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打人哪!論抗爭中的警察執法與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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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遮打革命繼台灣的太陽花,再次讓台灣公民回想起與倒施逆行的政府抗爭的記憶。在把持著國家機器的既得利益者與廣大群眾的鬥爭之中,警察往往是處於十分尷尬的地位。位處於人民所對抗的國家機器的前端,又身為公民的一份子,他們扮演的角色甚至決定了抗爭行動的規模。但我們常在報導上看見警察做出令人難以置信的舉動,如港警對無辜路人噴灑胡椒噴霧、台灣警察對和平抗議的學生「拍肩」,明顯超越法律的界線。如此荒唐舉動,究竟是出於何種心理呢?

社會運動的場域是種短暫的無政府狀態。為數眾多的抗議者改變了空間與制度的常態,例如佔領道路阻礙了交通狀況,佔領機關使其無法運作,出發點都是透過干涉現有秩序,作為表達對不合理的統治或法律之拒絕的手段。警察成了運動中的界線,抗議公民與官僚系統的分野。不像是物理性的障礙,如拒馬與蛇籠以絕對的侵略性來阻隔人群,警察構成的人牆則是種有機的、動態的阻礙,維持群眾與政府兩方的平衡。如在佔領立法院期間,包圍的群眾與警察的防線多數時候是處於穩定的狀態,群眾少時警察向前推進,當人們情緒高昂時,駐守的員警也避免硬碰硬,防止衝突升高與流血事件的發生。

維護社會治安、保證人民的生命與財產安全是警察的天職。堅守崗位之外,避免民眾遭受生命威脅,是警察在社會運動中應盡的義務。然而從佔領立法院到香港雨傘革命,警察並未保護群眾,反而成為民眾直接的危險來源。看看國外的例子:今年8月 9日在美國,名為 Michael Brown的非裔青少年被警察射殺

對台灣媒體而言這只是不具報導價值的國際新聞,然而此事件反映出嚴重的警察執法問題。許多證詞呈現該名警察以極具敵意的方式,當街射殺已經表明自己沒有武裝的青年。隨後群眾聚集抗議,與警方發生衝突,警局出動全副武裝的鎮暴警察、裝甲車、直升機展開鎮壓。過程中,甚至有警察對記者蓄意攻擊、破壞攝影器材。

以軍事化、暴力的手段來應付抗爭群眾,不單只是美國特有的現象,在國際間的抗爭場合亦可見。警察作為社會秩序維護者,透過法律政府授予他們使用暴力的合法權力,以應付以暴力危害秩序或生命者。當長期處於以暴制暴的情境下,警察容易產生一種錯覺:將任何對的反抗或不服從視為對法律秩序的嚴重顛覆,幾使在沒有充分確認違反法律的狀況下。也就是說,警察潛意識的將拒絕聽從指示的抗議民眾,與持槍搶劫的黑幫分子都視為同等的違法者,雖然實際應對方式不同,但以同樣的暴力心態去對付。

美國警察對不服從命令的無辜青年開槍,台灣警察用警棍、盾牌、水砲對學生施行報復式的攻擊,香港警察則對市民發射無限量的催淚彈與胡椒噴霧。這些不符比例原則的現象,顯示警察濫用政府授予的武裝,憑藉著執法的名目,順帶發洩個人的挫折與憤怒。因為抗議活動導致的休假取消、長期值勤的勞累、與民眾發生的糾紛所累積的不滿,透過「執行上級命令」「維護法治」的名義發洩出來。

除了心理的因素外,外在環境也是導致警察權威心態形成的因素之一。從阿Sir、大人等尊稱,警察一般來說受到百姓的尊重程度是比較高的。也因此,在警察執法的時候,民眾傾向於服從,而不敢質疑其要求是否依法有據。而警察如同軍隊般的組織,屬於高度制度化且封閉的結構,長官、學長的一聲令下,員警值勤守則有如泡麵的標語:法律條文僅供參考,實際作法以即時命令為主。

警察在面對「公民」與「國家機器」的雙重身分時,常毫不猶豫地選擇後者,並未與同階級的人民站在一起。馬列主義者使用國家機器(state apparatus)一詞描述了統治階級所建構的規訓系統,警察即屬於維持國家機器穩定的基礎支柱之一。從324發生至今,保護統治穩固的施暴員警免負責、超越憲法的指揮官升官發財、下達命令的院長睡得香甜,反觀抗爭者除了受到身心創傷,還要接受司法追殺。在統治者的授權、司法體系的撐腰之下,為國家機器服務的好處與堅持公民意志與道德一比較,後者似乎無足輕重。

那麼我們是否要將警察視為同等於統治階級的敵對方呢?領導反抗組織歐特波(Otpor!),成功藉由非暴力抗爭推翻塞爾維亞獨裁者的領袖波波維奇(Srđa Popović)認為:

「抗爭者不應該將警察視為敵人。獨裁政權賴以支撐其統治基礎的要素中,警察是其中一隻支柱。配備有強大武裝的警察絕對不會是容易對付的對手,製造對立與衝突也不是非暴力抗爭的有效手段。與其嘗試破壞牢不可破的支柱,不如試圖將支柱轉移到我方陣營來,使獨裁政權失去重心。」

警察之所以表現出極端的暴力,很多時候是身不由己的。因為職務之故,不得不服從長官命令,以執法之名去驅離年紀與自己兒女相仿、為了爭取更民主或公平正義的上街奮鬥的青年,內心陷入似是而非的困境中,於是被情緒牽著走。許多員警也對於社會議題有自己的意見,在街頭執法也公正盡職,並非是無血無淚的機器。

正如漢娜.鄂蘭所說:「暴力是無能的表現」當政權將警察送到前線去大肆鎮壓和平示威的群眾,讓警民互相對立、仇視時,表示統治者黔驢技窮、無法應對了。大眾對於行為過當的員警當然要追究刑責、依法懲處,但值得思考的是:如何讓公正執法的警察,在困頓的環境下能體諒抗爭行動,進而能夠思考訴求,甚至支持。這是讓暴政的支柱轉變成民主的基石一大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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