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誇造假氾濫 台灣醫界必須求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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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幾個網站上看到,黃帝穎律師11月初談「人民守法外更要督促政府守法」,黃律師還進一步地說,司法界要有一個機制,來「淘汰不適任的法官」。非常贊同這督促及淘汰的觀點,黃律師只談司法界,其實何只司法界,每個領域都需要督促的機制。先談我所熟悉的醫界,有不少問題,最需要督促的體制。沒督促的機制,無法保障人民的健康,最近一連串的食品安全出問題,就是最好的樣版。

黃律師沒詳說,有什麼辦法可「淘汰不適任的法官」。有種種問題的不適任醫師,從我知道的幾個例看來,台灣沒有有效的機制淘汰不適任的醫師。這應該非常重要,因為攸關人民的健康,在台灣開除醫師非常困難。先簡單提出醫界的浮誇造假問題,兩件台灣人醫師在美國給吊銷執照或被公開警告之例,給大家參考,更請大家來多多討論。

在美國被開除及警告之例

在美國行醫,定期會接到,州政府管理醫療機構的通訊,每期列出哪些醫師及其他醫護人員被懲戒的名單,名單上的人數不少。有次看到一位來自台灣我認識醫師被吊銷執照,因為他向健保單位,報假的診治及醫療費,在美國是相當嚴重的造假。這醫師曾來美國當一年的實習醫師,就回去台灣行醫。他的廣告上說他是美國某名大學的醫學博士,以及台灣一醫學院的客座副教授等名堂。知道這醫師常有不誠實的行徑,未來美國前,就聽說他出過一些麻煩。

幾年後來美,在美國行醫,如上所言,幾年後被美國吊銷執照而回台,在台北的鬧市行醫。顯然他回台灣再行醫時,台灣沒查美國的記錄,也可能接到美國的通知而沒處理。在美國搬到另一州行醫申請執照時,一定會查以前的記錄,而且查得很嚴,有些州甚至要求台灣有否壞記錄。像上述被吊銷執照的台灣醫師,是我接到加州的通訊才知道他被開除。他跟我不同州行醫,兩人都有加州執照,他在別州被開除,那州通知他也有執照的加州,因而登載於加州的通訊上。

另位台灣一醫學院畢業的醫師,根據他自己在2015年1月登的廣告,在美國訓練後回台在台灣兩醫學院當教授。研發一種不需放療、化療、沒有副作用的治癌藥物及方法。廣告上說逾百位病人在服藥後痊癒或改善。還說獲美國及世界國際專利,兩度獲諾貝爾獎提名。目前接受癌症病人的自願性治療。廣告上列出一台灣名教授經他治癒肝癌,可是那教授去年肝癌過世

只要瞭解美國新藥審核手續,就會知道他這種可治療不同癌症的新藥,不可能當藥物使用。只要用他廣告上的英文名上網查,就會發現美國的食品藥物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去年7月給那醫師的警告信,稱他的廣告違反美國法律多條(信中列出),信複本送給管理醫師懲戒的加州醫學局(Medical Board of California)。警告信到現在只六個月,以後會如何不知,這裡只想指出,美國政府會先寫警告信,而且公開於網路上。

浮誇和造假影響醫療

台灣醫界大問題之一是「浮誇和造假」,更糟糕的是不誠實者,常被提拔當醫界的領導人,尤其不少還擔任醫學教育的主管,可當「好」榜樣?大概因為精於浮誇和造假者「有辦法」,所以會被選上為機構的領導人,如此領導人,如何能監督下屬?屬下的不適任醫師,有此前科的主管能如何處置?其實台灣目前不管是哪種過錯,沒有人、醫療單位、醫學會或管理醫療的政府機構願監督,醫界形同「放任」、「包庇」及「鼓勵」浮誇和造假。

醫界浮誇和造假之風由來已久,不但招牌及名片上的名號吹噓,甚至正式的學術的履歷表,學歷與經歷造假,尤其喜歡列出不確實的美國或日本的經歷或著作。醫界人士或機構,有些一看就知道,這些是不可能的經歷以及造假的資訊。履歷造假的目標除了為欺騙,騙不知情的病患外,還有人用來當機構內升等或被選拔為領導人的資料,遴選委員會怎會不知道?

浮誇和造假會造成醫療問題。像幾年前,就有醫師將癌檢體偷偷放到別人的檢體中,使那些人診斷有癌症。這種造假的極端,沒癌症者可能因此開刀、化療或放射線治療。誰又影響這類醫師造假到這地步?因為他們的前輩,領導或指導醫師如此,不但履歷、連寫的文章/書,甚至可能學術論文或其他著作,為了更吸引人而虛構。

領導人及指導者如此,後輩以為造假小事。還聽一醫師告訴我過,他的老師甚至教後輩的他如何造假,如改論文數據或更改歷史。這種性喜浮誇造假者,容易對他本人有利的事為前提,較不會考慮他人,不會以病人的利益優先來考量,這樣當然會影響醫療品質。小造假得逞後,就愈大膽,造假得愈來愈厲害,像上述檢體內放癌細胞。

