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往台灣的慢船】宗教的界限與傲慢──同性戀議題和頂新事件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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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歷史老師曾經說,世界歷史上打最久的戰爭,通常都是宗教戰爭,因為宗教信仰與互斥很難找到理由,即使有,也很難講理。大家都認為只有自己是對的,於是,就這麼跨世代的一直打下去,無窮無盡。

近年來台灣朝向對同性戀更加友善、同性婚姻合法化,乃至野心更大的多元家庭修法過程中,引發衛道人士激烈反對。這其中,有很大部份的力量來自宗教,特別是某些基督教會。反對歸反對,畢竟基督教義對於「家庭」和「婚姻」有它自己的解釋和定義,令人驚訝的是部份宗教人士處理這項議題所使用的語言和論述。

例如斷開魂結的美江牧師之類,我連提都懶得提了,有興趣的人去google一下,可以發現一卡車。這樣子的人作為傳道,究竟是正面還是負面效果,自有公斷。

同性戀議題當然不僅在台灣是一項爭議話題,它在每次美國總統大選也都是爭論,而且隱約在共和黨和民主黨間畫出一條界線。不過,愈來愈多共和黨人在此議題採取溫和立場。前副總統錢尼(Dick Cheney)在2000和2004年兩度搭配小布希競選期間,都被問及二女兒Mary Cheney的性傾向和對同性婚姻的態度。Cheney在疼愛保護女兒和維護共和黨政策之間十分為難,只得左閃右躲。

宗教界更不是沒有人試著討論這項議題,上任之後屢獲好評的天主教宗方濟各(Pope Francis),就曾經在記者詢問時表示:「如果一個人是同性戀,他同時信仰上帝且心地善良,那我又怎麼能妄加評斷呢?(If a person is gay and seeks God and has good will, who am I to judge?)」。儘管教宗已經近似表態,剛在梵蒂岡結束的世界主教大會(Synod of Bishops),也大膽的在草案中建議天主教會接納同性戀者、同居者和離婚者,震驚全球,最後200名主教的投票後依然封殺此案。可見,保守的宗教勢力要接受同性戀情,還有非常遙遠的一段路要走。

長久以來,這對出身基督教家庭的我始終是難以接受的一件事,原以為宗教應該是最包容的,曾經作錯事的「黑羊」,抑或是法律、社會所不允許者,都可以得到宗教溫情的接納。沒想到宗教的接納是有條件的,被接納者不能是異教徒,也不能是同志。要說明的是,有關這一點教會內另有辯論,有人主張可以愛他們,但這些人不能進入教會成為信徒。無論如何,這還是為慕道者設限。

1990年代興起一股新宗教運動「What Would Jesus Do (WWJD)」,是基督教團體為喚起青少年信仰而發起的活動,透過印有WWJD手機吊飾、手環等等小物品,來提高青少年的宗教認同;同時鼓勵青少年,在作每一件事之前都先自問:耶穌會怎麼作。我也很想問,面對同性戀者和同性婚姻:What would Jesus do?耶穌會怎麼作?宗教口口聲聲鼓勵多元文化、眾人平等,卻容不下也屬於多元文化一環的性議題嗎?誰來代替耶穌回答呢?

無獨有偶,近來席捲全國的頂新毒油事件,由於前頂新董事長魏應充為慈濟人,同時許多人認為慈濟、證嚴法師以及旗下的大愛電視台,對平日不吝付出大筆捐款的魏似乎過於容忍、甚至出現冷處理和「包庇」現象,而將慈濟基金會也拉進了這個事件。網路筆戰愈演愈烈,到最後連釋昭慧法師也直接說,要向反慈濟者算總帳

很吊詭的,此事件和前述的基督教處理同性戀議題正好相反;一個是維護公眾惡評不斷的自己人,一個是排除自己認為不妥當的外人。

但是,天災地變之後總能第一個趕到現場、經常被形容為比政府還有效率,同時信徒甚廣的慈濟基金會,究竟為什麼會在突然間變成天怒人怨、動輒得咎呢?是否該是時候回過頭看看,什麼樣的作為引起如此強大的反彈力道,而非以宗教的善念出發點為由,去駁斥乃至禁止眾人的質疑?宗教團體是不是因此而睥睨眾生、自恃甚高,產生了諸如經濟學上「大到不能倒 (Too big to fail)」的自我判斷,所以將質疑者視為紅衛兵呢?

爭吵自然不該無限上綱,但面對頂新事件和魏應充,面對公眾的質疑,我想問的是:佛陀會怎麼作?

如果所有領域都必須跟著時代進步,宗教沒有理由不能;如果所有人的傲慢專橫,都不再被現代社會所容忍,宗教亦不能。如果企業、政黨都必須學著和民眾對話,了解民之所欲並隨之調整,宗教自然亦當如是。人類社會已經頭也不回的邁向更多元、開放的方向大步奔去,每一個人、每一個領域──也包括政黨和宗教在內──都得跟上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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