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偵探事務所】兒時最愛:俠盜亞森羅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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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森羅賓以一身兼為劇盜和偵探,是一個亦兒女、亦英雄,風流倜儻而任俠慷慨的人物……亞森羅賓的故事借劇盜而吐社會的不平,則比福爾摩斯徒為法律與資本家的鷹犬,較高十倍。
                                        ---1942年上海啟明「亞森羅賓全集」廣告詞

台灣許多五、六年級生,一聽到亞森羅蘋就熱血沸騰,懷念起小學時光。東方出版社這套黃皮的亞森羅蘋,從民國五十八年出版開始,就極為暢銷,在小學圖書館裡也是借閱率最高的叢書之一。

Arsene Lupin是法國作家Maurice Leblanc (1864–1941)創造出的人物,亦俠亦盜、風流倜儻、多金多情、劫富濟貧,從不殺人,永遠保持貴族的風度,精通易容術,而且愛國。這樣完美的英雄形象,就像武俠小說中的楚留香一樣,擄獲無數少男少女的心。但東方出版社這套亞森羅蘋並不是從法文翻譯的,而是譯自日文的改寫本。東方版全都署名「東方出版社編輯委員會」,不知實際譯者是誰。日文的出版者是ポプラ社,改寫者是南洋一郎(本名池田宣政,1893-1980),1960年代陸續出版。

從下圖可以看出,這兩套書的封面完全相同,書名也相差無幾,如《813の謎》和《813的謎》、《魔人と海賊王》和《魔人與海盜王》、《虎の牙》和《虎牙》等等,十分容易辨認。倒是智揚出版社在1990年代出版的一套亞森羅蘋,雖然也是譯自同一套書(但大幅刪減),封面仍然相同,但書名都改過了,《虎の牙》變成了《決戰殺人魔》,要不是封面的圖太熟悉,恐怕一時還不知道譯自哪一本。南洋一郎多半會在序中說明譯自哪一本法文原作,只有《金字塔的秘密》一本語焉不詳,只說是出自英法文的短篇,原來根本是他翻譯到手癢,自己寫的。

很多人愛拿亞森羅蘋和福爾摩斯比較。東方出版社在差不多的年代也出了一套福爾摩斯全集,也是譯自日文改寫本,改寫者是山中峯太郎;但似乎沒有亞森羅蘋受歡迎。雖然在世界推理小說文壇上,福爾摩斯比亞森羅蘋重要得多,推理部分也更成熟完整,但在小學生讀者群中,亞森羅蘋還是比較易於投射幻想的英雄人物。

不過,偏愛亞森羅蘋的並不只是兒童讀者。亞森羅蘋最早的中譯本是1917年周瘦鵑的《猶太燈》,就是亞森羅蘋與福爾摩斯之爭。1923年,《台南新報》也出現了一篇署名「餘生」的《智鬪》,內容描寫福爾摩斯收到一封來自嘉義富豪林先生的信,說亞森羅蘋放話要偷他家的傳家寶物,特邀請福爾摩斯和華生到台灣一趟,助他保住傳家寶,也是改寫自同一個故事。由於這篇原作是盧布朗所寫,當然是亞森羅蘋佔了上風。1929年,周瘦鵑重出「亞森羅蘋案全集」,找了許多名人作序,包天笑就在序中大贊亞森羅蘋而貶抑福爾摩斯:

「福爾摩斯不過一偵探耳,技雖工,奴隸於不平等之法律,而專為資本家之獵狗,則轉不如亞森羅蘋以其熱腸俠骨,衝決網羅,剪除兇殘,使彼神奸巨惡,不能以法律自屏蔽之為愈也。」

