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該考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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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羨慕完法國的哲學會考之後,就出現檢討指考作文的聲浪:相對於思辨與論證,我們似乎只剩下堆砌無意義的華美辭藻、做作假掰。當然,也是會有人為指考作文辯護,說「作文不是邏輯或哲學測驗」。

我不同意這種辯護。這就好像在探討「是否該修憲降低選舉年齡至十八歲」時,主張「憲法規定二十歲才能投票」。這樣根本就沒回答到問題:「現狀如何」跟「現狀好不好、該不該改變」是兩個不同的問題,而重述現狀只回答到前者沒回答到後者。在寫作測驗的議題上,我們所面對的問題是應不應該改變現行的作文考試方向,只回答「作文不是邏輯或哲學測驗」根本就文不對題。

事實上,針對像「選舉年齡」這類公共議題的思辨能力,是現代公民所應當具備的能力。即使在民主社會中,我們有任意投票的自由,在道德上我們仍然應該負責地投票;畢竟盲目投票傷害到的不只是我們自己。要負責地投票,就必須樂於檢視證據、參與論辯、以道理順服別人同時願意被別人以道理說服。舉例來說,如果有天能源議題交付公投,或者我們必須在支持不同能源方案的候選人之間做出選擇時,我們是否能夠分辨「核能是否安全」與「核四是否安全」這兩個問題?我們是否知道綠能的方案與代價?檯面上支持與反對的各種說詞是證據還是謠言?

當然不只是能源,我們還有統獨、經貿、稅制、黨產、轉型正義、婚姻制度等各種議題需要以民主的方式決定。而身為一個選民,針對每一項議題我們都必須要對自己回答「我支持還是反對?為什麼?」這樣的問題。

但我們的義務教育有訓練這個能力嗎?沒有。最能訓練思辨能力、練習直接面對公共議題的寫作訓練被記敘、抒情、勵志文主宰。當我們該思考要什麼政策符合公平正義時,作文的評分標準崇尚安貧樂道、修身養性。然而,只專注於個人情感的表達、逆來順受的心境轉換,無益於判斷是非對錯。

或許有人會擔心考「高中國文課本的文言文比例是否增加?」這類的論證型題目,會成為補教界的新興市場,讓都會學生可以藉著補習「事先選擇立場、背誦論點」,加劇城鄉差距。這樣的擔憂,忽略了不管作文怎麼考,都必須克服城鄉差距的問題:由於教育資源的分配不公,加上有錢家的庭較能夠負擔補習甚至家教的費用,都會地區的學生事實上已經佔盡優勢。把需要共同面對的問題,說成論證型寫作特有的困難,相當偏頗。

更進一步來說,「事先選擇立場、背誦論點」,除非剛好猜到題目,根本無益於寫出一篇有說服力的論證寫作。但猜題很容易嗎?社會上充斥各種不同的爭議,新議題更是層出不窮,支持與反對的理由不計其數,根本不可能透過背誦而窮盡。要寫出一篇好的論證,唯一的辦法就是熟悉各種論證的技巧,舉例來說,質疑論證的形式是否有效?是否有充分的證據支持每一項前提?是否以偏概全、倒果為因?是否涉及雙重標準?是否東拉西扯講了一堆不相關的東西?掌握了這些論證技巧,不但比「背誦論點」更能有效寫出一篇好的論證,更有益於在面對各種公共議題時,藉由這些幾近吹毛求疵的論證技巧仔細檢視政治人物的華美言論,以便做出最好的判斷。

確實,現在的指考作文不是邏輯或哲學測驗,但這不過是因為有權出題的人剛好這樣決定而已。這應該要有所改變。最能訓練思辨與論證的寫作測驗,應該要用來訓練思辨與論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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