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國新版國安法的多角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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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近通過了新版的《國家安全法》,該法已經在中國國內、國際、香港、及台灣引起了熱烈的討論,但各地所採取的角度不同,也可以看出新版《國安法》可能具有的不同層次意涵。對於台灣而言,不應該僅僅從台灣的角度思考,而應該擴大視野,將國安法的諸端影響納入思考,然後做出一個格局更大的回應。

從中國國內的角度而言,由於最近網路受到中共強力管制,也強化了黨對宣傳工作的操控,因此在一般的中國國內網路與媒體上,看到的幾乎都是一片歡迎與讚揚之聲。但在全國人大的記者會上,相關政府發言人也表明,中國政府認為其「國家安全形勢日益嚴峻」。且該法條文中說:「中央國家安全領導機構負責國家安全工作的決策和議事協調⋯⋯」,指的應該就是中共中央國安委。所以這是對於由習近平個人領導的國家安全體系給予了法律的授權與支撐。許多國際媒體也認為,這部新版《國安法》比較像是一種宣示性的立法,用語概念十分模糊寬泛。其實,如果說為了給予習近平透過國安體系展現其個人領導權威以合法性而言,這種模糊寬泛的授權恰好符合了這樣的需求。

其次,從國內政治的角度而言,如果我們將此法的通過與十年前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來比較,可以發現兩者所反應的是完全不同的國內政治脈絡。在2005年《反分裂國家法》通過之前,正是胡錦濤的第一任,面臨高唱正名制憲的第二任阿扁,遭遇極大的內部對台鷹派壓力。在此情況下,《反分裂法》的通過乃是以法律的硬性規定(三個條件)限制了對台動武的可能,防止了軍方或鷹派以擦槍走火的方式綁架胡錦濤對兩岸關係的處理權力。相反地,這次《國安法》的通過,則基本上並非習近平遭遇國內挑戰的反應;相反地,如前所述,更多地可以看做是習近平為其權力取得法律授權與支撐的一種作為。這也反映了習近平那種先發制人、先強硬後讓步的個人風格。

從國際的角度而言,比較引起關注的有以下幾點:中國政府在領海、極地、外太空、以及網路通訊科技業做出保護國家安全的新要求,並採取以法律硬性規定所支撐的強硬立場;中國政府擴大其對中國國家「核心利益」的詮釋範圍;中國政府將此法與《間諜法》、《反恐法》,和即將推出對國際NGO給予限制之相關立法構成了護衛國家安全的一整套法律體系,為反制西方之作為提供強化的法律根據等。

從對香港的角度而言,該新版《國安法》規定了除了條文內容之外,全國人大完成立法之後,駐港解放軍立即展開了香港移交後首次對民眾公開的軍事演習,其震懾香港民主反對力量的意味濃厚。雖然我們對這種震懾是否有效目前無法判斷,但是需要用到駐港解放軍進行軍演來傳達強硬訊號,這本身就是對某種政策失敗的補救措施。港人的反對情緒,是來自對民主政治渴望的落空,和對北京食言的失望,這用恐嚇震懾是無法消除的。港府目前也表示並無打算跟著此新法的通過在香港立法的打算,因為二十三條和雨傘運動而產生在港府與人民之間深深的不信任,到目前為止一點也沒有獲得彌平的跡象,怎麼可能還能在傷口繼續灑鹽呢?

最後談到台灣,當然,新版《國安法》第十一條所說:「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引起了台灣政府與民間廣泛而強烈的負面反應。這些負面反應基本上非常一致,連馬政府的陸委會都說這是對台灣的不尊重,不利於兩岸關係。所以關於這點,本文就不多做闡述。倒是值得我們思考的是,對台系統難道不知道會有這種反應嗎?我相信中國對台部門沒有那麼差勁,他們對台灣許多民意的掌握其實很到位,至少在太陽花之後其對台政策的調整比美國政府要快。那這是為什麼呢?難道他們不知道這樣會有反效果嗎?

比較合理的解釋是,這個基調不是對台部門所能主導或改變的,習近平或中國其他部門系統可能對最近國台辦對台處理很不滿,或者認為國民黨政府不堪作為有效代理者,且為了預防民進黨未來可能執政帶來的不確定性,中國政府要先擺出強硬底線與姿態,給予台灣未來當政者一個壓力。對北京而言,至少這才是能操之在我的。這與北京對港政策的處境有某種類似之處,那就是原來的努力受到一定程度的挫敗,為了防止情況的繼續惡化,為了鞏固自己談判的地位,不惜露出堅決強硬的立場。

上述整理了從各個不同角度來看新版《國安法》各界的反應,那麼對台灣的回應而言,可以有什麼啟發呢?首先,我們應看到,習近平強硬的背後,有某種程度的挫折,且也引起各方內心某種程度的反感;其次,那麼我們用不著太過突出我們自己的反感,而應注意如何不要太突出我們的過度反應;再者,尤應注重國際上的橫向溝通,應該拿出符合邏輯、有科學根據的論述,表明為何中國政府此種立場對兩岸及對區域都有負面不利的影響。習近平與中國政府過於強勢、任何事都要先發制人的態度,只會製造自己更大的對立面。看清楚其表面強硬與背後的不智,我們自己才能有更為理智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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