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論劍】 中華民國國小志大麻煩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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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緊張年年上升,每遇到狀況,國民黨政府的標準答案是重申南海是中華民國的歷史水域,並主張和平解決爭議共同開發。去年外交部長的一段話就是典型反應:

「無論就歷史、地理、使用及國際法而言,釣魚臺列嶼及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東沙群島及其周遭水域俱屬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及水域。在爭議解決前,盼相關各方透過對話、協商及共同開發之方式解決紛爭,共同促進區域之和平穩定與發展。」

所謂的固有領土和水域在南海當然指的就是所謂的九段U形線(倲11段綫)的歷史水域。

和平原則大家都不反對;但是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一致的「U形線的歷史水域」的說法國際上大家聽到了都很頭痛。政大國關中心研究員劉復國說,美國前國安會官員貝德最近提出,美國應該和台灣就南海問題諮商,「美國政府應和台灣討論九段線的意涵,希望台灣澄清,並要求台灣接受《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範」。沒想到,就在最近中越因海域衝突演發成越南排華運動,越南台商大受池魚之殃時,立法院通過了在立場上跟外交部一模一樣的決議:

「無論就歷史、地理及《國際法》而言,南沙、西沙、中沙、東沙群島及其周遭水域都屬於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及水域,主權屬中華民國也不容置疑。」

這是表示中華民國終於不理會亜洲周邊國家和美國的反應而正面回應北京鷹派將領「兩岸應該在南海議題上進行軍事合作」的呼籲了嗎?

美國希望「和台灣討論九段線的意涵,希望台灣澄清,並要求台灣接受《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範。」這段話言下之意當然是認為U形九段線的主張並不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範。其實U形九段線傳統水域的主張豈止不符合國際法,根本也不符合國內法的規範。

1997立法院審議《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時,我發現行政院的草案是「大中華民國」的領海法。如果照行政院案通過,行政院依法公體的領海海圖將從遼寧半島一路劃到中越邊界,而南海,一方面非常古怪地得依大小島礁一個個洋洋灑灑地方劃出12海哩領海及24海哩鄰接區的小圈圈(因為不敢採用群島基綫的緣故),然後公佈,這肯定是個無效的笑話;另一方面,還得公佈令國際上胡塗的所謂歷史水域,因此我提出了自己的《領海及鄰接區法》對案。對於領海,增列一項我國水域應「分批公告之」,也就是只能依我國現在真正統治的台澎海域公佈領海,對遼寧半島一路劃到中越邊界那些就等國民黨反攻大陸後再說;對於歷史水域的條文則刪除。審察會在我堅持之下,這兩點都依我的意見通過。

歷史水域的觀念審查會既然經過充分討論後予以捨棄,文字並予以刪除,那麼立法意旨便很清楚了──歷史水域不是一個合法的概念。因此,事後行政院無論是主張歷史水域或公佈歷史水域的海圖都是沒有法律基礎的。沒想到,如今立法院竟推翻了當時自己通過的立法意旨而跟在行政院後面主張起歷史水域了。

統派人士總是認為民進黨人士反對歷史水域的主張,是不惜放棄「歷史權利」,也要和中國切割,是意識形態掛帥的作法,很不可取。

其實質疑歷史水域,並不是獨派的專利。理性的右翼統派人士也一樣認為台灣主張歷史水域非常不智。現在就舉國際關係和國際法名家熊玠博士做例子,在法案通過後3年,他勸告大家說:

「有鑑於現代國際法有關海洋法部分的轉變,對中國『歷史水域』的依據甚為不利,我們應考慮如何方能減低中國吃虧的程度。中國所持的理論依據是南海自古以來就屬於中國即『歷史水域(historic waters)』。這個觀點在二戰以前是有的。例如在殖民地時代,一個國家殖民其他國家之後,這部份的海就是該國的。但是殖民時代過去後,國際上就不承認這點了。也就是說國際法並不承認『歷史水域』的說法。所以中國還講『歷史水域』,不僅別的國家也不會承認,國際法也不會支持。中國這個主張是比較不利於中國的。」(在2011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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