台灣醫界失職

浮誇造假,民眾較難辨認,醫界團體或機構的責任就重大,應訂出規章要求醫師遵守,讓社會民眾知道而安心。上面談到被美國吊銷執照的醫師,聲稱有美國醫學博士。除非讀美國醫學院,絕對不可能拿到醫學博士學位。台灣的醫學團體或機構應都知道而未處理,是醫師服務的機構(醫院/醫學院)、醫師公會及該監督的政府機構(衛福部)失職。

美國醫師較不敢浮誇造假,因為美國的制度,對造假者,服務的單位會嚴重地懲罰,政府也有法令處置,甚至吊銷醫師執照。對壞醫師懲罰太輕,毫無意義或效果時,美國的媒體也會報導施壓,媒體也扮監督的角色。美國的病人比較有人權,家屬會抱怨以及民眾的更可抗議,多施壓力較可逼使醫師改進。

醫界以外的民眾,很難分辨出什麼是造假,什麼是真的,尤其一些「名醫」或「名教授」的造假,更難看出。醫界人士雖知道,不願得罪人。所謂「醫醫相護」,不敢或不願懲戒造假者。台灣可說幾乎沒懲戒體制。官方主管執照的機構不願處罰,醫院或機構又裝聾裝瞎。

我曾經在醫學院的網站上看到,一主任級教授的明顯造假履歷,一再去信該醫學院,院長回信說,該院會建立制度防備造假,並說會把那制度辦法告訴我,等了三年仍未接到。那學校的校長,自己的掛名的論文抄襲出包。那校長還被馬政府選為內閣閣員。不但抄襲出包,有人揭發他的一試驗室論文,他是第一作者很有問題。怪不得,有這樣領導人的機構,如何能監督屬下不造假。報上看到這樣的領導人,還有人提名他當中央研究院的院士。大家都知道,前教育部長掛名的論文,由論文另一作者審查造假,造成國際學術上的超級大醜聞。

被心存造假者騙

履歷表上列出的訓練或經驗造假,會對病人傷害。很多年前,有位台灣醫師到我住的城市來探親,說要待在我的城市兩星期左右,想見習美國住院醫師的訓練,問我可否安排到我服務大學的兒童醫院觀摩,跟隨住院醫師看他們的工作及參加迴診,我當然樂觀其成。跟主任講,主任馬上答應,那醫師來我們的兒童醫院觀摩約10天後離開。

幾年後匆匆忙忙經過一城市,出乎我意料之外,在當地報紙上的廣告,看到這醫師居然標榜他在我服務的兒童醫院,接受住院醫師訓練。事後想想,或許那醫師要求來我的兒童醫院觀摩,本就有此意圖。廣告上他沒列其他小兒科醫師的訓練,只觀摩10天,就敢以小兒科醫師自居,不知他如何診治及勝任小兒科醫師的職務,這種行醫就有危險性了。

那時沒去檢舉,心中一直耿耿於懷而擔心,有人看到那造假的資歷而去找他,那醫師是否會傷害些病童?現在已忘了他的名字,顯然搬離那城市而不知這醫師的下落。我以後看到有些醫師資歷,或其他事件可能造假時,我會很在意,或許是上述的經驗,擔心病人受傷害。看到一些有疑問的資歷,常去追問。最令人振驚是發現所謂的「名醫」或「名教授」,醫學院的主任、院長或大學校長也有人造假。

租借牌照

另一明顯的造假,是租別人或把牌照租給別人行醫或當藥師,這也是造假之極端。以前因醫學院畢業生不願下鄉,一些密醫跑上台面,公然掛牌行醫,租借別醫師的執照行醫。最近在報上還看到南投發生過,文明國家幾乎不能想像的騙局,台灣醫界還有。

更糟糕的牌照租借在最應該嚴格的學術醫學界,當一些醫學院禁止教員,不能晚上開業,居然有名教授,去租借別人的牌照,轉彎抹角地晚上開業。十幾年前因被任命為醫學院長,涉嫌租借醫師執照,在媒體報導不少。這種借用執照開業,在醫界、學術界、教育部、監察院都有人去陳情,沒人願處理,最後還被告上法院。

最近一些藥師,包括工作於台大、成大、北醫、國家衛生研究院、工研院等的教職員,因藥學系畢業就有藥師執照,目前工作用不到藥師執照,把執照出租讓人開藥店或租給醫院使用,去年的媒體報導不少。這樣的醫師及藥師出租執照,對民眾的健康不會傷害嗎?

要什麼樣的機制?

若醫療機構或政府,有機制嚴懲這類造假醫師及藥師,甚至吊銷執照,以上的種種浮誇、造假或牌照租借,立竿見影,應該會很快地能改正過來。台灣所謂的自律,一般而言效果很少。有人說這種所謂的自律,也是另一類的造假。

期望醫界團體或機構率先大力執行應該的懲戒,這跟人民健康有密切關係,容易得到社會支持。除改正醫界的問題外,醫界團體及機構的責任重大,要訂出規章而且遵守,讓社會民眾安心。還可進一步當其他行業的參考。

 

關鍵字: 病歷醫生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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