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光遠的情書】:我愛長頭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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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成長的上個世紀七零年代,有一個影響全人類的發明日漸流行,叫做搖滾樂。

搖滾樂帶給我的影響既深且長,深指的是音樂,長呢,當然是頭髮。

在那個年代,桀驁不馴的年輕人,如果不乖的部分是在頭皮下面,他(她)可能比較辛苦,因為類似綠島這種地方生活起來的確比較辛苦。此人不聽管教的部分如果在頭皮上,也比較辛苦,因為男生在路上跑給警察追很辛苦,而女生,尤其是中學生,為了耳下幾公分這件事,也常常要跟教官嘔氣嘔得很辛苦。

我是幸運兒,因為第一次考大學落榜,流落到補習班,於是過了整整一年沒有教官、可以留長頭髮的日子,老爸老媽很早就知道頭髮長短跟人品無關,所以我的長髮留得很幸福。

那一年,我固定去北一女英文老師丁廣平老先生家上英文課,丁老師規定我背很多經典文章如林肯的〈蓋茲堡演說〉、培根的〈談讀書〉、邱吉爾的〈血汗淚〉,於是每天去火車站前補習班上課之前,我會先到中山堂旁邊的小公園背書。一開始,有位刑警般的叔叔見這年輕人很勤奮用功,經過時都會投以嘉許的眼光,那是種「我有女兒的話我會希望她跟你交往」的眼光;可是隨著時間消逝頭髮增長,我過人的直覺告訴我,此人在當我岳父之前可能會先把我頭髮剪掉,某一天開始,就換地盤背書了。

那是一個男生用留長髮來明志的時代,可笑,可是真實。那也是一個警察用抓長髮男子來衝業績的時代,可累了,可是也真實。於是在我們這些開始注重外表的毛頭(很多毛)小伙子之間,傳頌著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

我的故事,今天聽起來都還會讓自己動容,不騙人,講給大家聽。

有一天走在沅陵街上,迎面走來一個胖條子,兩人擦身而過,他突然轉身把我喚住,機靈的我立刻拔腿飛奔,那警察於是追著我跑,可是我們都知道,一個坐辦公桌的警察,哪裡跑得過一個年輕護髪者,跑了兩條街吧,他累了,於是在我七八步遠的後頭大聲說,「你停下來,我們談談就好。」

我是個「性本善」的支持者,相信他,於是停下來,兩人隔著安全距離聊起長頭髮這件事。他談到善良風俗,我說,如果長頭髮代表不善良,警察應該先去把張大千這些人的頭髮給剪掉,我將這一軍,他無言以對;他講到家庭教養,我說,我家長輩從外公開始都對我的長頭髮沒有意見,怎麼輪得到外人來品頭論足,再將一軍。那天,就在那位警察叔叔「你這年輕人思路清楚,長得又帥,我有女兒的話我也會鼓勵她跟你交往」的眼神下,兩人互道珍重,分手。

當然,隨著時光的轉移,在台灣,長頭髮話題早就從「人權」分類轉移到「時尚」分類,當初想要剪我頭髮的那兩位警察,如果竟然也有留長頭髮的孫子,我想他們除了讚賞有加之外,搞不好還會跟孫子討論長髮的保養什麼的。

前兩年,突然又有把頭髮留長的念頭,於是鏡子裡已經短髮多年的那個人,慢慢地轉換形象,一些許久沒有相聚的朋友,見了面也多了一個話題。

我習慣每天騎腳踏車出門之前先淋個浴,然後濕濕的頭髮唱著迪倫的〈blowing in the wind〉讓她自然乾,有天想著,如果這個越來越往回走的馬政權哪天竟然在槍桿子的支持下惡搞,甚至恢復髮禁,我想我的長髮將會是例外吧?就好像當年,也沒有人會去剪張大千飄逸的長髮,是吧?

留長髮曾經是我成長過程中極力捍衛的一個價值,感謝老天,今天我的頭髮花白但是濃密,濃密到還可以藏一封我寫給她的情書。

(Bob Dylan的Blowing in the 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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