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想想】有事馬友友‧無事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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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鍾無豔」描寫齊宣王在國家遇到危難時,就會找鍾無豔來解圍;不過天下太平時,齊宣王只會找夏迎春來享樂。「有事鍾無艷、無事夏迎春」,就是這部電影的註解。

以前萬人迷、現在防鞋丟的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出包時總見歐晉德出來道歉,沒事時,就是馬英九來出風頭。因此,過去馬英九的處事常被稱為「有事歐晉德、無事馬英九」。不過,特別費案後,我們發現,原來馬英九不只有歐晉德,還有余文,檢調司法情治還有更多馬友友。司法遇到馬英九就轉彎,特別費案、美國綠卡事件等等,是大家耳熟能詳的馬友友事件。

九月政爭似乎暫告一個段落,馬鬥王失敗,檢察總長黃世銘卻遭台北地檢署以涉及《刑法》洩密罪和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予以起訴。是的,好多人又想起了余文。馬英九私吞特別費案中,代罪羔羊余文當時說詞是:「因為個人的便宜行事,造成馬英九及市府長官困擾及這麼大的風波,深感抱歉。」

其實,馬英九特別費案中,不是只有羔羊余文,還有其他馬友友協助馬英九脫罪。法官蔡守訓舉宋朝的案例判民國的官無罪,已經是經典中的經典;2013年9月25日,前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對馬英九特別費無罪畫龍點睛地指出,「檢察官在馬英九特別費案中放水,未針對大水庫理論上訴,當然被駁回。」

在此洩密案中,北檢更主動定位馬英九無辜,是黃世銘「陷國家元首於不義」,也因此,馬英九在這場精心策劃的鬥王戲碼中全身而退。

馬英九無辜嗎?

北檢說,馬英九是在8月31日被動聽取黃世銘洩密。但是,依法行政的馬英九深知總統依法不得聽取檢察總長報告,馬英九依然要求黃世銘送來第二份報告,進一步說明相關「洩密」內容;不過,北檢以馬英九前一日早知情,所以與洩密無關。接下來,不管馬英九、江宜樺、羅智強等人主動被動,都算無辜。這點和楊仁壽批評的「檢察官在馬英九特別費案中放水」,不是如出一轍嗎?

那麼,這次北檢怎麼放水?那就是北檢故意「隱匿馬英九的犯意」,和馬英九在特別費案「無犯意」一模一樣。黃世銘的犯意,可以合理推測就是打擊曾勇夫;至於馬英九的犯意,當然就是打擊王金平。

在犯意的處理上,北檢只處理8月31日以後的馬英九、黃世銘等人的通聯紀錄,完全不處理8月31日前的通聯記錄追究犯意。相關的監聽其實在今年6月已經發生,根據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的說法,北檢至少必須調閱6月27日以來的通聯紀錄,了解黃世銘和馬英九是否有共謀的犯意。但是,北檢完全不予處理。

北檢起訴後,黃世銘拒絕下台。或許,有些法界人士會引日本與韓國的檢察總長大林宏、韓相大為例,兩人處理與他們自己無關的檢察官風紀問題時,卻高標準引咎辭職,要求黃世銘下台。但是,法界人士太傻、太天真了。

雖然黃世銘是另一個余文,但黃世銘可不是簡單的余文;法治時報早就指出,黃世銘是馬英九在法界的旗兵與政治打手。1993年至1995年,時任法務部長馬英九和黃世銘就聯手打造的害死兩名護士的民進黨澎湖縣長高植澎冤案

黃世銘是這麼重要的余文,無怪乎,即便黃世銘遭到起訴依然悍拒下台,「高道德標準」的馬英九不吭聲;余文辯護律師法務部長羅瑩雪說︰黃世銘涉輕罪,不宜速予停職;馬英九的發動機金溥聰也說:敬佩黃世銘的勇氣與人格。

總而言之,余文辯護律師和馬的發動機都講這麼清楚了,你還質疑那麼多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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