無獨有偶,1942年上海啟明出版社推出林華和姚定安合譯的「亞森羅賓全集」,不但大讚「亞森羅賓以一身兼為劇盜和偵探,是一個亦兒女、亦英雄,風流倜儻而任俠慷慨的人物」,還說「亞森羅賓的故事借劇盜而吐社會的不平,則比福爾摩斯徒為法律與資本家的鷹犬,較高十倍」。福爾摩斯真是躺著也中槍。台灣啟明版略有修改(大概「資本家的鷹犬」一句聽起來太左派了):「借劇盜而揭發法治社會的陰暗面,這比福爾摩斯為一精幹的偵探,憑他獨特的智力,造成破案緝兇的一面倒的局面,更夠人玩味。」上海春明版《水晶瓶塞》的譯者林俊千也說「亞森羅蘋以俠義的行為,替世界上受壓迫的人抱不平,這種精神,正是這時代中我們所應學習的,效法的。」可見在改寫成兒童版之前,中國讀者也是一面倒的崇拜亞森羅蘋。

在台灣,亞森羅蘋的全譯本以啟明版本為主,除了台灣啟明繼續出了幾版之外,智揚署名「張鼎」的《亞森羅蘋全集》、長城出版社版、大夏出版社版,都是啟明版。周瘦鵑用文言文翻譯,在台灣未見。春明版本只見《水晶瓶塞》和《雙雄決鬥記》兩冊,印量甚少。解嚴之後,志文在1989年出版了兩本短篇集,其中《羅蘋的告白》由台籍作家鍾肇政翻譯,才脫離翻印戰前上海譯本的時代。由於原作已經是公版書,現在則陸續有多家出版社重新出版全譯本。

但全譯本似乎始終無法引起像東方出版社那套兒童版的風潮。畢竟亞森羅蘋是奇情冒險故事,推理科學成分遠不及福爾摩斯;就像青少年容易沈迷於武俠小說,但如果成年才接觸武俠小說,往往看不下去。只是東方的版本譯自日本,南洋一郎已經做了不少淨化功夫,例如亞森羅蘋與福爾摩斯鬥智,結尾當然是羅蘋獲勝。福爾摩斯以為羅蘋已死,坐船回倫敦時,沒想到羅蘋出現在甲板上:

羅蘋始謂福爾摩斯曰:「福爾摩斯先生,君其聽之。吾二人無論如何,永不能同處,若有鴻溝界吾二人之間。君立此方,吾立彼方。有時亦能點頭握手,交一二語,然而此溝長在,兩兩不能相越。君為大偵探歇洛克福爾摩斯,吾為劇賊亞森羅蘋。福爾摩斯不得不盡其偵探之天職,弋取劇賊,而置之法網;而亞森羅蘋則亦不得不盡其劇賊之能事,圖脫偵探之手,而加以姍笑。今吾即可笑君矣,呵呵!」
(周瘦鵑譯《猶太燈》)

羅賓打破沈悶的空氣說,「福爾摩斯先生,無論如何,冰炭不可同器。你好像站在河的左岸,我站在右岸,江水長流,我們也總在相反的地位,偶然也可握手,卻不能長久的。你是大偵探歇洛克.福爾摩斯,捕盜送官究辦是你的責任;我是大盜亞森羅賓,逃過偵探的掌握而加以嘲笑,是我的義務。哈哈,我此刻又要笑你了。」(林華譯《鬥法》)

但東方的改寫本卻是:

「俗語說,好漢不打不相識,經過這一連串的案件,我們已成了知心朋友了。」兩人再度握手言歡。
(福爾摩斯向亞森羅蘋致歉,因為他過於急切,擾亂了羅蘋原本的佈局)
「沒有關係,反正結果很圓滿。無論如何,這段期間有機會跟你較量,那真是我平生的一大快事。福爾摩斯先生,我們也許後會有期!」
「好極了!那時候還要多多請教呢!」兩人相視而笑。
(東方出版社編輯委員會譯《怪盜與名偵探》)

看起來,亞森羅蘋和福爾摩斯兩人都被日本文化調教得相當有禮貌,不但亞森羅蘋沒有原作的狂妄,連福爾摩斯也變得彬彬有禮,還會說出「還要多多請教」,真是認不出來了!

當然,如果整個社會一直都偏愛俠盜型英雄人物,而不喜實事求是又守法的科學怪才,的確有點讓人憂心。不過,在小學階段能夠愛上這樣一套書,也實在是幸福的事情。這一點,還真要多謝南洋一郎了。

作者