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個人申請的弔詭現象,不斷上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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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考年代,成績排名全國第654名、PR99,能否錄取兩千個名額的醫學系?成績排名全國第4800名、PR97會名落孫山,連一個合理想要的志願科系都填不上嗎?在現今大學個人申請制度下,筆者周遭卻有兩個真實但殘酷的案例。

第一個真實案例發生在筆者的學生身上。他錄取了國防醫學系,眾人恭賀聲中,他心中卻仍有不平。這位學生考了73級分,排序在他前面的75級分有182人、74級分有451人,合計共653人,而同為73級分則有730人,但他卻無法擠身全國各醫學系第一階段的兩千人錄取名單中。

原因就在於繁星放榜在個人申請之後,排序在他前面的74、75級分學生在不確定繁星錄取與否的情況下,也參加了個人申請。這兩個頂尖級分的學生中,推估有「六成」申請醫學系,每個人申請時可以選填「六」個志願,這些學生佔據了約兩千三百個醫學系名額(註1),造成原先預估72、73級分可以通過醫學系第一階段的學生通通落榜。

更荒謬的是,74、75級分的學生在繁星放榜錄取醫學系之後,又在爾後的個人申請放榜中重複錄取了醫學系,造成 72、73級分高分落榜的學生只能乖乖地認命參加大學指考。雖然筆者的學生較幸運地錄取了獨招的國防醫學系(註2),不必再受考試煎熬,但他依舊對於這種制度之惡忿忿不平!

第二個真實案例發生在筆者學姊的小孩身上。考了69級分、PR97,排序在他前面約有4800人,想要就讀感興趣的清大化工系,卻在第二階段面試後被刷了下來,只能收拾心情再拚七月指考。學姊問小孩,為何不選填篤定錄取的中字輩大學,不必再辛苦一次?她的小孩回答,高分低填不是選擇,而是逃避、投機,我真正的選擇就是清大化工,擇己所愛、愛己所擇,有錯嗎?學姊難過無奈的是,在聯考時代,這樣的成績錄取清大化工綽綽有餘,卻因為志願選填的豪賭,有些志願硬碰硬、有些志願卻是乏人問津。她與小孩沒有名校迷思,單純地評估自己的成績與能力之後所做出的選擇,成長的慘痛教訓真是如此刻骨銘心。

很多人一定無法深刻體會「六」個志願選填科系的模式有多荒謬,也無法想像志願選填淪為一場賭博遊戲的荒唐,筆者突發奇想,特舉一例,許多民眾必能體會這些學生心中的感觸。

立法院是全國立法機構,筆者建議立委選舉不要以縣市為選區單位,改為全國人民投票決定,但投票前先請各立委參選人「選填」兩個縣市為其志願,爾後投票結果出爐後,再依各縣市所選填的參選人數與當選需求人數擇優錄取。

以台南市應當選五名立委、花蓮縣應當選一名立委為例,倘若全國得票數第七高的A候選人,選填了台南市與花蓮縣兩個志願,但不幸地,比他得票數高的前六名參選人恰巧也選填了台南市與花蓮縣。在這制度之惡下,A候選人落選,得票數排名第一百名的B參選人卻因為雲林縣選填人數較少而當選立委,試問,這樣的制度不荒謬嗎?

這種制度運行下,每逢立委選舉前,各參選人可能要先求神問卜,猜測哪個縣市屬於熱門志願,哪個縣市可能乏人問津。乏人問津的縣市可能在下一次選舉中成為選填的大熱門,得票數超高才能當選立委。同樣地,當選名額較多或搶手的縣市也可能在下次選舉中成為參選人害怕選填的志願縣市,造成選填人數低於當選名額的詭異現象。這樣的博弈賽局不正是現在大學個人申請的現實縮影嗎?這樣的賭博選填無關個人選擇,而是公平扭曲下的無情產物,立委諸公願意接受這樣的選舉制度嗎?制定政策的中央官員願意在公務員任免考試時,揚棄考試錄取、保障分發的模式,加入選填志願縣市的方式,一旦選填志願縣市落空,即使考試成績達最低錄取標準,落榜也會甘之如飴嗎?

今年清大物理系乏人問津,英數兩科只要十九級分,有填就會上;許多學生不願再接受指考煎熬,高分低填,退而求其次的心態使然下,造成清交部分科系錄取分數下跌,而中字輩大學分數卻逆勢上揚的詭異現象。這種脫序的詭異現象不是教育主事者口中所謂的勇敢選擇、勇於承擔,而是讓考試分數的公平性蒙上投機猜測的陰影。高低有序的成績排名在大學個人申請制度下淪為一場博弈遊戲,這樣的教改究竟是成就小孩還是為難小孩?

教育改革最重要的精髓就是要提升教師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改變傳統升學制度的盲點不是全盤否定、全盤推翻,連分數排序的公平性也成了改革的對象,讓志願選填、面試成為投機的人為變數,這樣的制度之惡,社會應該正視,你我還能漠視不理嗎?

筆者非常感嘆,教育改革數十年,總是在升學制度的枝枝節節不停地打轉,一再扭曲教育公平的核心價值,屢屢在貧富階級之間赤裸裸地畫出一條無情的分隔線。用志願選填的博弈方式來扭取分數公平的價值性,增添人為投機的諸多變數,這是教育的悲哀與荒唐。

註1:653*0.6*6 大約等於 2350
註2:國防醫學院為單獨招生,學生既可以參加大學個人申請,也可
     以參與軍校獨招。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