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國教──表演藝術課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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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修先生的殞落,意謂台灣失去一塊表演藝術界瑰寶,除令人不捨,也感嘆下一位李國修在哪裡。然而,綜觀台灣教育體制,藝術教育一直是被忽略的一個領域,君不見目前大眾對於十二年國教的討論,多著重於高中入學方式和考試科目,對藝術教育的檢討少之又少。

就整體藝術教育而言,有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那就是表演藝術(戲劇和舞蹈)課程在國中和高中職兩階段嚴重斷層。國中階段,因為表演藝術是課綱的一部分,所以理想上學校必須要開設表演藝術課。到了高中職,表演藝術課卻僅是藝術生活科目裡面的三個選項之一,所以除非學校有心,否則大多僅開設既有的音樂和美術課,不會開表演藝術課。因此,目前大部分國中皆設有表演藝術課,聘有表演藝術正式老師;高中職則不一定開設表演藝術課,也就不一定聘有表演藝術老師。結果,學生升上了高中職沒有完整機會繼續學習表演藝術,想要在高中職教表演藝術的老師也苦無工作機會。

當大部分高中職都有音樂課和美術課時,為何同屬藝術教育科目的表演藝術課,在高中階段就變成了可有可無的選項?我們不理解為何表演藝術課有不同的境遇。

筆者之一曾在國中任教,因此我們很清楚,當學生到了高中之後,人生閱歷增加、肢體表達能力更成熟、有更多的創意想發揮,所以更應該繼續修習表演藝術課,不應該中斷。而對學生更不公平的是,目前僅北部有較多高中職學校開設表演藝術課,中、南、東部和外島則非常少,甚至沒有。難道只有北部的高中職學生可以上表演藝術課,其他城市或鄉鎮的高中職學生就不需要學習表演藝術嗎?這是另外一種因為藝術教育所造成的城鄉差距。

而且,希望在高中職教表演藝術的老師,就只能到北部任教嗎?教育當局將表演藝術列入藝術教育課程,開設表演藝術教師學程,發出表演藝術合格教師證,卻不在全國高中職要求各校一定要有表演藝術老師,等於這些希望在各地高中職任教的合格表演藝術老師比音樂或美術老師少了非常多的工作機會。

或有主事者會說,目前表演藝術的師資不足,所以如果要求全國所有高中職都要開缺,會造成很多學校招不到老師和其他開課問題。我們認為這樣的邏輯很不負責任,因為這是把主事者這些年(2002年列入九年一貫課綱,2008年列入高中課程)無力培養師資的後果丟給我們這些現在已經是合格老師的人來承擔。況且,我們也不認為師資真有不足;只要各高中職願意開缺,人才自然會來報到。

退一步來說,如果表演藝術師資真有不足,那我們請問負責師資培育的主事者:您的解決方式是什麼?除了鼓勵已經是正式老師的人來修第二專長,您如何大幅增加具有表演藝術專長的本科師資?這些問題,是師資培育單位要負責解決的,不是我們這些本身已經是通過國家的制度、成為合格老師的人來幫主事者想解決方法,替主事者承擔沒有工作機會的後果。

我們勉強可以接受主事者還需要更多時間培養師資的說法;但我們更好奇的是,如今即將實施十二年國教,目前除了北部之外,大部分的高中職沒有正規表演藝術課程、表演藝術合格老師在高中職鮮有正式教職工作機會的問題,主事者的對策為何?

我們建議,因應的做法,應該是先要求全國各高中職預備開設表演藝術課,確認聘任正式的合格老師的缺額;然後在教師甄試的過程中,若真有報考人數少於開缺人數的情況,則仍須跨過一定門檻才得以錄取分發。其實目前國中部分就是這樣在進行的,為何高中職不能這樣做呢?這樣的做法才能鼓勵具有表演藝術專長的準老師成為正式師資,而不是一直用師資不足的理由來容許學校不開課。如果總是不開課,那又何必將表演藝術列入課綱、發出表演藝術合格教師證?

我們曾寫信詢問主掌相關業務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相較於國中,為何高中職開設表演藝術課的學校非常少?結果七月二十二日收到的回信表示:「表演藝術課程……,各校制訂課程計畫係依據課程總綱規定之時數與學分數,並依據各校特色開設為選修課程。」表演藝術課在高中職早已不是選修課,它和音樂課或美術課一樣是必修課程,只是在目前沒有明確發展方向的情況下,它成為一個被邊緣化的藝術課程。但主掌業務的相關人員竟還以為表演藝術課是選修課,令人憂心。

回歸十二年國教「創意發展、適性揚才」的改革精神,藝術教育何其重要。然而,就目前的資訊,我們看不見主事者對藝術教育的新規劃,特別是對於表演藝術課的現階段開課問題解決方式和未來發展。我們建議在十二年國教的課程設計配套中,應要求全國各高中職盡快開設表演藝術課與招聘表演藝術老師(無論本科或第二專長)。請讓全國各地的高中職學生都有機會學習表演藝術,也讓表演藝術老師像其他高中職的音樂和美術老師一樣,有合理、不受地域限制的工作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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