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台灣財政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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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臘、西班牙等歐債國家,因財政危機陷於政經風暴,須賴歐盟出手救援。台灣財政危機正快速浮現,問題嚴重性直逼歐債國家,而且沒有國際性救援機制可以依靠,因此,惟有及時自救,才能避免經濟災難的發生。

近年我國政府債務快速累積,依據國際貨幣基金(IMF)對政府債務定義,迄2011年中央及地方政府未償債務6.7兆元,占GDP的49.2%,若加計近來引發全國關切的勞工保險、軍公教退休金、國民年金等逾15兆的隱藏性債務,總計高達GDP的1.58倍,財政危機日益逼近。

台灣政府債務雖是「內債」,與歐債國家的「外債」性質不同,但政府債務不論是「內債」或「外債」,本質上都是全體人民的債務,最終須由人民自己來清償。政府債務問題越嚴重,可支配財源日益減少,人民財富也相形縮水。問題拖得愈久,貧窮問題愈形嚴重,而且代代遞延,讓後代子孫淪為難以翻身的「貧窮世代」。

更嚴重的是,財政危機使得國家公共服務的品質與數量遽減,基礎建設及教科文等各項投資縮水,從而不但削弱經濟成長動能,而且嚴重斲傷國家競爭力,造成經濟的惡性循環。這正是過去這幾年台灣經濟日益沈淪的寫照。

眼看危機步步逼近,現在是我們必須共同面對解決問題的關鍵時刻。台灣必須設法管理日益升高的財政風險,大力改革政府財政,化危機為轉機。

財政是國家庶政之母,財政問題的因應處理,必須兼雇長短期施政需求,確立改革的優先順序,從短期財政危機解決和長期財政結構調整,雙管齊下,才能有效解決根本問題。

在短期,當前面對的是中央政府財政捉襟見肘,又須因應經濟急速下滑的財政困境,以及地方政府瀕臨「無米之炊」的財政危機。這兩大問題必須採取及時、有力的因應作為:

一、 落實最嚴格的財政紀律 

各級政府均應削減不必要財政支出,例如陸委會浮濫的廣告及文宣支出,前文建會毫無成本效益觀念的「夢想家」,台北市好大喜功的「花博」等,都是最負面的示範,不應該再發生。

二、政府支出應「移緩濟急」

在財政惡化、經濟危機又日益升高的艱難時刻,有限的財政資源應作更合理、效率的配置,「移緩濟急」,用在最迫切需要的支出項目,如有助經濟再造及社會安定的教育、人力資源培育、科技發展和照養體系建構等。在公共建設方面,應優先挹注水利、防災和花東的交通建設。同時,應考量創新的公共支出編列模式,例如檢討現有預算科目,將所有部門預算統刪20%,再將其中10%用來從事優先並且必需的公共投資。

三、盡速落實中央與地方財政劃分的各項改革

過去「重中央、輕地方」,又無明確法則依循的財政劃分方式應該徹底改變。特別是面對「五都」新局,升格後的直轄市財政問題必須加以解決,但若其他四都要「向台北市看齊」,其影響所及,必然造成未升格的其他縣市成為更加弱勢的財政受害者。鑑此,我強烈主張,中央政府及各縣市事權應大幅調整,中央事權可委託地方代辦者應積極下放,相關經費亦應挹注地方財政,俾讓「中央有權,地方有能」。關於五都、直轄市與非直轄市的財政分配落差,應該於短期內建立一個協調性的分配機制,在彈性分配公式下,將彼此差距逐年縮小,並達到逐步公平分配財政資源的目標。

從中長期來看,我們必須進行全面性的財政結構重整,包括支出面與收入面的同步配套改革,這是一項無比艱鉅、浩大的國家再造工程。我們須好好想想:要如何應新的經濟情勢和社會結構變化?未來國家發展的方向與目標為何?各項保險制度包括勞保、軍公教退撫制度、全民健保、國民年金等社會福利體制要如何作根本變革以確保永續運作?政府和民間資源如何作最合理的配置?財政支出結構如何相應調整?稅制改革如何兼顧公平、效率與永續發展?此等問題環環相扣,很難有快速的解答,但現在就必須著手作有計畫、有步驟的研究與探討,逐步形成改革方案,進而凝聚改革的社會共識。

在這裡,我特別提出三個應該配套研究的改革議題:

第一,行政區劃的再調整。未來應從治理效能和財政效率的角度,重新調整現有行政區劃,並重新檢討中央與地方的事權分工與財政分配。現有國家資產的管理和活化使用也須在這過程當中一併處理。

第二,推動「公共服務產業化」。把公共服務的提供,從「支出」的角色,導向為「投資」的邏輯。我們必須思考把過去視為財政「支出」的公共服務「產業化」,讓公共服務本身成為一種新的產業,這不但同時促進公共服務的效率和品質,並進一步促進產業的發展。

第三,發展「第三部門」。原本由國家提供的公共服務,經過國家、企業和非營利組織及志工團體的共同投入規劃、運營,讓如長期照顧這樣的公共服務提供可以更有效率、更加合理且優質。

財政,從來就是國家治理當中最複雜卻也最要緊的一環。台灣財政危機迫在眉睫,我們已沒有時間交互詰難,但亟需群策群力大步向前。我期待這樣的拋磚引玉,可以激發出更多前瞻、創意且可具體帶領台灣走出財政困境的各種方案,期待您為我們的土地和未來,一起想想。

(註:本文與新新聞週刊同步刊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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