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序良俗,需要重責彎彎來維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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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應該是哀悼天安門25周年的日子,卻被一則公眾名人的婚外情八卦洗了媒體與網路版面。插畫天后彎彎,被雜誌周刊爆料,才剛新婚,就跟其他男人外出偷情,被周刊拍到兩人有親密動作,後來更有加碼爆料,疑似彎彎跟小王的Line對話流出。

彎彎是公眾人物,舉手投足受到社會關注。發生婚外情事件,被媒體報導,被社會關切或批評,情有可原。

不過,彎彎偷情事件爆發開來之後,給人一種詭譎的氣氛,實在有太多的人,代替彎彎的老公責難彎彎,甚至出現許多不堪入目的下流言詞。

光看網路上的言論,還以為台灣是什麼聖潔的國度,一大堆一輩子從來沒犯過錯的聖人君子,堂而皇之的「辱罵」彎彎。我是不知道是否有人犯錯了,其他人就取得了羞辱犯錯者的權力,可以肆無忌憚的愛說什麼就說什麼,彷彿公然侮辱罪消失了。

如果說,今天事發之後,彎彎的老公第一時間就跳出來譴責,表示自己被騙,表示要提告或要離婚,那也就算了。已婚卻偷情是違背公序良俗沒錯,如果當事人根本不計較,根本不在意,甚至根本就無所謂(有聽說過,雖然結婚但卻約定好雙方可以各玩各的事情),那我們旁觀者,看別人吃米粉,是在喊什麼燒?

更何況以台灣的高離婚率和小三橫行的情況,彎彎做的並不是什麼驚天地泣鬼神的事情,不過是一般世間男女都會犯的錯,根本沒必要勞動如此大陣仗去監督或譴責!

彎彎是公眾人物沒錯。有些人說,因為公眾人物靠名氣賺錢,所以該被媒體放大檢驗。拜託,就別再拿藉口自我合理化了,撻伐彎彎的錯誤,不過是滿足內心的偷窺慾和自以為正義使者的虛榮的藉口。

每天打開媒體,一堆人並非公眾人物,因為搭乘大眾運輸系統沒有讓座,在公開場合有不雅的動作,開賓士超速或違規超車,甚至只是騎車摔倒沒有第一時間先查看自己載的異性有無受傷 ⋯⋯,當這些非公眾人物的道德瑕疵被路過民眾拍下,上傳網路,經媒體披露後,得到的輿論責難,跟彎彎相去無幾。非公眾人物的道德瑕疵一經媒體披露,還不是被羞辱的體無完膚?

胡扯什麼彎彎是公眾人物?為什麼不說我們自己假道學?

退一萬步來說,就算是公眾人物私德有損又如何?人家法國的總統有情婦、私生子,只要公共事務有好好做,法國人根本不甩他的私事。

就算名人犯罪,自有法律制裁不是嗎?

可是,就是有人不滿意法律的制裁,認為不夠,非得發動社會輿論進行道德制裁,對犯罪者貼上道德有損的標籤,將犯錯者排除於社會之外,抹殺其社會性存在才能消心頭之恨。什麼恨?妒恨!忌妒比自己有才能又富裕的人。忌妒,才是誘發這些過於所犯之錯的譴責的社會心理動力!

更可悲的是,這類源自民間社會的道德監督與審判,往往是雙重標準,對平民百姓大加撻伐,對於掌握權力者卻往往輕放,甚至還替其維護開脫。例如,同一時間也因為收賄被收押的葉世文,據傳竟有三個婚外情對象,這三個女人還擔任葉世文的帳房。然而,無論是民間的道德責難也好,還是媒體的關愛眼神也罷,都遠不及彎彎婚外情。

不少政商名流都有包小三或婚外情,或者剝削勞工,使用血汗工廠生產產品,卻也不見如責難彎彎般,出現一大批的網友,跳出來大罵,然後揚言抵制這些企業生產販售的產品?不然塑化劑事件後,為何某些大財團依然屹立不搖?抵制資本家生產的民生用品,難度比抵制彎彎的貼圖高多了!不須付代價的抵制總是容易的,卻也廉價。

同樣的,批判彎彎是高CP值的事情,彎彎百分百是錯的,全無法回嘴,只能立正站好被打臉。批判者付出的成本極低而收效極高(自我感覺良好,覺得自己是守護社會道德的正義人士),不若批判政府的公共政策,得花大把心力研讀之外,還得面對硬拗強辯的政府,還有死命替政府護航的中國隊長們和黨工五毛,最後還不一定能贏。

為什麼我們總是輕放權勢者的大惡,而重懲和我們一樣,只是手無寸鐵的老百姓的小錯?

不覺得,如果台灣人民把用於監督彎彎婚外情的能量,用在監督公共事務、高官和民代,台灣早已島嶼天光了嗎?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