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往台灣的慢船】宥勝談蘭嶼小七的另類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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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嶼小七的新聞最近鬧翻了天,如果我沒搞錯,藝人宥勝和作家劉克襄分別在個人部落格和報紙專欄發表意見之後,這件事才躍上頭條新聞,如雪球般愈滾愈大。非正式的觀察,贊成由當地住民自行決定的比例,遠高於如宥勝和劉克襄等民眾對蘭嶼開設7-11的憂慮。於是,憂慮者反而變成公共輿論砲轟的對象。

先說個人立場,關於這件事確有值得憂慮的理由,但因為對住民自決的支持,我贊成由當地人決定。不過,蘭嶼開設小七並非本文想要探討的主題,所以到此為止。

真正有趣的是這樣的反差:當五月天主唱阿信任何在臉書上的留言,都獲得眾人擊節而讚,甚至在信任度排行榜上高居第一之際,同樣對公共政策發表意見的宥勝,卻因為很不巧的剛好站在非主流的一邊而被砲。

長久以來,報紙第一落的政治社會新聞和第二落的娛樂新聞,總讓人覺得是平行時空。無論這世界上發生什麼事,娛樂新聞自成一格。電視上的綜藝節目,只談風花雪月、尋人開心,有時言不及義,偶爾還會開開種族、文化和性別歧視的玩笑。

許多人感嘆,除了極少數人之外,多數藝人不是不關心社會事,就是為了明哲保身、閃避爭議而拒絕對任何有可能引來麻煩的議題表態;這其中包括藍綠、統獨、任何可能激怒中國的事,以及同志婚姻、學運等等社會議題。

公平的說,藝人也是人,而且因為商業因素,知名藝人牽扯到背後太多公司行號和個人的生計,對於爭議事件表態確實有困難。如果一般民眾對於政治和社會議題有不表態的自由,藝人自然也享有相同的自由。

然而,正因為藝人和我們一樣都是國家和社會的一份子,勢必對大小事也有自己的想法,所以反過來說,他們也有表態以及「不因表態而受干擾」的自由。

因此,儘管他的想法到現在已被歸類為「非主流」,但宥勝的表態自由應該被尊重,針對公共議題發言的舉措,至少比恍然不知、不發一語的人好得太多。我寧願從這個角度,來觀察蘭嶼小七事件。

如果試圖從更大的視角和歷史向度,來看待台灣歌手、藝人的社會意識,最近這幾年似乎有不小的改變。不要看得太遠,2000年,張惠妹還因為在總統就職典禮演唱國歌而遭中國封殺。當時,對於政治、社會事件的表態和倡議,都還只侷限於部份地下樂團,或是本身就基於政治、社會意識創作而產生的藝人。

或許台灣公民社會真的逐漸成形,或許公民社會觸角真的默默潛入藝能界,也或許是這幾年來引發討論的社會議題──諸如反核、洪仲丘、同志婚姻等等──和更為敏感的統獨無關,雖然中國因素依然很明顯的存在於主流演藝圈,愈來愈多藝人、歌手、電影導演勇於表態,卻是不可否認的現象。

五月天能在金曲獎頒獎典禮偷渡反核圖象、用入陣曲力挺學運,更多的電影導演走上街頭反核,雞排妹對於政治議題生冷不忌,還在大腸花脫內衣。連2005年曾說「如果可以避免戰爭,我可以放棄母語」而引起爭議的陳昇,今年也說出「作人要有封殺中國的霸氣」,要中國客不要來台灣。

連反核十數年的團體和倡議者,都不能不為林志玲的魅力折服,因為志玲姐姐的加入,反核運動聲勢大振;有人半開玩笑說,反核十幾年,不如林志玲的六分鐘。

相對的,有人認為在這波風潮之中,也有藝人在利用著和社運議題結合的方式作行銷、譁眾取寵、藉機博取美名。

但這就是名人效應。長久以來,我們慣於接收外國明星藝人和樂團對反戰、人權、反皮草、愛護動物等諸多運動身先士卒的支持,慣於聆聽「We Shall Overcome」、John Lennon的「Imagine」、Patti Smith的「People Have the Power」和CCR的「Fortunate Son」、讀李察吉爾支援西藏民主運動、克里斯汀貝爾(Christian Bale)在中國因為試圖探視陳光誠而被公安痛扁的新聞,同時為之折服。

而我們從來未曾想到,同樣的事情也可以、也應該在台灣發生。因為藝人是名人,有眾多死忠而狂熱的粉絲,心甘情願的支持他們的偶像所支持的(幾乎)任何事,議題更容易獲得目光,更容易打入公共討論的領域。

除了吵五百年都不會有結論的宗教之外,我不認為有什麼議題是不適合名人們發表意見和表態的。

因此,即使宥勝在這一次的討論之中似乎成了倒楣的輸家,甚至備受攻擊和挑戰,他的出發點是值得肯定的。我更期待,名人們無論是真心抑或別有企圖,未來都能更加勇敢的參與公共議題和政策討論。激發對話和思考(thought-provoking),對台灣永遠是好事。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