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大選想想之二】德國聯邦議院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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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討論完梅克爾的施政風格後,這篇我們來談談德國聯邦議院(Bundestag)的選制,由於現在的台灣國會跟德國同樣都是兩票制,因此德國選制如何運作有很高的參考價值。

二戰後的德國在選擇選制時,有幾種制度可以參考。一種是如英國、美國的相對多數制,贏者全拿,這種制度的缺點是如果投給落選者的話,那張票就等於無效。第二種是如法國的絕對多數制,一樣是贏者全拿,但要超過50%的票數才當選,通常需要兩輪投票。第三種則是完全比例制,這種制度的好處是所有的投票都會被反映,但缺點是可能常會需要組成聯合政府,施政效率跟結果較差。另一個缺點是,可能會造成一些極端小黨都有辦法進入國會,形成如威瑪共和時代的問題。

最終德國選擇了一種介於贏者全拿及完全比例制間的制度,第一張票選人、第二張票選政黨。聯邦議院設計有598席,其中299席為區域直接選出,其餘的299席則用政黨的得票比例去分配(計算方法則是聖拉古法Sainte-Lagu Method),跟台灣不一樣的是德國採取聯立制(白話來講,最後進入國會的比例要跟政黨票相當),台灣則是並立制。為了避免威瑪共和時代的問題再度出現,得票不到5%的小黨將無法進入國會,扣掉這些選票後再將得票超過5%政黨的席位按得票比例分配。

但這樣的制度會有一個缺陷,也就是選民有時候會分裂投票,第一張投給A黨的候選人,但第二張票可能是投給B黨,這樣的分裂投票會產生一些超額席次(Overhang seats),以德國2009年的選舉結果來看,原本聯邦議會設計的席次是598席,因為區域直選的議員保證進入國會,最後卻有622名議員(現在則是620名)進入議會(表一)。梅克爾的基民盟在上次選舉中受惠於此種制度,多了22席的超額席次。而德國的憲法法庭已經宣布,這樣的制度並不公平,無法真實反映民意;以2009年的例子來看,基民盟在政黨票僅獲得27%,但在包含區域議員後的席次會佔到總席次的31%。

新的制度將會在這次的選舉落實:如果某黨在區域議員的票數比例超過其政黨票比例,那其他的政黨也會獲得相對的補償席次,讓席次的分配能真正反映政黨票的比例。當然這樣也會有些缺點,比如說這樣德國聯邦議會的成員可能會爆增到七百人左右,這樣的人數在世界上可能只比中國人大少。

台灣自2008年後,已經歷經兩次單一選區兩票制的立委選舉。票票不等值的問題時常被提起,但礙於現行的修憲體制門檻相當高,2016年選舉前是否能將立委選制修改至較理想的程度,按照現今的政治現實,可能相當困難。但選制事關重大,藉德國大選的機會,讓我們想想怎麼讓台灣的選制更完善。

表一:2009年德國議會選舉結果

 

政黨

區域投票 政黨票  
得票數 得票率 % 席次 得票數 得票率 % 席次 總席次  總席次

比例 %

基民盟 CDU 13,856,674 32 173 11,828,277 27.3 21 194 31.2
社民黨 SPD 12,079,758 27.9 64 9,990,488 23 82 146 23.5
自民黨 FDP 4,076,496 9.4 0 6,316,080 14.6 93 93 15
左翼黨 DIE LINKE 4,791,124 11.1 16 5,155,933 11.9 60 76 12.2
綠黨 GRÜNE 3,977,125 9.2 1 4,643,272 10.7 67 68 10.9
基社盟 CSU 3,191,000 7.4 45 2,830,238 6.5 0 45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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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聯立制德國國會大選梅克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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