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台灣原住民觀點思考釣魚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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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是沒有「假如」的,但是思考「假如」會很有趣。
 
自從2010年9月7日釣魚台列島中國漁船衝突事件發生以來,釣魚台問題再度被炒熱了。檢證過到目前為止台、日、中三方的政府與學者們關於釣魚台主權的主張,發現其中缺少了來自台灣原住民觀點的思考。
 
在1624年中國的明王朝與荷蘭之間擧行的澎湖島休戰協議裡,明王朝對荷蘭表明了台灣是無主之地的見解,勸荷蘭領有台灣。隨著這個協議的成立,到這個時點為止的任何可能被視為維繋中國方面關於台灣及其附屬島嶼主權主張的根據的歴史記述,其効力全部化為烏有。這個觀點對於隣近台灣的釣魚台列島也一様適用的。
 
中國的清王朝自始至終未曾支配過台灣全島,就在甲午戰爭喫了敗仗,在馬關條約裡將台灣全島永久割讓給日本。僅支配半個島嶼的國家將整個島嶼的主權讓予他國,這個行為本身就非常的不合常理。
 
日本軍一方面從1895年5月29日至10月21日在台灣的西部平原地區與台灣民主國作戰;叧方面直到1914年8月6日還在東部山岳地區與台灣原住民作戰。日本是在這兩個戰爭(台日戰爭)獲得勝利之後,才成為史上第一個領有台灣全島的國家。因此,根據1951年簽訂的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台灣的主權時,理所當然台灣的西部平原地區的居民與東部山岳地區的原住民,也就是台灣人民才是其唯一的放棄對象。根據大西洋憲章的精神,台灣人民絶對擁有恢復其因戰爭而失去的主權與自治的權利。
 
假如,戰後的台灣是和沖繩一様的由美軍佔領管轄,一様的擧行公民投票,其結果將是如何呢?首先,蔣介石必定無處可逃,被消滅在中國。台灣人不會選擇共產中國,也不會選擇轟炸、佔領台灣的美國。獨立建國將成為唯一的選擇。如此一來,1972年的佔領軍當局是否依舊將釣魚台列島當作沖繩縣的一部分處理,將是很耐人尋味的。
 
假如,1968年決定琉球前途的琉球行政主席選擧的結果,由主張琉球獨立的野底武彥當選,琉球國獨立了的話,佔領軍當局處理釣魚台列島的歸屬時,將會出現幾種選項:
(1)歸屬日本國。(2)歸屬琉球國。(3)歸屬台灣國。(4)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5)繼續由美國託管。
 
當然,美國是無論如何不會選擇(4)的。叧方面,選擇(5)對美國而言,將釣魚台列島單獨信託管理有其實質上的困難。假如,選擇(1)的話,不用台灣國異議,琉球國就會先跳出來猛抗議了。自家門前的島嶼變成遠在1,800公裡外的日本政府的領土,説什麼都不會服氣的。剩下的選項就只有(2)跟(3)了。
 
假如,讓釣魚台列島歸屬琉球國,那台灣國將會如何抗議呢?
1)日本政府早在1879年就進行了「琉球處分」,設置了沖繩縣,卻又遲至1895年1月14日,才特別召開內閣會議將釣魚台列島編入領土。換言之,1895年1月14日以前的釣魚台列島,不屬於琉球王國(之後的沖繩縣)是昭然若揭的。
 
2)釣魚台列島距離台灣本島170公裡,比距離沖繩本島300公裡還近;距離台灣的附屬島嶼彭佳嶼140公裡,比距離琉球的附屬島嶼與那國島147公裡還近。
 
3)郭汝霖的「重編使琉球錄」(1562年)記錄著「閏五月初一日過釣魚嶼初三日至赤嶼焉赤嶼者界琉球地方山也再一日之風即望姑米山」。赤嶼(赤尾嶼、大正島)既然是琉球地方的界山,那赤嶼以西的南小島、北小島、沖北岩、沖南岩、飛岩(飛瀬)、釣魚台(魚釣島)、黃尾嶼(久場島)、按地縁關係而言就應該屬於台灣了。
 
4)日本於1895年1月14日將釣魚台列島編入領土,同年5月29日對台灣出兵、佔領。台灣人民,特別是一次也沒有受過中國統治的、支配台灣50%以上面積的東部山岳地區的原住民,對於釣魚台列島的異動完全沒有被告知,也沒有得到任何異議的機會。
 
受到這様抗議的美國,到底會選擇將釣魚台列島歸屬於琉球國呢?還是台灣國呢?
 
也就是説,在歴史上、地縁上與釣魚台列島的關係,台灣是比琉球還近的。考慮到1895年日本政府連續的將釣魚台列島編入沖繩縣,對台灣軍事佔領的事實,戰後同様從美國佔領下獨立的台灣國與琉球國,在釣魚台列島的歸屬問題上,其立場應該是不分勝負的。
 
假如,戰後獨立的台灣國與琉球國,在釣魚台列島的歸屬問題上,其立場不分勝負。那麼,選擇獨立的台灣國與選擇本土復歸的琉球也應該是不分勝負的。
 
既然,同様從美國佔領下選擇獨立的台灣國與選擇本土復歸的琉球,在釣魚台列島的歸屬問題上,其立場是不分勝負的話。那麼,從蔣介石的流亡政權佔領下獨立的台灣國與美軍佔領下選擇本土復歸的琉球,若不是不分勝負那就奇怪了。
 
総之,只要是一個不屬於明王朝、清王朝或中華民國的後繼政權的國家,一個根據舊金山和約、大西洋憲章的精神建立的、立基於台灣先住民族歴史論述的台灣國,對於釣魚台列島的歸屬問題,她將擁有充分的向國際法庭提訴或與日、美政府議論的空間。
 
(註:本文是預定10月14日在東京拓殖大學「第12回台灣文化研究發表會」演講的大綱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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