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為「國」爭光嗎?哪個國?誰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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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職棒球員工會在11日在臉書上發表〈12強賽在即,訴求屢遭漠視,球員工會拒絕「徵召」〉[1],工會提出四點訴求如下:

  • 參賽及集訓期間之球員保險。
  • 相關賽事之準備、選訓、組訓等會議,應邀請球員工會代表列席。
  • 集訓及賽事期間,應有球員工會代表協助球員處理權益問題。
  • 該賽事若有衍生收益事項,應公開收益內容。若收益項目為球員直接相關,則應分配球員或球員工會。

棒協秘書長林宗成12日表示「別像外籍兵團向錢看」,感嘆現在年輕人不重視國家榮譽、為國爭光[2]

在筆者看來,這不僅是爭取的運動員權益,更是認真看待「中華隊」的大好機會。

我想有絕對有必要認真的檢視這支隊伍:中華隊(Chinese Taipei)。「中華」可以讓人很直接的連想到「中華」民國;可是Chinese Taipei要怎麼對應到Republic of China?如果運用一下想像力,大概可以猜到是有一些Chinese(中國人)in Taipei(在台北),這樣的答案當然已經很接近。實際上,根本沒有一個國家叫Chinese Taipei,中華台北所屬的政府也自我宣稱是中華民國(R.O.C.)。

但這種名不符實的現象,是怎麼來的?

1949年12月7日晚間,中華民國行政院作成決議後,隨即發布「總統令」:「政府遷設臺北,並在西昌設大本營,統率陸海空軍在大陸指揮作戰。此令。」[3]姑且忽略1950年,蔣介石曾在草山發表過的演說:「我們的中華民國到去年年終,就隨大陸淪陷,而已經滅亡了!」[4]這樣自認滅亡的話。從1949年以來,中國共產黨與中國國民黨,共同爭奪「中國」的代表權,至今仍搞得台灣人烏煙瘴氣。但早在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文中,清楚的表示:「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問題」[5]。換言之,中國代表權的戰爭早已在1971年結束。

中華民國除了不放棄已經丟掉的中國代表權,還企圖代表台灣!

在護照封面,還有總統府的首頁上加註TAIWAN的字眼。事實上,蔣介石政府是在麥克阿瑟《第一號命令》下執行暫時管理台灣的工作。以南韓為例,美國政府在戰後協助韓國成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是蔣介石政府在這個兼差的工作做到一半時,丟了本來的工作[6]。所以中華民國只好繼續做這份兼差的工作,然後哄騙自己這是一份正職的工作。這樣的結果,對於中華民國來說,當然是既不能代表中國,也不能代表台灣。

所以中華民國這個失去領土、失去代表權的政府要以什麼樣的姿態,加入如國際奧會(IOC,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這樣的國際組織呢?答案就是中華台北Chinese exile government in Taipei,中華民國政府流亡在台北。正如歷史上的其他流亡政府一樣──波蘭流亡政府在倫敦Polish exile government in London,朝鮮流亡政府在上海Korean exile government in Shanghai,法國流亡政府在倫敦France exile government in London──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當然只能以這樣的名義存在著。這個也中華台北,那個也中華台北也就見怪不怪了。

回過頭來看,台灣人上場替流亡政府比賽,除了冒著運動傷害的風險以外,內心還要面對強烈的民族主義衝突;不僅是利用身體作為流亡政府競賽的犧牲品,民族主權同時也受到強烈侵害。運動傷害影響個人職業生涯,競賽榮耀卻要和流亡政府分享?

我認為,台灣人應該要像Mayaw Ciro一樣,在2006年的WBC世界棒球經典賽中,向世界大聲的說出:「很高興能夠代表台灣隊來這邊比賽!」[7]

我們是台灣人,我們是台灣隊,我們要建立台灣國。不是中華台北人,不是中華隊,也不是台北隊,更不是中華民國!

 


[3] 程玉鳳編:《中華民國史事紀要(初稿)1949年10至12月》,臺北「國史館」出版,1997年10月

[4]《復職的使命與目的》

[6] 《謝謝白狼叔叔──我不是中國人幹出來的》

http://nctunp.blogspot.tw/2015/03/blog-post_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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