能先決定要支持死刑,再去找證據說死刑可以嚇阻犯罪、不違反人權、很划算;也可能剛好相反,先反對死刑,再找證據說死刑不能嚇阻犯罪、嚴重違反人權、代價不值得。這其實無可厚非,或許我們就是這樣的人。但是證據攤開之後,很可能其中一方會站不住腳,發現自己沒理由堅持自己原本的主張。此時我們就被迫得做一個決定:要改採第一種態度還是第二種態度?要對理由無感還是對理由有感?

我們是哪種人?如果我們真的想解決問題,第一種態度其實沒什麼幫助。矇住自己眼睛摀住自己耳朵拒看拒聽,不過就是自己在爽。要在一開始就直接採取第二種態度或許強人所難,那或許我們可以採取第三種態度,去找找看理由;但如果最後發現真的找不到理由了,就仔細思考我們到底想要什麼:是想要自己爽?還是要想辦法解決問題?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