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亂當中的前進──亞投行行動

友善列印版本

2015年3月31日,黑色島國青年陣線、民主鬥陣、臺左維新、公投護臺灣聯盟、革命議會、夢由藝文工作室、獨臺新社、臺大法言等民團發起總統府前行動,針對加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簡稱亞投行)此事向馬政府的諸多錯誤表達抗議,一來是如此龐大的區域整合計畫,馬政府破壞行政體例透過陸委會將意向書轉交中國國台辦,由國台辦代表台灣提出申請,嚴重創害臺灣體制;另黑島青站在反對盲目追隨經濟強權的金融資本主義競賽,擔憂亞投行是否為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會的複製再版,況且亞投行章程預計六月完成,事前利弊不明確,且站在對環境、勞工人權的堅持方面,在面對中國這個對各式社會層面殘害皆罄竹難書的投資需求之下,還能夠再爭取多少、堅守多少人道的底線?

這些在在令人感到無法信任、無法接受;面對這些質疑因素馬政府卻只給予人民一天24小時的獲知消息即反應時間急要遞送意向書,此次行動是馬政府的高壓與一意孤行之下,迫於官逼民反而行動的最貼切舉例。

亞投行行動籌備時間只有短短的一天,一開始各團體便定位為在凱達格蘭大道和重慶南路路口,總統府前拉布條抗議,不計畫衝進總統府。然而倉卒、緊急卻必要的大型行動,繼318太陽花、反核佔領忠孝西之後,繼續考驗著社運第一線抗爭者、組織者。
   
3/31晚上9點半,各路組織成員舉著布條開始往總統府前奔跑前進,憲兵、維安、警察開始劇烈推擠把抗爭者推出總統府前至寶慶路上並出動警察圍牆團團包圍,過程中吳崢、王奕凱、陳健民和中綱遭到逮捕送至博愛派出所,剩下一些零星的成員仍靜坐在總統府前,稍後也被抬離至對面停車場草皮,各發起團體粉絲頁發出公開動員文,希望群眾到場聲援。

晚上10:30,原本遭到人牆包圍的成員們,陸續上警備車被載至保安大隊,此時,聲援群眾已趕達,民眾開始自主擋警備車,現場呈現散打的狀態,直播臺、記者隨著衝突四起而疲於奔命,當時即在現場的我也無法在第一時間得知最需要反蒐證的衝突場合,行動後勤的串連也還跟不上,原本負責聯繫律師團的我,因為現場混亂而無法掌握即時資訊通知律師們已載至保大的成員們狀況、人數和現場是否有無資源支援。

亞投行行動的最重要收穫之一即是後勤串連不應該如此草率單薄,我也需要重新思考發起團體和聲援群眾之間界線的拿捏,在這次行動中我顯得過於輕忽亞投行當下已經累積的民眾對政府的憤怒動能,儘管曾經發生過行政院事件、411包圍中正一事件之後,我仍不夠敏感於這塊。

反思我最不適宜的作為,是以龐大群眾為主體的中央層級議題運動,卻實踐著地區式議題的運動方式,試圖對民眾「負責」。這是過去我在運動中學到的做事方法和運動看待聲援者群體的態度,因而產生了從司法角度質疑自主行動,甚至開始質疑毆打警察的現場聲援者的情緒,開始懷疑如果不同意發起團體的行動方式,又為何要來聲援呢?把發起團體當做運動中的當事人,為群眾負責的概念和不願意被負責的群眾憤怒混合在同一個議題當中,充斥在同一個現場。儘管已經過了數日,但是我至今仍摸索不出緩衝的可能,只能試著改善、強化自己在行動當下的溝通能力,在一場行動中最重要的是溝通,對組織成員、對夥伴團體,對參與行動的的群眾都需要持續溝通。

亞投行行動關乎統獨還包涵反自由貿易的議題,主體群眾的邊界概括了全體國民,邊界超越團體呈開放式。在沒有所謂共識的過程,除非能夠對全國人民進行事前組織,否則只能變相採取當下組織和事後組織;沒有共識討論另也沒有情感歸屬,溝通的結構基礎建立困難,大量的群眾,大量的衝組,等待有人/團體發起行動,但是現場要如何操作才得以把行動變成政治壓力以達成訴求,而且還必須是有所共識的訴求,不僅需要加強溝通的能力,也需要使他人能夠信任自己的能力,一種信任的安全感。

一個全體國民皆受害的統獨問題,我又憑什麼覺得只有自己可以行動,因為擔心其他民眾受傷而限制行動,這是統獨運動的經驗和過去我自己所學的經驗互相牴觸的地方。人性關懷和議題群眾主體範圍廣大,價值觀/理念相衝,可以說如果拉長準備時間就可以更趨於完善,但是發起團體和群眾之間的關係是需要持續對話/釐清,甚至面對群眾,自己能夠代為決定嗎?事關全體人民,自身團體又有多少代表性?

4/1凌晨02:00,當我建議把民眾帶上草皮後,在草皮上的賴品妤和現場群眾共同決策:重回重慶南路上癱瘓交通,然後需要更多的靜坐群眾癱瘓交通,這起先讓我十分猶豫,但說服我的理由確實是亞投行作為矮化主權、民主侵害、被迫加入強國資本主義競賽,是全國民眾都有所關聯的,我如果再繼續侷限下去表示發起團體的決策已經和現場人民所需斷層;然而我僅確認了組織內成員可以背負刑責的心裡準備,和告知民眾前方憲兵已舉起步槍,並且要求跨組織協助避免民眾往前衝進憲兵開槍範圍,可是後勤還是不清楚,律師團也有焦慮:公民們對有律師的幫忙是否會太過於輕估參與行動所要付出的代價?目前華光社區反迫遷的五名聲援者被判妨害公務罪,判決拘役五十天,歷經兩年的訴訟,這些司法的漫長代價,都需要我們發起團體直接主動告知前來受到動員群眾,還有日後的陪伴。

「323政院事件真相調查小組」的林同學曾經在亞投行行動事後拋出一個提問:「如果下一個突發行動再起,我們真的知道該怎麼做了嗎?」

這是很重要的點,也是我作為一名組織成員/抗爭者們需要持續去思考的問題。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