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個用力宣傳投票的故事 看台灣的罷免不得宣傳

友善列印版本

今年的西洋情人節,台灣人民將在睽違20年後再度行使(或忘記行使,讓制度替你投下反對票)憲法賦予的罷免權。這則新聞,前陣子更因為「不得宣傳」、「記得宣傳不能宣傳」、「不能宣傳不得宣傳」等等繞口令而引發另一波惡搞。事實上,這種種規令的荒謬及其背後被戲稱「全球最難罷免制」的我國現行制度,當然隱含著掌權者當年百般刁難、使人民參政權跛腳的意圖。

而近年來,也有不少人嫌國內選舉實在太頻繁,較大規模的選戰(如剛落幕的2014九合一大選)更是從半年到一年前,就全民媒體總動員開始關注和熱議。然而真正的問題或許是:投過了就忘了,失望了就算了,似乎成為我們面對政治人物的習慣性心態。說到底,我們只視手上的選票為表達好惡的發聲器,很少相信它是改變國家的契機,也不覺得是「收回信任」的武器。所以在此,我想談談大銀幕上的投票故事。

1988年,在南美洲的智利曾舉辦一場公投,公投內容是讓全民決定已經執政了15年的軍政府能否再延續八年的政權。當時,由奧古斯都.皮諾契領導的右翼政府施行的是獨裁恐怖統治,然而基於人民恐懼的心理,也基於對政府透明度的不信任,反對陣營大多不抱希望,認定這會是一場不公正、不公開的必敗選戰。但歷史的微光在此迸現:選舉的結果,政府以42%(贊成):55%(反對)的比例輸掉了公投,兩年後,拱手讓出政權。

於是在2012年金馬影展,曾有一部精采的史實改編電影《NO》,說的就是智利這場公投,而且是以一個半虛構的廣告人主角,擔任反對陣營的宣傳策劃者,從他的角度來看「選情」要怎麼推動,也看執政者如何利用檯面上和檯面下的資源干擾、威脅、恫嚇反對方。當時,正反兩方在選前的27天,每天晚上各有15分鐘的電視時間可以進行宣傳,而最初政府走的是教條式的洗腦路線,反對方(主角)則摒棄傳統的「悲情控訴」手法,以陽光、希望、有朝氣的風格行銷「NO」的概念。這首先就把人民的參與心態翻轉了過來。

到選戰後期,掌權者除了用盡各種私下的小手段騷擾主角和家人,在宣傳上也開始打恐嚇牌──這一段現在的台灣觀眾看了,肯定會會心苦笑。而結果揭曉後,反對方出乎意料地拿到過半的NO選票,然而電影並不特別塑造「正義逆轉勝」的情緒,反而以主角茫然的、還無法理解自己創造了(何種?)歷史的表情收尾。這裡要凸顯的,又是無論背後的理念、格局、利益,甚至是非,選舉本身仍是一場需要投入各種資源、人力、技巧去推動(甚至影響/操縱)的競賽。

但這是否意謂著宣傳(或行銷,或廣告化)的動作本身,動搖了民主政治中選舉行為的純潔性?或選民的自主性?我想也不然。畢竟投票支持表示(思考過後的)理解和認同,而這要奠基在溝通、說服上,所以「宣傳」本身就是選舉中不可或缺的概念。再者,宣傳不只有「請把票投給我」的意涵,還有提醒受眾「記得出來投票」的更廣泛作用。我們都聽說過歐美等等民主越成熟的國家,投票率反而偏低,這會造成政策討論度/參與度降低,也會造就政治人物的怠惰。如果再考慮進制度的設計是幫未投票者都預設立場的特例(比如,投票率未過半即罷免無效),那就更沒有不催票的理由了。

在去年上映的另一部傳記片《曼德拉:漫漫自由路》中,曾有一場戲我非常喜歡,也在文章裡提過:「在曼德拉出獄後,當時儘管國際的氛圍和政府態度都已經早早轉變成對他友善的、有利的,但國內的種族衝突態勢卻是居高不下,暴力事件頻傳。在南非,長久居於領導地位和政經上層階級的白人族群其實只佔一成左右,由是不難想像從他(曼德拉)落難到翻身成為英雄的同時,那另外90%的非白人們對『前朝權貴』的怒氣,有多麼蓄勢待發。就在這時候,曼德拉選擇上電視對全國的支持者喊話,他說:『現在的我是你們的領袖,而只要我還是你們的領袖一天,我就有義務在你們做錯的時候,糾正你們。』接著他呼籲大家放下武器,抑制怒火,把這股能量轉移到接下來的選舉上:『去投票吧!讓選票成為你的武器。』

那之後,南非的黑人們在大選之日蜂擁前去投票所,開心得像是參加嘉年華。1994年,曼德拉成為該國史上首位黑人總統,自此開啟了迄今20年的新政權。」

儘管歷史告訴我們,曼德拉領導的非洲民族議會(ANC:African National Congress)在取代了白人政權後,其執政也多有問題;即使《NO》的結尾並無法告訴我們選贏了獨裁者的反對陣營,是不是就能成為稱職的國家新領導,但這兩個故事都彰顯了「參與」的重要,都讓我們看見歷史的關鍵就在選票上,都讓我們明白宣傳的必要。不論如何,只要能投票,只要願意投票,改變的機會就在,歷史的可能性就在。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