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視二二八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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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我寫下我從未見過的災難或許太過嚴苛了,但因為我活在這塊土地上,所以請原諒我的頑固。無關乎年紀,非寫不可。
 
一九四五年二戰結束,日本離台,台灣人面臨國民政府接管的命運;在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八號以前,台灣人並非不歡迎被「祖國」統治,而是所謂的祖國統治的方式竟然無視於一個人的尊嚴。一九四七年二月十九日的《民報》中記載,〈可怕的心理破壞〉的社論裡寫道:
 
「自祖國來臨的大先生們時常說我們奴化,當初我們很憤慨,不知道指什麼奴化,現在我們瞭解了,奉公守法即是奴化,置禮義廉恥於度外,才能夠在這個祖國化的社會生存。」
 
是什麼樣的情境造成這種憤慨?誰能想得到中國軍隊進駐以後是以高姿態的視野在看待台灣人,稱他們是「皇奴」,多麼刺耳。日本離台後,本地人以為自此解脫外人的輕蔑,怎知道下一個來的所謂的「自己人」,他們也不怎麼友善。
 
如果用高姿態治理也就罷,所使用的手段竟然和前一個政權如出一轍,中國的軍隊進駐後,對百姓允取允求,甚至欺凌百姓、強暴婦女、貪污腐敗、強占百姓財產等等,完全讓當時守規矩的台灣人完全無法忍受。我們是人不是物,會感受、會悲傷、會憤怒。那位賣私菸的婦人不過是被大家同情的弱勢,邪惡為什麼會存在,是因為大家保持沉默。所以大家選擇抗議,蜂擁而至的抗議導致擦槍走火,那顆子彈無論是不是無心之過,它遲早會離開槍膛。
 
令我不解的是,為何我的課本上寫的是查緝私菸,多麼光明正大的官方語言,事實上,他只是單純地找婦人的麻煩,或許婦人只要偷塞個幾塊錢給巡查員,可能就不會在二月二十八號出事了。
 
課本上說查緝私菸,這樣美化政府的行徑,是否我們可以醜化接下來官方的行為,在我的教育部的課本裡講述二二八事件的歷史只有一頁多一些,但實際上,這件事的起因到爆發之後所影響的層面,遠比我們所認知的還要廣。其實二月二十八日那天只是個導火線,真正的原因是台灣人民長久以來對執政者的不滿。
 
我不是歷史學家,我相信有很多人比我更傑出,但為何台灣的歷史教育要花這麼多精力去教授中國大陸的歷史,卻不說清楚二二八事件的始末?
 
有許多人甚至認為二二八事件是局部的衝突,如果是局部的衝突,當時澳洲的伯斯日報就不會以「Terror in Formosa」為標題,如果只是局部,當初外電就不會以「Blood Bath in Taiwan」為標題了。我不認為死了兩萬人以上是小部分的衝突。
 
澳洲伯斯《每日新聞》於1947年3月31日關於二二八事件的報導。文中述及政府出動軍隊向每個遇見的人群射擊達姆彈。(圖片來源:維基共享資源
 
二二八事件的歷史定位應該是更恐怖、更慘酷的族群迫害,國民政府的軍隊並非鎮壓而是屠殺,軍隊從基隆港及高雄港進駐後,在街頭發生的一切,男女老幼無一倖免。本地人的抵抗只剩下竹竿和菜刀,也許偶爾會從國民政府軍隊那裡搶到一些槍枝,但反抗的結果只有死路一條。
 
軍隊的手段根本泯滅人性,你看過自己挖坑,等著挖完後被斃掉嗎?你看過將人民槍殺後被丟進海裡的慘狀嗎?為什麼我的歷史課本全部都拿掉這些事實,這些軍隊根本是屠殺手無寸鐵的人民,這麼凶殘的手段,可惜沒留下太多的史料畫面,否則這樣的手段又怎會遜於納粹屠殺猶太人。
 
二月二十八日是和平的紀念日,所紀念的人、事、物只留下殘餘的記憶與模糊的影像,不免令人惆悵,如果畫面不再清晰,人們又怎會痛定思痛,我們要永遠記住和平的感覺與人權的重要。
 
「你刺穿我,我不會流血嗎?你呵我癢,我不會笑嗎?你下我毒,我不會死嗎?你加害於我,我不該復仇嗎?」
 
這段話出自莎士比亞之手,我們都是人,都有喜怒哀樂,又怎會缺乏同理心呢?。現代的我們當然不會報仇,但總不能扭曲、遺忘、誤解那些加害者曾經做過的事與被害者曾經體驗過的事。期望台灣人民能一直保有人權、民主自由與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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